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 #合资合同(实用十三篇)#】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合资经营合同1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其三家授权代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出资,在中国__________市建立并经营合资企业,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章合营双方
第一条合同的双方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别委托__________为其授权代表。
1.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地: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
2.__________:
登记地: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
3.__________:
登记地: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
第二章成立合资经营企业
第二条合营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向中国有关当局办理申请批准手续,在______市登记成立合资经营企业。
第三条合营企业的名称和法定地址如下: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文:__________(以下简称“合营企业”)
英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营企业为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中国法人,其一切活动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其正当权益受中国法律的保护。如公布新法律,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执行。
第五条合营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分别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限度对合营企业承担责任,并按各自认缴的出资额的比例分配利润,承担风险和损失。
第三章合营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合营企业的宗旨是: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建造,经营具有现代化水平的__________俱乐部,为中外人士(新闻工作者、实业家、商界人士及其他各界人士)提供社交、会议、办公、通讯、康乐、食宿场所和服务。通过先进的经营管理手段和优质、高效率的服务,获得双方均满意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七条合营企业的经营范围是:社交和会议场所、康乐项目、旅馆、办公楼、餐馆、附属的通讯设备和商品部,以及其他有关的生活、工作服务设施。
第八条合营企业的建设和经营的规模如下:
总占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新建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其中:旅馆部分约__________平方米(约__________间客房)办公楼分___________约__________平方米;
原有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__________美元,投资中包括下列费用:
1.合营企业进行经营所需的土地处置费;
2.市政工程设施费;
3.甲方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移转合营企业的作价;
4.设计费(包括勘测费);
5.建设费(包括新建筑的建设及f.f.e.庭际绿化和附属设施的建设);
6.筹建费;
7.开业筹备费;
8.新建筑建成开业前的流动资金;
9.建设期间的贷款利息;
10.其他由董事会决定的不可预见的开支的费用。
第十条合营企业进行经营所需用地已由甲方进行了处置,其中处置费为__________美元。甲方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在合营企业成立后移交给合营企业,作价为__________美元。
第十一条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固定为________美元。其中甲方出资额为__________美元,占______%;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美元,占__________%。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分别按前条规定的出资金额以如下方式出资:
1.甲方:甲方的土地处置费__________美元,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作价__________美元,合计_______美元,作出出资。土地处置费和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的详情,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出资一览表)。
2.乙方:以现金________美元作为出资,乙方三家投资者的投资比例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根据以下规定向合营企业缴足全部出资额。
1.甲方土地处置费__________美元,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作价__________美元。甲方应在合营企业和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用地合同后__________天内将全部土地和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交付合营企业验收。
2.乙方应分两批将其应缴足的注册资本现金__________美元汇入合营企业开立的银行帐户。第一批应于合营企业和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用地合同后十五(15)天内交付__________%的注册资本,计__________美元;
第二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交付__________%的注册资本,计_________美元。
第十四条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在前条规定的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履行出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需根据延误的时间和金额,按利率__________%/日向非违约方支付延误赔偿金。如超过期限__________个月仍未履行出资义务,非违约方可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而对非违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缴足出资额后,须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并由合营企业发给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说明书。
第十六条合营企业所需的投资总额中,除本章规定的注册资本__________美元外,不足部分__________美元由合营企业另行筹资。
第十七条为筹措第十六条所列投资总额中不足部分的资金__________美元,合营企业委托__________银行牵头,__________银行为副牵头组织的国际银团贷款。
投资总额如超过_______美元,合营企业可向上述国际银团申请接受建设费,((可行性分析报告)中所列_______美元)的_____%为限度的备用信贷。
如仍不足,合营企业在得到中国银行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向其他银行申请接受以投资总额中未完成投资(投资总额扣除第九条第一款和第三款所指费用后,即(可行性分析报告)中所列的________美元)的_______%(扣除前款所述建筑费的________%的金额)为限度的借款。
第十八条合营企业接受贷款,在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监督下进行。按__________银行牵头、组织的国际银团的贷款数额提供担保。合营企业将其全部资产提供给__________以作为上述担保的反担保。__________收取担保费。
