【#实用文# #园林绿化公司规章制度(经典九篇)#】在现实社会中,制度是基于特定历史条件形成的法令和规范。制定制度时需关注多个问题。以下是好工具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园林绿化管理制度,欢迎查阅与收藏。
为加强公司消防工作,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依据《典当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关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了火显隐患和一些违章现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显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
3、公司内要粘贴各种防火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警报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善的消防器材与应急照明装置等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期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4、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位,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5、公司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6、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
7、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8、消防义务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发生火情的隐患。
9、部门经理/主管每月进行一次消防自检,检查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设备,实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部门汇报(书面材料)。
10、营业场地严禁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
11、使用的电器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电器线路的设计,铺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并定期检修。
12、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损坏,挪用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13、要坚持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如黑板报,图片,录象等)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公司内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全体人员必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自觉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消防工作的自觉性和高度警惕性,常年处于戒备状态,树立常备不懈的精神,确保消防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为更好地为住户创造一个生态的生活环境,加强我小区区园林绿化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具体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小区绿化管理实行职责包干制,包干单位要做好本小区的绿化维护工作,负责管理好本小区内的花、草、树木,严防损坏。
第二条:包干单位的绿化管理人员及其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努力学习,较全面的掌握园林专业知识;勤奋工作,培育养护好花卉苗木,不得因旱涝虫等引起的花卉苗木死亡事故发生;园区内如发生花卉苗木被盗、破坏等事故,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或保卫处及财务处。
第三条:园林绿化是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凡已规划与建设的绿地,不得随意占用绿地、改作他用,不得损毁绿地。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做到及时绿化。小区的绿地面积占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要贴合国家要求。各种线路、管路的架设要充分思考绿化,对妨碍绿化的,要想办法转入地下。
第五条:小区内要做到定期除草,定期松土、定期施肥,定期修剪草皮及绿篱,造型树等,施水要充足,到达水肥充足,花草常绿。地下停车场上大乔木及生长不良的乔灌木应每季度施农家肥一次,绿篱及草皮每年松土1至2次。
第六条:小区内的虫害治理工作,要以预防为主,平时多检查,按不一样季节容易发生的虫害要及时处理;棕榈科植物,应挂药包,每年(2月、7月)开展不少于2次椰心叶甲虫害防治,并用心配合市政府开展重大植物病虫害防治;使用农药时要控制好比例说明使用,并在小区内张贴施农药的地点及时间。
第七条:小区内要经常打扫,持续整洁干净。不用的花盆要堆放整齐,绿化工具按指定位置存放。化肥及农药要严格管理和存放,修剪的树枝、叶要及时清理,做到小区内清新、舒适、雅致、美观。
第八条:为提高小区内居民的绿化意识,区内设绿化知识宣传栏,作到室内摆花,阳台栽花。
第九条:包干单位建有苗圃(花圃),节假日、喜庆活动应在路口等重要位置摆盆花,用后要及时搬回养护,确保花卉鲜艳茂盛。
第十条:除本规范外,包干单位应配有专职管理人员,绿化建设和管理应设专门的档案,齐全规范。
第十一条:区内的所有树木,任何人不得擅自破坏和砍伐。需要砍伐的,务必事先报经上级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具体管理“十不准”。
(一):不准爬树折枝、采花、扯挖苗木花卉。
(二):不准摇树、剥皮、刻划。
(三):不准乱挖乱种、损坏树木根基。
(四):不准围树搭棚或紧靠树身堆放建筑材料及其他杂物。
(五):不准在树上牵绳晒物、钉挂物品。
(六):不准在树下生火烧物或靠近绿篱带燃放鞭炮。
(七):不准攀登园林建筑和在园林建筑及小品上乱涂乱画。
(八):不准穿越、践踏绿篱、绿篱带、花坛。
(九):不准向绿篱带、花坛、草皮内倾倒污水、垃圾及其他杂物。
(十):不准损坏花坛池围、树木护桩、园林建筑、园林小品及其他一切绿化设施。
第十三条:电力、电讯等其他线路的安装和施工涉及务必修剪树木时,务必向园区绿化管理部门申报,由园林工人负责修剪,不经许可不得随意乱砍。
第十四条:对认真执行本制度,植树绿化成绩突出,或检举揭发破坏园林绿化或园林绿化设施行为有显著成绩者,给予表扬或适当的奖励。
一、绿化养护技术管理制度
1、管养范围:分车带、景观带(路侧绿地)行道树的管理与养护。
2、管养资料包括:绿地卫生、绿地内植物的浇水、修剪、施肥、打药、维护等资料。
3、养护管理标准:
1)绿化比较充分,植物配置基本合理,基本到达黄土不露天。
2)绿化植物到达:
(1)生长势:正常。生长到达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
(2)叶子正常:
①叶色、大小、薄厚正常;