第十九条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和反担保协议应在合营企业成立后尽快签署。
第二十条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必须事先经另一方书面同意。
第二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在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权优先购买。但是一方提出转让时,另一方须在接到书面通知__________天内书面签复是否接受转让,如逾期未作出接受转让的答复,即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出资额的条件,不能比向本合同另一方提出的条件优惠。
违反上述条款规定之一的,其转让无效。
第二十二条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转让,须经董事会会议的通过或确认,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三条甲方同意乙方在合营企业成立后,成立以__________为首的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组成的投资公司,如未发生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情况,乙方可向该投资公司转让乙方出资者的资格或全部出资额。但是,该投资公司必须具有履行本合同,承担其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的能力。
乙方应于转让前__________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由合营企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甲方要为尽快取得该项批准进行积极协助。
如乙方不按上述方式进行转让,则必须要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乙方的各项义务。
第五章合营双方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合营双方除必须履行本合同其他条款所规定的义务外,还应负责协助办理下述事项:
甲方:
1.辅助合营企业向中国有关当局办理合营企业成立的申请批准、注册登记和领取营业执照等手续;
2.协助合营企业同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用地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向中国有关部门办理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所有权移交给合营企业的手续;
3.负责提供新建建筑物和改造原有建筑物所必要的有关法规、数据和资料;
4.在合营企业的经营管理机构成立之前,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外籍业务人员的入境、居留等手续;
5.协助合营企业办理合营企业建设工程和经营中的水、电、煤气、暖气、通讯、道路等有关基础设施的建设及正常使用的联系事宜;
6.协助合营企业办理建设工程和经营所必需从中国境外采购进口的机具、材料、设备、交通工具及其他用品的报关手续,在中国境内的运输和申报减免税手续等事项;
7.协助合营企业办理招聘中国籍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营业人员的事宜;
8.协助合营企业就改造原有建筑物、新建筑物的方案设计和扩大初步设计事宜,尽快取得中国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
9.尽最大努力协助合营企业,在原有建筑物改造完成之时,新建筑土建工程完成之时,使其通过中国有关验收部门的峻工检查;
10.尽最大努力辅助合营企业取得__________银行牵头组织的国际银团的贷款,向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贷款许可手续;
11.协助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他有关事项。
乙方:
1.根据董事会决定的方针和计划,尽最大努力协助合营企业在中国境外联系以最优惠的价格采购或租用建设工程和经营所必须从中国境外进口的机具、材料、设备、交通工具及其他用品,并安排运抵指定的中国港口;
2.根据合营企业的利益和需要,推荐和派遣有能力胜任和有合作精神的人员参加合营企业筹建和经营管理工作;
3.尽最大努力协助合营企业为其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经营人员在中国境外培训提供场所和一切必要的条件,或其他有关安排;
4.辅助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六章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由_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_名董事,乙方委派__________名董事。
第二十七条董事的任期为__________年,董事任期届满,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八条如果一名董事的职位因故出现空缺时,其原委派方将另外一名董事替补。
遇有特殊情况,委派可以在其委派的董事任期届满前更换该董事,但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和董事会。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长由甲方、副董事长由乙方分别各自委派的董事中任命。
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权时,应授权副董事长代行其职权。董事长和副董事长都不能履行其职权时,应由董事长授权另一名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条董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即符合法定人数,方能举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出具委托书委托另一名董事或一个第三者代表其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表决。
第三十一条董事会会议须得到出席会议的董事半数以上的同意,而且其中须包括有甲乙方各自委派的董事,或第三十条所指的受委托者方能作出决议。
第三十二条下列事项须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第三十条所指的受委托者的一致通过才能作出决议:
1.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
2.合营企业的中止、解散(但合营期满的解散不包括在内);
3.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转让;
4.合营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第三十三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应委托副董事长或另外一名董事负责召集并主持。
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的提议,董事长必须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四条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可列席董事会会议但无表决权,除非他们本人是董事或者是被委托代表一名董事。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会议上决议的事项,应分别用中文和__________文作出议事录,经出席的董事或第三十条所指的受委托者签字后由合营企业归档保存,并抄送甲乙双方。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在中国__________举行,经董事长与副董事长协商同意,也可改在其他地点举行。
第三十七条除了担任合营企业管理职务应得的报酬外,董事不得从合营企业获取任何报酬。但董事会开会期间的往来旅费、住宿、招待等开支由合营企业负担。
第七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八条合营企业在董事会之下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合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条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视工作需要设副总经理一或三名,总会计师一名,审计师一名。上述人员为合营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任免。