②较严重黄叶、焦叶、卷叶、带虫尿虫网灰尘的株数在2%以下;
③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10%以下。
(3)枝、干正常:
①无明显枯枝、死权;
②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2%以下(包括2%,以下同);
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主干100平方厘米2头活虫以下,较细枝条每尺长一段上在10头活虫以下,株数都在4%以下;
④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树冠通风透光。
(4)措施:按所要求的技术措施认真进行养护。
(5)行道树缺株在1%以下。
(6)草坪覆盖率达95%以上;草坪内杂草控制在20%以内;生长和色彩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型二次以上,冷地型10次以上;基本无病虫害。
3)每年对行道树的刷白不低于两次。
4)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基本合理,树形美观,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5)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基本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6)管养的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劳动工具费、安全礼貌施工费、配件、运输、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保险、水费、电费、打药、施肥、车辆燃油磨损费、安装调试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等,凡是涉及到管理的一切费用。
二、绿化养护人员管理制度:
人员配备合理。项目负责人1人,需具有相关资历,项目负责人务必到现场办公,每周不少于三个工作日。主要技术人员1人以上,需具有相关资历。小区绿地每5000平方米至少配备1名管理人员,小区绿地及新区前后广场每15000平方米至少配备1名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更换项目负责人务必向业主管理方提出书面申请;更换其他管理人员务必征求业主管理方同意。
突发事件的处理。按业主的要求配合做好各类大型检查活动期间的相关工作等,尤其是重大活动的迎检任务,迎检期间要增加人力、保洁次数和延长保洁时间等以到达检查质量要求;对发生火灾和人为砍伐、偷盗、毁坏花草树木等行为要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理并向新区上报。
三、清卫保洁管理制度
1、定人定岗定时开展卫生保洁工作,进一步加强道路绿化、街头绿地日常养护管理工作,确保环境卫生整洁,无废弃物和垃圾等。
2、绿化养护产生的垃圾(如:树枝、树叶等),重点路段做到随产随清,其他路段务必日产日清;绿地整洁,无砖石瓦块、瓶筐和塑料袋等废弃物。
3、绿地无明显的人为损坏。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现象;行道树树干上无钉栓刻画的现象;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养护管理和生长的现象;绿地外2米范围内无杂草。
4、加强绿地花坛保洁,确保各类绿地的花坛整洁有序。
5、树木无死株、断枝及明显枯枝,无大片光秃落叶;植物叶面无陈旧积尘。
四、绿化养护安全管理制度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安全思想意识,注重安全,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确保生命财产不受损失。
2、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与检查,对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员工在喷药工作时,要戴口罩、眼镜与胶手套,然后才能操作。在喷药过程中,原则上不能吸烟与不能接触食品,更不能将其入口而食。喷药后要清洗干净手、脸与更换衣服后,才能饮食,切实防止人员中毒的事故发生。
4、员工在进行剪草与修剪树木等维护工作时,应按技术规范进行操作,正确使用剪草机、绿篱修剪机与喷药机等,防止机具伤害人员的事故发生。
5、在绿化管理过程中,凡是清理出来的园林垃圾(如枝叶)等杂物,未经同意,不准将其随地烧毁。要按明火的管理规定执行。
6、仓库内的各种物品,如农药、化肥、易燃物品等要分类堆放,做好防潮、防火、防腐蚀、防盗安全措施,库内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绿化工作人员要学会使用灭火器。
7、员工在绿化管理工作过程中,凡是高空作业(包括攀爬树木、用油锯锯树枝等作业),要采取必须的安全防护措施。务必系好安全带才能进行作业,切实防止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五、养护考核管理制度
考核:
①养护期内,由项目经理组织各小区人员进行考核、检验,并做好检测验收报告;
②考核时间:共3次,分别为4月1-10日、4月1-10日、12月1-10日。
六、养护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完整的绿化养护台帐,并由专人负责。绿化资料记录详细,分类清楚,数据详实。各类档案按系统分类:绿化带、草坪、景点、广场道路、等统一存放档案盒并贴上标签。编制档案目录,资料应与档案盒外标签一致。
2、月度养护计划及养护作业按时记录、及时上报,并贴合现状和季节特点,针对性强,养护档案做到完整、真实,不弄虚作假。
3、建立绿化养护数据库,并根据实际状况进行变动。
4、及时完成业主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按质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突击任务,并到达绿地养护要求。
大地复苏,春暖花开,万象更新,我们沈阳xx园林绿化公司20xx年的工作也即将开始了。为了更加完善和改革过去的管理体制,更好地加强公司的管理工作,总结发扬历年管理工作的成功经验,克服不足,吸取失败的经验教训,实行责任与制度化管理,标准化与规范化施工,质量与安全化生产,奖励与处罚化考核,创新与发明化发展,充分调动干部员工的积极性,降低成本,反对浪费,注重安全,讲究质量,加快进度,提高完工后服务质量,建设一个工程立下一处丰碑,现将20xx年工作管理办法公布如下,请大家审议,请大家提出合理化建议,使我们的管理办法更加行之有效可行。
(一)领导干部管理。
在今后的领导干部选拨上,要实行“能者上,庸者下”的原则。
聘任领导干部要实行推荐和自荐的办法,人人可以参预竞聘。主要领导把关定位,领导班子决定任用。并实行试用考核制,鼓励人才,培养人才,尊重人才,解决领导干部的后顾之忧。让领导干部全身心精力充沛的进行管理和施工。在各项指标考核、员工意见、领导评语中,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鉴定,肯定成绩找出不足。能够胜任领导工作的,指出缺点毛病,在今后的管理工作中改正和改进;不能胜任的就地免职,决不顾忌和牵就。破除任命一贯制的管理办法,坚决执行“能者上,庸者下”的管理机制,有头脑,有超前意识,有能力,有魄力,敢说敢管,敢于承担责任,做事公正、公平、公开,没有私欲,把公司的利益放在首位,能够率先士卒,作风严谨,雷厉风行,业务精通,统率有力,锐意进取,经验丰富,能为公司创造效益,管理到位,部下拥护,那我们公司就重用提拨。否则,考核不合格,就地免职,重新就业。要求全体管理干部都要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为xx园林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员工管理。
1、员工聘用:
遵守国家的政策和法令,严禁录用童工。聘用本着择优录用、量才而用、任人唯贤的原则,管理人员实行招聘录用,员工竞聘上岗,优胜劣汰。工地工人要求年富力强,身体强壮,无病,无劣迹历史,录用后必须签定劳务合同,二证(身份证、学历证明)装档,实行绩效考核,试用期满正式录用。
2、员工培训:新员工要进行培训。
1、公司状况,让员工了解公司的状况和经营情况。
2、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工作程序培训,让员工了解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施工程序,对今后的工作有所了解和制度约束。
3、岗位操作和专业知识、技能培训。让员工了解应聘岗位的职能和工作强度、专业知识及工作方法,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干自身价值。
4、在岗人员培训。加强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提高,更好发挥自己的技能和才能。
3、领导干部要努力做到让员工满意拥护。
a、事业吸引,工作有成就感;
b、同志关系融洽,相互关心,相互爱护;
c、工作时间心情舒畅,讲究安全,注重质量;
d、领导信任和器重员工,让员工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和技能;
e、工作条件优越,福利待遇高。让职工体验到家的温暖,亲情的体现,轻装上阵,没有后顾之忧;
f、根据业绩和技能等多方面考核,按岗位和贡献进行表扬、加薪、奖励。使之体现员工的价值,付出得到回报;
g、工作时间讲原则、制度,业余时间讲友情和亲情;
h、处处关心员工的生活,让员工安心工作,丰富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三)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工作管理实行规范化、标准化。
在今后的工作和施工中,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范、施工标准,实行岗位责任制。严禁有法不依,有制度和准则不执行现象发生。工作时间执行上下级、半军事化管理的模式,杜绝亲情和友情的介入。工作和管理就要铁面无私,刚正不阿,公正、公平、公开,有魄力,有创新能力,有计划,有安排,有标准,有制度,有责任。坚决做到:
1、奖励和处罚依据化、条款化;
2、办事果断,雷厉风行,军事化;
3、用工合法化;
4、管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
5、责、权、利、业绩考核化,挂勾目标化;
6、工作生产施工安全化;
7、生活管理人性化;
8、降低成本,节约资金奖励化;
9、汇报工作、述职、建议实行文字化(书面);
10、各项决议民主化。
确保公司指令的贯彻落实,确保工作施工在安全的前提下,按计划完成,确保公司的各项指标和06年工作计划的完成。使制度和标准、准则执行得扎实有效,使我们公司的管理走向规范化、标准化的轨迹。
(四)认真行使各部门职能,协调合作,出色完成各项指标和施工任务。
20xx年是我们公司向前发展的关键之年,从我公司对外的知名度和网络的宣传看,我们公司的规模、实力、管理水平,售后服务都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同和好评。我们今年的开局也很顺畅,四面八方的工程任务接踵而来,为我们今后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我们全体干部员工都要认清形势,抓住机遇,认真履行各部门的职能,多想事,多做事,多办事,注重安全和工程质量,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做到人人讲安全,人人重质量,人人守信誉,各部门精诚合作,互相促进,协调发展,为xx公司的整体利益着想和谋化。多提合理化建议,多出金点子、银点子,创新、发明、改造,降低损耗,节约工时,出色完成公司的各项指标及施工任务。(要求全体管理干部每月以文字形式向公司提合理化建议和小发明、小革新、批评和自我批评、举报各种不良事实、检举不良行为等一次,计全年不低于十次,形成一个人人关心xx园林公司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尊重人才,选拔人才,科学管理,开拓市场,加强网络建设和宣传力度,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市场的竞争就是人才的竞争,所以我们要放长远眼光,远瞻未来。xx园林的发展要靠人才,要靠科学的管理,我们要想把xx园林做大做强,大家就要发现人才,推荐人才。充实我们xx园林公司的人才力量和后备力量。尊重人才,选拔人才,培养人才,为人才提供一个施展才华的空间,使我们的管理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科学化,富有朝气,具有战斗力和凝聚力。
科学管理,开拓市场,才能使我们xx园林公司有后劲,才能够向管理要效益,才能降低成本,减少工时,才能为公司多创效益。只有打开我们的市场大门,加上我们在园林施工方面的不断创新,讲究质量,注重安全,遵守承诺,我们才能占领市场,立于不败之地。所以我们要跟上时代发展的脉搏,抓住机遇,加强网络建设和对外宣传力度,我们才能有发展的潜力和后劲,才能使我们xx园林公司在市场浪潮中不迷失方向,乘风破浪,勇往直前。
(六)管理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员工上岗实行聘任岗位责任制。彻底打破大锅饭,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格局。让干部员工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和聪明才智,为公司的利益和自己的利益而奋斗。
今年管理工作从领导班子xx副总经理开始到各个部全部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各部门实行员工聘任岗位责任制管理,择优录用。每个部门都实行公司统一核算,部门自负盈亏、费用自理、创收和公司分成的奖惩机制。杜绝吃大锅饭,打破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传统管理格局,部门负责人有权聘任员工,员工也有权罢免部门负责人。所以就要求我们的管理干部必须提高自身素质和内涵,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公正、公平、公开管理,尊老敬贤,清廉自律,以身作则,勤于思考,锐意进取,处事果断,高瞻远瞩,统率有力,业务精通,创造效益,才能得到大家的拥护和赞誉,否则就会被员工罢免,被公司淘汰。只要我们管理干部切实贯彻公司的各项方针和规章制度,为公司的利益和员工的利益着想,吃苦在前,享乐在后,为员工搭设一个无忧的施展才华的大舞台,让员工在这个大舞台上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才能,让他们有用武之地,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施工氛围,那么你就能取得最佳的业绩,最佳的成果,就能取得公司效益和员工效益的双丰收。(具体办法,公司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各部门。
同志们,我们xx园林公司的发展前途是光明的,大有希望的,今年的形势是喜人的,但我们的管理工作是曲折的,是充满艰辛的,请我们大家克服一切困难,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务实奉献,团结合作,有效组合,步调一致,注重安全,讲究质量,多创效益,就能取得我们真实付出的真实回报,也能取得xx园林公司的最后胜利。
同志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谋我们公司的发展大计,为创造我们xx园林公司的明天更加辉煌而努力奋斗!