第四十条在合营企业成立之后的前__________年,本着甲乙双方人数对等原则,总经理由乙方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或甲乙双方分别推荐,从合营企业成立后的第__________年开始,总经理由甲方推荐,副总经理由乙方或甲方双方分别推荐。
在合营期间,总会计师由甲方推荐,审计师由乙方推荐,如双方同意。审计师也可由甲方推荐。
第四十一条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可以兼任合营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第四十二条总经理执行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对董事会负责,组织领导合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营企业,对内任免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其他下属人员,并行使其他被授予的职权。在总经理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应授权副总经理代行其职权。
副总经理补助总经理工作,并在总经理授权之下,分担一定范围的经营管理的领导职权。总经理对合营企业日常业务中的重要事项,应与副总经理协商一致。
前款规定的重要事项在章程中规定。
第四十三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任何经济组织的执行职务,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营企业的商业竞争,否则,应视为合营企业的失职行为。
第四十四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董事会决定可随时解聘。
第四十五条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在经营管理机构中分设若干部分。分管合营企业各方面的业务,分设的部门经理和副经理,由总经理任免,向总经理负责。
第四十六条经营管理机构包括临时设立的筹建处、筹备处和行政处的人员编制、工资待遇及福利等,由总经理负责拟定,报董事会批准执行。
第四十七条合营企业旅馆部分的经营管理,委托________负责,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提出委托条件,拟订委托合同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八章筹建和筹备
第四十八条合营企业在开始阶段,应在董事会的授权和监督之下,由总经理在副总经理协助下完成以下三项任务:
1.有关合营企业的建设工程的工作;
2.有关合营企业全面开业的准备工作;
3.原有建筑物和设施全面开业前的正常经营。
第四十九条对于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第三项任务,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之间应作如下的责任分工:
1.总经理负责全面工作;
2.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分别负责筹建处、筹备处和行政处的工作。
第五十条为完成上述四十八条中所列的合营企业开始阶段的三项任务,由总经理负责组织配备适当人员,分明建立筹建处、筹备处和行政处、其职能如下:
1.筹建处
(1)组织制订方案设计和扩大初步设计,由总经理和副总理报董事会决定,并报中国主管当局批准;
(2)根据批准的扩大初步设计,制作工程预算,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报董事会决定;
(3)接洽承包设计单位,安排与其订立设计合同的有关事宜;
(4)接洽总承包施工单位,安排与其订立总承包合同的有关事宜;
(5)安排在中国境内采购和运输工程建设所需的机具、设备、材料;
(6)随时督促检查承包设计和承包施工的单位按时保质保量地履行合同,并根据需要与对方协商解决履行合同中发生的问题;
(7)及时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隐蔽部分,组织部分工程的验收及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
(8)严格按照设计和工程承包合同的条款掌握设计费和工程费的支付,并在预算的范围内支付其他有关费用;
(9)整理和保存有关设计、施工、验收的一切图纸、文件和其他记录资料;
(10)其他有筹建的业务。
2.筹备处
(1)维护、管理原有建筑,维持正常营业;
(2)就康乐、旅馆、办公楼、饮食店和商店等各不同营业部门分别制订经营管理计划,联系、安排上述营业部门经营管理的对外合作和委托的有关事宜;
(3)安排各营业部门所需设备、家具和其他用品的采购、运输、安装;
(4)拟订各营业部门人员的编制;
(5)安排和管理对营业人员的业务培训;
(6)做好合营企业全面开业的一切准备。
3.行政处
(1)负责一般行政事务工作;
(2)负责有关法律事宜;
(3)负责文书、资料的收发登记、保管等工作;
(4)制订财会制度,全面负责财会工作;
(5)负责资金的筹措、使用及收支工作;
(6)负责新建筑及原有建筑的建设、改建费的投资预算、结算的管理工作;
(7)负责工作人员的考核、选拔、聘用及岗前培训工作;
(8)制订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福利待遇方案及奖惩条例等。
第五十一条第五十条所述临时机构在完成其规定任务后,经董事会决定,应即行撤销。在临时机构撤销以前,总经理必须根据第四十六条规定,就合营企业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并做好全面开业准备。
第五十二条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协商一致后,可将筹建和筹备工作的一部分与第三者合作完成或委托第三者代理完成。
第五十三条合营企业新建筑物的设计,须由合营企业委托__________和__________合作进行,其有效送审设计方案的新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增加部分,不得超过__________万平方米的__________%。
合营企业委托__________总承包合营企业新建筑物的建设工程。
第九章采购
第五十四条合营企业建设工程和营业所必需的机具、材料、设备、交通工具及其他用品,应由总经理负责提出采购计划和预算。并将拟在中国境内采购和必须从中国境外进口的品目分别开列清单,报董事会批准后由合营企业自行采购,或委托第三者采购。
第五十五条合营企业建设工程和营业所需物资的购置,在品质、价格和交货期限同等的条件下,应优先采用中国的产品。
第五十六条为保证合营企业各方面的设施达到国际上较高级的水平,如合营企业需要从中国境外进口设备、材料等物资,应按政府规定事先编制计划,申领进口许可证,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申请免证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十章劳务管理
第五十七条合营企业所需要的中国籍职工,可以由甲方推荐,或者在劳动人事部门协助下,由合营企业公开招收,但一律通过考核,择优录用,并与之签订雇佣合同。
第五十八条合营企业职工的招聘、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由经营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中国其他有关规定制订具体规章,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九条合营企业的职工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合营企业与本企业工会的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十三章的各条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合营企业中、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的薪金待遇,由董事会决定。中国籍的高级管理人员,原则上应与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同工同酬。
第十一章税务
第六十一条合营企业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和规定,缴纳各种税款。在新建筑物和原有建筑物开始营业前,合营企业向中国税务机关提出分别享受减免所得税的申请,经批准后实行。
第六十二条合营企业职工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六十三条合营企业的固定资产分别下列三种情况,采用直线法进行折旧。按期折旧完毕,不留残值。
1.新建房屋、建筑物和原有建筑采用加速折旧办法。新建房屋、建筑物自投入使用次月起__________年折旧完毕,原有建筑自投入使用次月起__________年折旧完毕。报中国财政部税务总局批准后实施;
2.各种机器设备自投入使用次月起__________年折旧完毕;
3.各种车辆和电子设备,自投入使用次月起__________年折旧完毕。
第六十四条在新建筑峻工和原有建筑改造完成后,总会计师应尽快计算列出合营企业固定资产一览表,并经审计师审计,由董事会作出决定,连同折旧办法一起报请中国税务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章财务与会计
第六十五条合营企业的财会制度由总会计师在审计师的协助下,根据中国财政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等规定并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予以制订,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合营企业的财会制度应报合营企业主管部门,北京市财务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第六十六条合营企业的会计制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每一个会计年度自合营企业成立之日起至该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六十七条合营企业出据的单据、帐簿,均用中文书写,季度、年度报表分别用中、__________文书写。人民币为记帐的本位币。对外币的收支除应登记实际收付的外币金额外,还应按照确定的汇率(根据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为人民币记帐。由于货币兑换率波动引起的损益作为当年损益入帐。
对于外币的现金、银行存款,其他收付款项以及债务等,除按当日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外,还应按实际计算金额和收付的货币另行记帐。
第六十八条合营企业应按季和按年度提出会计报表,分别报送甲乙双方。合营企业的季度和年度报表分别__________市税务机关、合营企业主管部门、同级财政部门,年度报表还应抄送审批机构。
报表格式应符合中国财政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规定。
1.每季的会计报表,应在季度终了的次月二十日前报出;
2.年度会计报表,应在次年的四月三十日前连同审计报告一并报出。
第六十九条合营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决算,如出现亏损,应由次一年的税前收益中弥补,在补足各年度亏损及偿还该项应偿还的银行贷款之前,不得分配当年的利润。
合营企业经年度决算实现的利润,在缴纳合营企业所得税,提取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后,剩余的利润,按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每年分配一次,分配办法由董事会决定。
各种基金的提留比例,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十条合营企业在中国银行或中国银行同意的其他银行开立外汇帐户和人民币帐户。
合营企业要在中国以外或香港、澳门地区的银行开立外汇储蓄帐户,应向中国有关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第十三章审计
第七十一条在合营企业的每个会计年度末,合营企业应责成审计师对企业的帐簿和单证记录进行审计,该项审计须在不迟于该会计年度结束后的__________天内完成。经审计的会计报表连同审计师的报告应在完成后尽快提交给董事会及甲乙双方。
第七十二条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前条所述年度审计结束后的__________个月之内,对合营企业的全部帐目进行审计。此时审计完成后,须向董事会提出审计报告。董事会应在收到该审计报告__________天内,对有关问题作出答复。
第七十三条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各会计年度中,对一项特定的帐目或问题进行专项审计。此种专项审计须提前_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对方,抄送总经理,并且应尽量不影响合营企业正常业务的进行。
第七十四条根据第七十二条和第七十三条要求进行审计的一方,须自己另行聘请审计师或会计师进行审计。此种审计产生的费用由要求进行审计的一方负担。
第十四章土地使用费
第七十五条合营企业自用地合同规定的时间起截至合营期限终止或合营企业提前解散时为止,每年按规定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交纳所占用土地的使用费。
第十五章合营期限
第七十六条甲乙双方的合营期限为__________年,自合营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原有建筑自双方缴足第一批出资额之日起开始营业、改造。原有建筑的营业、改造和新建筑的建设为第一期,时间约为__________年。新建筑物竣工后和原有建筑一起全面营业。第二期自全面营业开始之日为__________年。
第七十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延长合营期限时,应在合营期满之前至少六个月,经董事会决议,并报中国有关当局批准。
如第七十六条所指第一期超出__________年,董事会须提出延长期限的申请,报原审批机构审批。
合营企业在全面营业期间因故中断三个月以上时,董事会应向中国原审批机构申请相应延长合营期限。
第七十八条合营企业遇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应由董事会在__________天内作出解散合营企业的决议,提出解散申请书,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后,可以提前终止和解散:
1.合营企业连续__________年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或亏损累计超过注册资本;
2.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营企业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3.因不可抗力或发生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未曾预见到的事件,致使合营企业继续经营明显陷入困境;
4.合营企业不能达到其经营目的,而又无其他发展前途;
5.投资总额超出__________美元,甲乙双方又无法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
6.经努力,合营企业得不到__________银行牵头组织的国际银团贷款;
7.经努力、合营企业无法同第五十三条所指的设计承包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及第四十七条所指的管理公司就委托条件等事项达成一致。
第十六章违约的责任
第七十九条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营企业章程规定的义务,或者因其他违反合同和章程的行为,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须负责对此损失实行赔偿。
因一方违反合同或章程义务导致合同不得不提前终止的,不解除违约一方的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七章清算
第八十条合营企业宣告解散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由董事会提出清算的程序和清算委员会人选,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并监督清算。
第八十一条合营企业清算当时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合营企业清偿债务后剩余的全部财产,按照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八十二条合营企业期限届满进行清算时,固定资产(已折旧完毕,不留残值)作价一美元由甲方购买,其他财产均按当时帐面价值计算。
合营企业中止合同进行清算时,固定资产及其他财产均被当时的帐面价值计算。由清算发生的一切费用,从可分配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上述两款所指帐面价值,包括在税后利润进行分配时保留累存的固定资产折旧款和逐年累存的未分配净收益。
第八十三条合营企业清算后的财产,乙方分得的部分用__________币支付。
合营企业解散后,各项帐册和文件交由原中国合营者保存。
第十八章保险
第八十四条合营企业投保的各种险别,均须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向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的险别、金额和期限及其他有关事宜,在保险合同中规定。