1、认真保管登记银行、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
2、管好现金,库存现金不超过规定限额:3000元,当日销售款当日存入银行,不准坐支现金。
3、严格履行借款手续,未经领导批准,不准私自借款,或占用公款,每月开资,必须扣清借款。用款额不超过三仟元可请示主管财经的副总经理批准,三仟元以上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特殊情况除外。
4、严格执行报销制度,按规定把好资金支出关,报销手续必须齐全,没有领导审批不予受理。
5、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支票管理,作好记录,使用支票要经领导审批,一日内督促报销或及时收回。
6、月末主动与会计和银行对帐,必须两帐相符。
7、取送款要注意安全,避免发生意外。
一、严禁损坏、挪用消防器材,禁止将消防水做民用。
二、严禁占用、堵塞小区内的任何消防通道、楼梯通道或其它安全疏散口,严禁损坏任何消防设备及防火开关。
三、小区内严禁携入和储存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
四、各装修单位应严守防火规范,凡属危险作业应由管理处批准,严禁乱接、乱拉电线等违章行为的发生。
五、严禁将烟头及其它带火物品投向窗外。最后离开离间前,检查并保证所有火源已熄灭,并把全部还在开动的电器关闭。
六、尽量避免让儿童、老人单独在家。为保证安全,如有需要可与小区物业管理处联系。
七、各住户必须严格遵守消防管理制度,如有火灾发生应及时报警,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协助灭火工作。
第一条:为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绿化、美化城市,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市城市规划区和县(市)城市规划区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xx市城市管理局是xx市人民政府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市范围内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xx市园林管理处为xx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在xx市城市管理局的领导下,具体负责xx市建成区内的城市园林绿化保护、养护和管理工作。
县(市)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园林绿化保护、养护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安排城市园林绿化经费。
第五条:城市中的单位和有劳动本事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者其他绿化义务。
鼓励单位和个人利用庭院植树种花,垂直绿化,美化环境。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投诉、检举和制止损害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在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市、县(市、区)规划、国土、发改、财政、建设、林业、公安、市政、交通、电力、通信、环境保护、市容环卫、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本规定。
第八条:本规定所称的城市园林绿地包括以下六类:
(一)公共绿地:是指道路绿地,向公众开放的市级、区级各类公园、街旁游园,包括其范围内的水域。各类公园包括综合性公园、儿童公园、文物古迹公园、纪念性公园、风景名胜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带状公园等。
(二)居住区绿地:是指居住区内除居住区级公园以外的其他绿地。
(三)单位附属绿地:是指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等单位管界内的环境绿地。
(四)防护绿地:是指用于城市隔离、卫生、安全、防灾等目的的绿带、绿地。
(五)生产绿地:是指为城市园林绿化供给苗木、花卉、草皮、种子的圃地。
(六)风景林地:是指具有必须景观价值,在城市整体风貌和环境中起作用,但尚没有完善游览、休息、娱乐等设施的林地。
第九条: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经批准的城市绿化规划、城市各类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方案,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设计方案的,应当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市辖各县(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和审批,并分别送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安排配套绿化用地,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工程项目用地面积的比例,应当贴合下列规定:
(一)医院、休(疗)养院等医疗卫生单位不低于40%。
(二)高等院校不低于40%,其他学校、机关团体等单位不低于35%。
(三)经环保部门鉴定属于有毒有害的重污染单位和危险品仓库,不低于40%,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置宽度不小于50米的防护林带。
(四)宾馆、商业、商住、体育场(馆)等大型公共建筑设施,应当进行环境设计,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不低于35%;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下的,不低于30%。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在贴合城市公共安全和景观要求的前提下,应当尽可能进行天台和屋顶绿化。
(五)居住区、居住小区和住宅组团不低于30%,在旧城改造区的不低于25%。其中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居住区不低于1.5平方米,居住小区不低于1平方米,住宅组团不低于0.5平方米。
(六)工业企业、交通运输站场和仓库,不低于20%。
(七)其他建设项目不低于25%。
第十一条:新建、改建的城市道路、铁路沿线两侧、江河两岸等绿地规划建设应当贴合下列规定:
(一)城市道路绿化贴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市区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公路规划红线外两侧不准建筑区的隔离绿化带宽度,国道各不少于20米,省道各不少于15米,县(市)道各不少于10米,镇(乡)道各不少于5米。
(二)在城市高速公路(或新建干线、轻轨交通)和城市立交桥范围内,应当进行绿化并兼顾城市景观和交通安全。
(三)铁路沿线两侧应规划建设防护绿化带,宽度每侧不得少于30米。
(四)高压线走廊下安全隔离绿化带的宽度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建设。