对中国的保险公司所未设的险别,可在中国境外的保险公司投保。
第十九章适用的法律
第八十五条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以及有关本合同的争议的解决,
均适用中国的法律。
第二十章保守秘密
第八十六条甲乙双方对属于合营企业经营、技术、销售、管理和财务状况中的秘密资料,不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面予以公开。
第八十七条合营企业的合同、章程,以及本企业与其他单位间订立的协议和合同,不经甲乙双方同意不得向第三者公开。
第二十一章不可抗力
第八十八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的事故和事件,而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事故和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和事件情况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______天内立即提供事故和事件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甲乙双方应按照事故和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尽快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义务。因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造成的损失,各方都不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章争议的解决
第八十九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以友好精神力求协商解决。
如争议未能协商解决,应提交有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如甲方为原告,应在__________,根据该协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如乙方为原告,应在__________,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九十条在发生争议和在协商、仲裁期间,除有争议的问题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各自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三章解除合同
第九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合同失效:
1.第十七章规定的清算手续完成后;
2.乙方全部出资额转让给甲方后;
3.如果本合同签字后六个月得不到政府审批机关批准。
第二十四章附则
第九十二条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的修改、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凡需经有当局批准的,在获得批准之后生效。
第九十三条本合同的正本用中文和__________文两种文字写成,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两种文字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如发生歧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十四条甲乙双方之间就履行本合同或与其有关事项相互的通知,凡与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关的,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前款的通知如采取电报或电传形式,须随后以航空挂号信函通知。
合营企业与乙方之间往来的文件、通知、会计报表、审计报表等,均须以航空挂号寄送。
双方接受通知的地址,应是本合同中第一条写明的法定地址。
第九十五条甲乙双方在合营期内未取得对方同意,不得使用,也不得让第三者使用“__________”,或与其类似的名称,进行与合营企业无关的活动。
第九十六条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自中国有关当局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七条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_____市签署。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条 总则
中国_________公司与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同意共同投资兴办合资经营企业,兹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合资双方
甲方:中国_________公司,在中国_________登记注册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公司,在_________国登记注册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第三条 合资公司名称和地址
1.甲、乙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有关法律,同意在中国境内成立合资经营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2.合资公司中文名称:_________,合资公司英文名称:_________
3.合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
4.合资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的规定。
5.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系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按注册资本的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条 合资公司宗旨
合资公司以公正、合法、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采用先进而适用的科学的管理方法管理企业。在国际及国内市场中显示其竞争能力,为投资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五条 合资公司经营范围
合资公司生产、经营_________产品,对销售产品予以维修服务并研究开发新产品。合资公司的生产规模为_________。随着生产经营的扩大,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____,产品品种发展到_________种。
第六条 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
1.注册资本为_________美元。实际投资为_________美元。甲方投资额为_________美元,占总额_________%;乙方投资额为_________美元,占总额_________%。
2.甲、乙方按双方商定的现金及实物投资:
甲方:现金_________美元;机械设备购入价格_________美元(附件略);厂房建造估算价格_________美元(厂房设计、进度、质量控制附件略)。
乙方:现金_________美元;工业产权_________美元;转让产品的制造工艺、专利费_________美元(附件略)
3.上述的实际投资金额以双方同意的现金、实物和技术投入。全部投资需在合资公司获得营业执照的_________个月内完成。除注册资本外若需合资公司增补资金,经董事会决定以合适的方式在中国筹集或直接向国外银行贷款。
4.甲、乙方按美元投入,在中国境内以人民币支付的费用需折合为美元,汇率应以支付日的前一日17时,中国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为准。
乙方年终所获净利润的人民币部分金额应按年终审计师核准后7个工作日17时中国银行公布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为准。
5.甲、乙方任一方若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份投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呈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份投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手续,组织合资公司所需厂房和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及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3.协助合资公司招聘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及所需的其他人员;