(五)饮用水源地水体防护林宽度各不少于100米,沿江河两岸防护绿化带宽度每侧不得少于30米。
第十二条: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的建设,应当以植物造景为主,适当配置园林建筑和园林小品,突出“山水园林城市”特色。
各类公园建设用地指标,应当贴合国家行业标准。绿化用地面积应当占总用地面积的70%以上,游览、休憩、服务性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5%。
居住区配套绿化用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种植面积,不低于其绿地总面积的75%。
第十三条:城市生产绿地应当适应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需要,其用地面积不低于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鼓励发展个体苗木生产基地。
第十四条:城市绿地的规划和绿化方案的设计,应当委托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和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十五条:城市公园、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铁路沿线两侧、江河两岸、水库周围等城市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由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居住区、单位附属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绿化规划、城市各类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贴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有关部门方可办理报建手续。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按批准的绿化规划和设计方案进行建设施工,确需变更设计方案的,应当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各类绿地绿化工程进行检查监督和技术指导,并会同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综合验收。
第十九条:绿化建设应当兼顾管线安全使用和树木的正常生长,与地上地下各种管线及其他设施坚持国家规范标准规定的安全间距。
第二十条:市园林绿化工程(包括园林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承担。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的资质审查和发证工作,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外地进入本市从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的企业,需到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二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配套园林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达不到本规定第十、第十一条标准的,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建设单位承担补偿职责,按照所缺少的绿化用地面积交纳绿化补偿费。绿化补偿费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收取,交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并按规划专项用于易地绿化建设。
第二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开发住宅区项目的配套绿化建设资金,应当在工程项目建设投资中统一安排,其比例应占工程项目土建投资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
第二十三条:园林绿化建设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一)各级人民政府直接投资的公共绿地(道路、公园、广场、游园等)、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等,由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其它绿地、干道绿化带、防护林、义务植树基地等由投资主体或土地权属单位负责。
(二)认建、认养绿地由认建、认养单位或个人负责。
(三)单位附属绿地由该单位负责。
(四)居住区、居住小区、住宅组团绿地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
(五)铁路、公路防护绿化和经营性园林、生产绿地由其经营单位负责。
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各单位的绿化建设应当进行监督检查,并给予技术指导。
第二十四条:城市园林绿地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一)城市人民政府直接投资的城市公共绿地(道路、公园、广场、游园等)、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等,由当地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
(二)认建、认养绿地由认建、认养单位或个人负责。
(三)干道绿化带、防护林、义务植树基地等,由投资主体或土地权属单位负责。
(四)单位自建的公园和单位附属绿地,由该单位负责。
(五)居住区、居住小区绿地、住宅组团的绿地由物业所有权人出资,委托物业管理机构或者其所在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单位负责。
(六)苗圃、花圃、草圃等生产绿地,由其经营单位或个人负责。
(七)铁(公)路沿线、江河两岸、水库周围等城市绿地,由法律、法规规定的主管部门负责。
(八)在私人庭院内种植树木,由合法土地使用权人或使用人负责。
各管理职责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护树木花草正常生长及绿化设施完好。沿街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护门前绿化。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城市绿化用地使用性质,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已占用的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清理通知限期归还,并恢复城市绿地使用功能。因公益性市政建设需要占用城市绿地的,应当征得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由市规划部门按照调整城市规划的原则,补偿同等面积同等质量的绿地。