4.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入境签证手续;
5.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义务
1.为合资公司在国际市场中选购先进适用的机械设备并提供有关信息,以质择优,保质保量地引进所需设备;
2.引进机械的合同条款待董事会审阅后由主管部门予以办理;
3.指派验收引进设备、安装、调试的技术人员,培训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4.监督技术转让方按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能持久地稳定地生产合格的产品;
5.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技术转让
1.甲、乙双方同意由合资公司与_________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达到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宗旨。引进先进适用的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检验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商标及包装等。
2.按合同规定乙方和技术转让方应保证产品质量和数量。为此,引进先进适合的生产技术应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亦是同类技术中属先进的,设备的选型及性能应是优良的,以满足技术转让的要求。
3.乙方对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工艺流程和设备进厂时间及技术服务,应开列清单为该协议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技术资料是技术转让的组成部分,应保证如期提供。
5.在技术转让协议期内,乙方及转让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技术情报和资料应及时提供予合资公司,不另收费。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协助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掌握其转让的技术。
7.若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行为,甲方可提出索赔以弥补损失。
8.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的净销售额的_________%,提成费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9款规定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技术转让提成费的有效期。
9.合资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年,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合资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开发该技术,自引进该项技术至正式投产持续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年后,以合资公司的名义有权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该项技术,原技术转让方无权予以干涉或指控。
第九条 产品销售
1.合资公司的产品可在中国境内、外市场销售,外销部分占_________%。
2.产品可由下列渠道向境外销售:
由合资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占_________%
由合资公司与_________外贸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和寄售占_________%。
3.为了扩大产品销售及保持产品信誉,可在中国境外设立产品服务中心承办售后服务事宜。
4.合资公司的产品在技术转让期限内所使用的商标为_________。
第十条 董事会
1.合资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资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决定。董事长是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2.董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主持会议。经3/4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归档保存。
3.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各一名,总经理由乙方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推荐,并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_年,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若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条 职工管理
1.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及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2.合资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订劳动合同予以实施,劳动合同签订后由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3.合资公司职工有权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十二条 财务、税务、审计
1.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薄等须用中英文书就。
2.合资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3.合资公司职工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4.合资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予以决定。
5.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予以审计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若乙方需聘请其他国家审计师对年度财务予以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但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6.每一营业年度的前3个月,由总经理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查通过。
第十三条 筹备工作
1.合资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董事会下设立筹建组,筹建组由_________人组成,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人,筹建组组长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荐,副组长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荐,筹建组长和副组长由董事会任命。
2.筹建组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的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策及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管理工作。
3.筹建组负责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性能考核,在条件相同情况下,尽量优先在中国购买,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应邀请甲方派人参加。