同一建设工程项目占用城市绿地7000平方米以上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城市绿地1500平方米以上7000平方米以下的,报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占用城市绿地1500平方米以下的,由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因建设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当报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再报有关部门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并按规定缴交恢复绿化补偿费。临时占用绿地造成相关设施破坏的,占用者应承担赔偿职责。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园林绿地内设置与绿化无关的设施。
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内严格控制商业和服务经营设施。确需设点经营的,应当报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方可在指定地点从事经营活动。
工程建设项目影响城市绿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在设计和施工前制定保护措施,报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造成相关设施破坏的,建设单位应承担赔偿职责。
严格控制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干道绿化带开设机动车出入口,确需开设的须经当地公安部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缴纳相关费用,由当地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组织施工,所需的相关费用由该单位(或个人)支付。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因公益性市政建设需要确需砍伐、迁移树木花草的,按下列规定办理报批:
(一)同一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砍伐、迁移城市树木200株以上的,由市、县(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同一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砍伐、迁移200株以下或胸径80厘米以上树木的,由所在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经批准砍伐或迁移城市树木,应当给树木权属单位或个人合理补偿。
第二十九条:电力、公安、市政、交通和通信等部门,因安全需要修剪、迁移、砍伐树木的,应当报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当地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实施,所需费用由申请单位支付。
因紧急抢险救灾需要修剪、迁移、砍伐树木的,经其本单位领导同意后可先行实施,但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并在险情排除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补办交费、审批手续。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对所管辖范围内影响交通、管线、房屋和人身安全的树木应当及时修剪、扶正,确需迁移、砍伐的,需报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单位或个人确需砍伐、移植属自我所有的树木(古树名木除外)的,需向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费用由该单位或个人负责。
第三十条:城市树木所有权和收益,按照下列规定确认:
(一)由政府投资或公民义务劳动在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内种植和管理的树木,属政府所有。
(二)经鉴定并由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古树名木属政府所有,收益归其生存地的单位和个人所有。
(三)单位附属地和由单位自建的防护绿地内的树木,归该单位所有。
(四)由团体或个人投资经营生产的绿地内树木,属团体或个人所有。
(五)居住区、居住小区、住宅组团绿地内的树木,属土地使用权单位或个人所有。
(六)由个人投资在自住、自建庭院内种植和管理的树木,属个人所有。
第三十一条:百年以上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和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
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古树名木进行调查、鉴定、定级、登记、编号,建立档案,设置标志,划定保护范围,确定养护管理的技术规范,加强管理。
古树名木生存地的所属单位和个人,为该古树名木养护工作的职责单位或职责人,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养护管理,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
严禁砍伐、迁移或买卖古树名木。因公益性市政建设确需迁移、修剪古树名木的,由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二条:在城市绿地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倾倒、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堆放、焚烧物料。
(二)在树木和公共设施上涂、写、刻、画和悬挂重物。
(三)攀、折、钉、栓树木,采摘花草,践踏地被,丢弃废弃物。
(四)损坏绿化的娱乐活动。
(五)以树承重,就树搭建。
(六)采石取土、建坟。
(七)其他破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各级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收取的绿化补偿费、恢复绿化补偿费等费用,列入城市绿化专项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市财政部门监督使用,专款用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
第三十四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五条: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营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xx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韶府发[1987]19号)同时废止。
第一章 保洁主管职责标准
保洁主管在服务中心主管领导下,负责实施住宅区的保洁工作,美化、净化居住环境。其职责如下:
一、保洁工作的现场管理,及时了解保洁员的思想和生活动态,解决疑难问题,并定期向服务中心主管汇报。
二、严格按保洁管理作业程序和保洁标准及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实行工作检查制度,包括:自查、互查、主管检查、抽查、服务中心定期检查等检查制度,考核结果切实与员工工资挂钩。
三、合理配置住宅区内保洁和清扫工具的数量,合理配备保洁人员,确保住宅区内不留卫生死角。
四、坚持每天巡视住宅区2次,有效制止各种违章现象,现场督导保洁工作。
五、经常检查商场、店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严禁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六、负责保洁内务管理工作的安排和实施,每月组织召开保洁情况分析会,总结一周保洁工作。
七、负责保洁员的岗位技能培训工作。
八、负责业主家庭钟点服务的安排及落实工作,确保服务质量。
九、带领保洁各班完成服务中心安排的临时任务。
第二章 保洁组长职责标准
保洁组长在保洁主管领导下,负责实施住宅区保洁工作,美化、净化居住环境。具体岗位职责如下:
一、熟悉住宅区楼宇结构、单元户数、楼座排列、车行道、人行道分布及面积,绿化地分布及面积。
二、坚持高质量、高标准,根据公司作业指导书制定车行道、人行道、楼梯走动道、商场、大堂等具体作业程序和保洁标准,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和奖惩措施,经保洁主管批准后组织并实施。
三、合理配置住宅区内垃圾桶数量、分布地点,垃圾转运车,清扫工具数量及保管场所,合理配备保洁人员,住宅区内不留卫生死角。
四、住宅区保洁工作实行“划片分区包干”作业管理,做到员工之间任务划定清楚、责任明确、检查、考核标准公开,奖惩对象明确。
五、严格本部门考勤制度。对保洁员,每天定时集中讲评,对全年出全勤,无迟到早退员工,报请服务中心主管给予奖励。安排好员工节日期间的探亲活动,确保住宅区内保洁工作有条不紊。
六、坚持每天巡视住宅区2次,有效制止住宅区乱贴字画、广告,外墙乱写乱画,乱倒(抛)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现象;培养业主爱护小区清洁卫生的自觉行为,现场督导保洁工作。
七、经常检查商场、店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严禁随地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八、严格执行保洁工作检查制度,实行自检、互检、组长检查、主任抽查,服务中心定期大检查五级检查制度,检查、考核结果切实与员工收入挂钩。坚持把责任区域、责任人、考核评分定期公开,广泛接受业主监督。
九、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关心员工文化生活,倡导在平凡岗位上,干出不平凡事迹。
十、完成服务中心主管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保洁员职责标准
保洁员职责标准如下:
一、守岗位,按时上下班。上班佩戴工作卡,做到服装整洁、干净。
二、熟悉各自分工所负责范围内的清洁卫生情况,对所负责范围内卫生全面负责。
三、每日 和 分2次清运垃圾到中转站。
四、每日负责清扫公共走廊、楼梯、电梯、停车场、绿地、公共设施周边环境等1次。每周清洁楼道扶手2次,清洁公共场所门窗1次,并保持区内公共面积无纸屑、烟头、污垢等,保持清洁卫生。
五、每日巡视各责任范围的清洁卫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工作记录。
六、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自觉学习有关清洁卫生知识,提高个人素质。
七、处理与清洁卫生相关的其他事宜。
第四章 清洁工职责标准
清洁工职责标准如下:
一、清洁工必须依时清洁大堂、走廊、楼梯等共用地方。
二、劝喻各业主勿将垃圾桶或袋置于走廊、楼梯等公用地方,请将其放入通往楼梯门旁的垃圾桶内,以免影响卫生和阻塞通道。
三、如发现有杂物置于走廊、天台或楼梯间,应劝喻业主自行搬往附近的垃圾收集站。如无法找到业主,清洁工除自行清理外,还应将情况登记在服务中心记事本内,向上级报告。
四、如发现天台、天井等公用地方积污水,应立即清理。难以清理的地方,可暂时淋上油渣,防止蚊虫繁殖,再研究处理办法。
五、如发现本楼宇的污水渠和沙井等堵塞或破烂,应迅速安排修理。
六、劝喻业主淋花时要特别小心,不要将水淋到阳台外,以免影响下层和下面行人。
七、如发现冷气机或发出大量热气或噪音时,劝业主从速修理,以免影响邻居和市容卫生,并根据城管条例,对影响市容者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
八、如有需要,通告或口头劝业主切勿抛垃圾出窗外,也不得将可引致淤塞的杂物投入厕盆和污水渠内。
九、若上层业主的水喉或水渠破烂而导致下层天花板渗水,则通知上层业主修理;如无结果,则应详细记录及请示上级处理。
十、如有不顾公共卫生的业主,经多次劝告仍不改善,应做详细记录并报告上级和有关卫生部门。
第五章 楼内外保洁员职责标准
楼内外保洁员职责标准:
一、每天对楼内外清扫,楼道内、停车场、绿化带等,保持干净,定时清运楼内垃圾。
二、每日需对楼内信箱、标牌、墙面等公用部分进行保洁工作。
三、每日需对楼内消防箱、防盗门、天台等公用通道的外露管理进行保洁工作。
四、每月需对走道灯罩进行清洁工作,以保持干净整洁。
五、每次使用完保洁工具,器具应清洗干净,统一存放于指定地点,并及时补充或申领保洁工具。
六、定期对楼内外蚊虫、鼠害进行消杀,确保无“四害”。
七、对楼内外来访人员的可疑情况,及时与保安员联系。
八、每月需对竖井、井道、沟渠全面清洗一次,定期进行消杀。
九、完成保洁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章 绿化主管职责标准
绿化主管在服务中心主管的直接领导下,对住宅区园艺、绿化工作负全面的责任,其职责标准如下:
一、协助做好绿化员工的招聘。绿化工人选坚持以有“丰富的园艺经验”为主,对绿化布局规划有一定的审美水平,知识文化、思想品德好和身体健康等为标准,不徇私情,择优录用。
二、负责员工的上岗培训工作,组织员工学习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和探讨园林艺术知识,并督促员工遵守各项制度。
三、负责日常工作安排,划分责任区,把工作具体落实到个人;负责员工平衡调配;定期组织修枝、除杂草,对大棵树木的造型等。
四、负责员工的出勤考核和协助服务中心主管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认真抽查每个员工负责的片区,公平公正地评价每一个员工的工作情况,若故意隐藏事实,将被视为失职。
五、每日巡视住宅区,检查树木花草的养护,浇水、施肥、杀虫、修剪等工作,并做好详细记录,以此作为每月岗位考核的依据之一。
六、检查员工宿舍的清洁卫生,督促员工搞好个人卫生,着装整洁,使绿化队在住宅区保持良好的形象。
七、定期回访业主,帮业主美化居室,提供栽培花草树木的技术、知识等方面的咨询,并征求业主对小区绿化的建议,详细做好记录,有好的建议争取付诸实施。
八、负责政治思想教育,对工作态度不好和工作不认真的员工,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屡教不改者,书面提出处理意见报主任处理。
九、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服务中心的消防训练,帮助每个员工能达标。
十、完成服务中心主管交代的其他任务。
第七章 绿化班长职责标准
绿化班长在绿化主管的领导下,对住宅区的.绿化工作实施全面统筹管理,为业主创造财富、保持怡人的绿化环境。