4.筹建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董事会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5.筹建组在工程完成并办理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予以撤销。
第十四条 合资期限
1.合资公司的合资期限为_________年,合资公司的成立日期即合资公司领得营业执照之日,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一致通过,于合资期满6个月前向主管部门申请延长合资期限。
2.合资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资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方投资比例予以分配。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六条的规定依期按数投资时,从过期第30个银行日算起,每过期1天,违约方应缴付投资额的_________%的违约罚款给予守约的一方,若逾期90天仍未投资,除累计应缴付投资额的_________%的违约罚款外,守约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责任,若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3.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应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十六条 合同修改、终止和解除
1.本合同及附件予以修改时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部门批准,方能生效。
2.合资公司由于某种原因出现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部门批准,可提前终止合资期限或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 保险
合资公司的各项工程的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具体事宜由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遭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即将事故情况用电报通知对方,于15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部门出具。根据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九条 仲裁
1.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2.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分歧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
1.根据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附件(合资企业章程等)均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及附件均须经投资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3.甲、乙双方除签发的通知、电报、电传外,凡涉及双方的权利、义务时应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第二条所列地址为法定的甲、乙方的通讯地址。若法定地址有所变更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
第二十一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签订、效力、解释和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二条 文本
1.本合同以中、英文书就,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中、英文本如有不符以_________文为准。
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系为醒目而用,不影响对本合同所列内容的解释。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目录
(1)总则
(2)资本
(3)贷款和租赁
(4)资本转让
(5)董事会
(6)经理部门
(7)主要业务活动
(8)技术转让
(9)产品销售
(10)零部件、元器件、配套外部设备的采购
(11)技术培训
(12)工厂筹建工作
(13)外汇管理及平衡
(14)利润
(15)财务和审计
(16)税收优惠
(17)保险
(18)职工雇佣、解雇及辞职
(19)职工工资标准和奖惩
(20)双方的责任
(21)审批及注册
(22)合营期限
(23)不可抗力
(24)保密
(25)争端
(26)文本和通知
(27)合同的生效
(28)附则
附件 技术转让及商标许可证合同。
第一章总则
1.1合同双方
本合同以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以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另一方,根据(合资法)的规定由双方代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市签订本合同
1.2法定代表和地址
法定代表:
乙方: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1.3公司的名称和地址
投资双方同意合营企业的名称定为:
中文名称:__________
英文名称:__________
(以下合资公司简称为“公司”)
地址:__________
1.4公司组织形式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双方所负经济责任以各自认缴注册资本为限,各方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公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企业,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并受中国法律保护和管辖。
公司将不从事致使__________方违反__________国法律或有关出口许可证规定的行为。
1.5经营的范围和目的
公司开创阶段主要在__________生产面向__________市场的计算机产品,并进行有关销售,服务活动,以及开展一些其他合理的有关业务,这些业务包括开发当地市场需要的应用软件。公司可以在__________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其他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公司生产的第一个产品是__________方__________计算机,公司将采用__________方在__________工厂目前所用的最先进,高质量的自动化生产技术和测试设备,保证所有产品在质量、工艺和可靠性方面达到__________世界标准。公司在经营__________型微型计算机中取得了生产、销售,服务和支持的经验后,进一步生产__________系列等其他__________方的产品(有关这些产品的技术转让另行议订),同时公司可根据中国和国际市场的需要,开发新产品。
投资双方根据市场需要及公司生产能力,共同拟定__________年(生产纲领)作为公司开业头__________年的目标。以后生产计划按市场需要以及公司的生产能力进行安排。
第二章资本
2.1资本及投资比例
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美元,贷款可达__________美元,投资总额为__________美元,双方承担责任限于注册资本、投资比为:__________方__________%,__________方__________%,今后投资额有变化时,双方投资比例始终保持不变。
2.2投资各方注册资本的构成
__________方现汇__________元。
技术出资作价相当于:__________元,合作__________元。
__________方:现汇__________元
投资双方的注册资本出资,必须在合资公司注册登记后,经双方认定后日期一次或分期汇入合资公司开立的帐户内。
2.3出资证明书
公司不发行股票,合资双方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贷款和租赁
3.1贷款
公司在需要时可以向中国银行或__________银行申请贷款。__________方将协助申请取得中国银行贷款,贷款金额可达__________元。
3.2租赁
公司所需要的部分生产设备将由__________方协助公司向国际有关银行租赁。
公司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和办公、生活用房将由__________方协助向中国国内有关单位租赁。