一、熟悉小区绿化概况,充分利用绿化地面积,保持绿地率达3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绿化完好率达到99%以上。因地制宜,合理布置花草树木品种和数量,创造优美的植物景观,发挥绿化的生态环境效益。
二、提高绿化养护管理的知识和技能,熟悉花草树木的品种、名称、特性和栽培管理方法,掌握花木病虫害的防治方法,园林器具的使用方法。
三、对花木进行挂牌,标明品种,科属、原产地、生长特性、繁殖方法、管理方法等,方便居民欣赏。
四、巡视小区绿化,做好分析和记录,掌握小区绿化的基本情况。
五、借鉴他人先进的管理方法,收集业主对绿化管养的建设性建议,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管养计划、办法,确保绿化管养工作的正常运行。
六、关心绿化员工的生活,多交流思想,多渠道增进绿化工的知识和素质。
七、广开门路,与社区文化部结合,建设小区“爱绿化,护绿化”的文化环境。
八、与服务中心其他部门精诚合作,搞好单位的各项活动。
九、完成主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章 绿化工职责标准
绿化工职责标准如下:
一、熟悉住宅区的绿化面积和布局、懂得立体绿化基本知识与技能,熟悉花草树木的品种和数量,充分利用发展地面积,合理不止花草树木的品种和数量。
二、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施肥、除杂草和病虫害,并修剪枝叶、淋水等,大棵灌木,要给生动活泼的造型,丰富小区绿化内容。装修垃圾自清自运。
三、懂得花草树木的名称,特性和培植方法,并对较为名贵、稀有或数量配套的品种在适当的地方公告其名称,种植季节,生长特征、管理办法等,供居民欣赏。
四、保持绿化清洁,保证不留杂草,杂物,不缺水,不死苗,不被偷盗,花草生长茂盛。
五、每月定期检查绿化草坪完好情况,花草树木生长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六、当暴风雨、台风来临前,提前做好花草树木稳固工作,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防止造成大损失。
七、检查巡视小区绿化地,严禁在草地上践踏,倒垃圾或用树干晾衣服等行为,一经发现按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罚。
八、维护绿化水泵、电机、喷淋设备和其他器材等。
九、向业主提供市内绿化服务,应遵守下列要求:
1、在业主预约的时间内,准时到达业主的家中。
2、上门服务时带上工作证,态度热情,服务周到。
3、按服务中心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并上缴服务中心,不得私自侵吞。违者按公司规定处罚。
4、不得向业主索要小费或好处,或是收费不开收据,或多收、少收,不收费,违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5、不得在业主家乱翻东西或有偷盗行为,一经发现,立即送派出所处理。
十、完成班长交代的其他任务。
第九章 园艺工职责标准
园艺工在绿化主管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小区花圃的管理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负责小区花圃的花草培植工作,根据住宅区的土壤水质状况和业主对花草的需求,培植不同品种的室内外花草等。
二、根据花草的不同生长特性,制定工作安排程序,时机上安排合理,并给每个品种都插牌公告其名称、种植季节、生长特征、管理办法等。
三、花圃内培养的花草,应一一登记成册,明码实价,并对住宅区业主保持优惠,优先的服务。
四、花圃内外保持环境清洁,无枯叶、大小花盆对方整齐,盆栽花草品种分类集中管理办法等。
五、根据培养花草的生长特性进行浇水、松土、剪叶、除虫等,若不遵循花草的生态规律,不定期浇水,松土,修枝等导致花草枯死者,一切经济损失自负。
六、向业主提供室内绿化免费咨询服务,并回访花圃定期联系的业主,帮助指导业主进行正确的培植和介绍有关基本知识。
七、当暴风雨、台风来临前,提前做好花草树木的防风加固工作,检查苗圃的沟渠是否堵塞,苗圃的木稝结构是否牢固,防止造成大的损失。
八、按服务中心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拿苗圃的花草私自送人或向业主索要好处,或收费不开收据,或多收、少收等,违者所按花草的价值或收取额的4倍处罚,并立即辞退。
九、协助绿化主管办好绿化员工的上岗培训,传授园林知识,指导栽培、种植技术。
十、完成服务中心主管和园艺工程师交代的其他任务。
一、目的
为改善和美化公司环境,规范绿化管理。
二、范围
适用于厂区内,厂区周围、室内盆景和生活区域的绿化。
三、绿化规划与种植
1、行政部根据公司的规划制定绿化规划,交总经理审核,力求做到实用性与完美性的结合;
2、按照绿化规划,组织人员种植花、草、树木,品种和数量因地适宜;
3、种植的时间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植物特性组织人员进行种植活动;
4、种植花、草、树木时应根据植物的不同生长状态,保持不同间距,并且一致,做到整齐划一,规范种植;
5、预留进水,出水渠道预防洪涝,预设喷灌或管道设施;
四、绿化管理
1、行政部搞好花木,草坪、盆景的管理,做到“四要”即春要栽,夏要剪,秋要管,冬要保;
2、施肥浇水:对花草树木适时适量的施用各种所需的肥料,适时适量的浇水灌溉,尤其在夏季保证植物的正常生长,一般1—2天浇一次水,一次浇水量应渗透到地表30厘米以下的土层,尽量浇足;
3、除虫:不同季节定期适量的喷打农药,预防虫害;
4、修枝整形:对绿化草坪,花木常年按季节进行修剪,树木1—2个月修剪一次,草坪1个月修剪一次,在长势旺盛时期15天左右可以修剪一次,草坪一般不得高于10厘米,冬青绿化带高度在60cm—100cm之间,但不同草种适宜修剪高度不同,保持草坪的平整、整洁,花木的完美,要求无枯枝、死树、陡长枝,达到美化公司的效果;
5、补种:对枯死、病死和损坏死亡的绿化植物应及时清除、补种,选择植物成活率较高的春夏两季进行种植;
6、除杂草及松土:定期清除绿化带内的'杂草,草势旺盛期应适当增加除草次数;定期松土以利于植物的生长和规范;
7、洗尘、喷淋:公司外围绿化带紧靠马路,多尘土,会影响花、草坪、树木的生长和美化效果,应定期对绿化带的植物用水喷淋清洗,3天左右喷淋一次,应在上午喷淋,夏季气温高应上、下午各喷淋一次水,增湿降温;
8、防冻:冬季到来之前绿化人员提前做好绿化带的防冻措施;
9、树木长到一定程度,应从根部以上(大概一米左右)刷白灰,已达到美观,防虫,防止牲畜啃咬树干的作用,并同时树立告示牌,警告人为破坏;
10、对不同区域,不同树木、花草应该责任到人,保证成活率;
11、按照规划设计栽植的树木成活后,如需要更换或移植的应上报行政部经理审核,获批准后方可实施;
12、绿化人员不定期清除绿化带内的垃圾,保持区域内无垃圾;
五、绿化人员管理
1、上班时间须穿工作服;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离岗,请假事先申请并获准后才予以离开;
3、遵守员工行为准则;
4、认真履行职责,不仅要做到勤于培植,勤于修剪还要做好科学管理;
六、禁止行为
1、不准践踏草坪;不准钉栓,刻划,攀折树木、花枝;不准擅自采摘果实,割草;不准在绿化区域内倒垃圾和杂物;
2、不准在绿化区附近堆放有毒,有害,易燃等物品;不准在绿化区域内焚烧树叶和杂物;
3、不准损坏绿地喷灌设施,标识牌等;
发布时间: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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