第四章资本转让
4.1资本转让
双方资本非经过他方同意,不得转让,除__________方转让于__________外。合营一方如需要转让其出资额时,在同样价格条件下,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等于当时资产负债表上转让方面份额的资本净值。
进行上述资本转让应经审批机构批准,一经批准由受让方以__________元立即转给转让方。
4.2资本变更注册
合营期内注册资本如增加或转让时,均应在一个月内报政府批准后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章董事会
5.1董事会的组成
自本合同批准之日起,应在一个月内组成董事会,董事会人数为__________人,其中甲方__________人,乙方__________人,董事会包括一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一名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
5.2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有关董事会事项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经理部门
6.1正、副总经理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均由董事会任命。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开业后总经理先由__________方人员担任,副总经理由__________方人员担任。
在公司初期阶段,__________方将为公司提供各部门管理人员,这些人员将由总经理任命。公司将努力从开业之日起,开发和培养__________的管理人员和经理人员,以承担公司的各级职责。
6.2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正、副总经理。
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企业的商业竞争。
6.3任务及职权
有关正、副经理任务和职权等均遵守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规定。
6.4正、副总经理的更换
正、副总经理如有某种原因需要更换时,须由双方提出新的人选名单交董事会任命。
6.5经理
公司根据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可以设定经理若干人,在正、副总经理领导下进工作。
第七章主要业务活动
7.1业务活动内容
公司将有计划地按市场需要组织生产、初始阶段直接向__________方的供应商购买装配件、零部件和元器件,在公司进行装配和测试。公司将尽最大的可能,在中国市场向那些能够达到公司质量、数量、价格和交货要求的装配件、零部件和元器件等的供应单位购买。
__________方确保公司生产的第一批产品就必须在质量、工艺和可靠性方面达到__________世界标准。公司在开业头__________年,执行经董事会决定的(生产纲领),并将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公司商业成功的原则经董事会批准、修改生产纲领和扩大经营其他产品。
7.2公司经营范围还将包括13.1.1条中提出有关业务活动。
7.3进出口业务
公司按照政府的(合资法)规定有权直接进口与公司产品有关的元器件、零件、原材料和设备并出口公司的各项产品。
第八章技术转让
8.1初期的技术转让包括附件1所列明的技术内容。
8.2__________方的服务:在开始的__________个月里,__________方向公司提供的管理、技术、采购和符合逻辑的支持服务的费用均包括在技术转让费里。
______个月后,公司将每年向__________方支付以上全部的费用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的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一名全日制总经理的工资;
(2)一名全日制工程师的工资;
(3)一名全日制管理人员的工资;
(4)进出口许可证服务;
(5)质量保证服务(__________个人月);
(6)产品的全部工程改变和更新;
(7)所有现行操作系统的更新和培训;
(8)全部现行实用软件更新和培训;
8.3附加技术;
双方在条款、条件和价格方面取得一致意见后,公司可以从__________方得到需要的附加技术。
8.4第三方技术
公司可以从第三方面获得技术,特别是软件。__________方将协助公司获得必要的许可证,但是公司必须支付所要求的提成费。
8.5商标
假如公司生产的产品达到__________方的设计、质量和可靠性的标准,公司可以使用__________的商标和标志,公司不可以在损坏__________名誉的情况下,使用__________的名称或商标,__________的商标用于公司产品内销时公司不支付使用费、产品外销时,商标使用费另行议定。
第九章产品销售
9.1中国国内销售
公司产品的国内销售及保修和维修服务业务,将由公司委托中国有关机构进行。初期__________年阶段__________方将负责安排在中国市场的销售。
9.2中国国外销售
公司产品向中国境外销售,需经__________方同意,__________方应在第__________年后负责公司产品的外销。外销的产品额不低于公司年总产值的__________%。外销产品的价格可按照__________方的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内部结算价格,或也可以其他更好的价格销售。
9.3销售价格
公司外销产品价格将视国际市场情况以取得有竞争性的优势为原则,由公司确定。内销价格视中国国内市场情况以取得国内竞争性的优势为原则,由公司确定。
第十章零部件、元器件、配套外部设备的采购
10.1采购原则
公司生产所需的零部件、元器件、配套外部设备,应尽可能在中国购买,对于在合营期间中国暂时不能供应的部份,________方应以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和优惠价格予以供应。公司也可按照__________方标准在国际市场上直接采购。
10.2提高国内元器件自给能力
__________方将尽其所能,通过公司协助__________的元器件、配套外设工厂引进有关的制造技术和基本设备,使________能生产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元器件和零部件来供应公司。
第十一章技术培训
11.1__________方应派遣技术、管理人员指导和帮助公司技术和业务的发展并培训公司的人员。包括公司派遣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去__________参与有关产品的开发工作以利于公司今后技术的发展。在产品进行商业生产达到__________国标标准后,在必要时_______方仍将继续接受公司的技术、经济和管理人员到__________方培训。公司应向__________方支付有关费用,具体条款参见本合同附件1。
第十二章工厂筹建工作
12.1现存设施的技术改造方案
投资双方初步商定将向__________厂租赁__________市原__________厂和__________厂的厂房作为合资公司使用的房屋。________方将根据__________方制订的房屋技术改造方案,改建房屋。房屋改建所支出的费用将列入公司的开销中。
第十三章外汇管理及平衡
13.1外汇平衡
13.1.1双方认为公司的外汇收支应争取保持须差,为此公司可逐步开展下列业务,以取得公司的外汇平衡。
(1)公司开业后的第__________年返销一定数量的产品;
(2)建立中国国内的支持工业,减少元器件、零部件、外部设备的进口量;
(3)成立软件开发中心,出口软件;
(4)设立维修服务部,为在中国的外国单位维修服务;
(5)开展技术服务以赚取外汇;
(6)为在中国的外国用户提供应用软件服务。
13.1.2为了增加公司的外汇收入,经__________政府批准公司将按照规定手续采取下列方法。
(1)在中国国内以外汇形式出售公司产品;
(2)同__________方出口批量手工艺品,其他小礼品,以及办公室用品;
(3)在中国境内处理工作,支付的款目一律用__________币支付。这些付款包括工资、税收、关税、租费及诸如此类的费用。
13.2公司外汇收支管理均应按照(合资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办理。
第十四章利润
14.1利润分配
公司所获得的年利润总额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应扣除一定比例的储备资金,企业发展资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有关三项基金的具体提取办法由董事会决定。
扣除上述三项金额后的净利润由董事会根据投资双方资本的比例进行分配。
14.2利润支付
公司对__________方分得的利润,应由公司自有外汇支付,按照政府有关税法规定和扣除税款后,由公司按时汇入__________方指定的开户银行。__________方表示公司开业的头__________年里,不汇出分配的利润,__________年后__________方将汇出累积利润的__________%,以后每年按本合同第14.1条之规定分配利润。
第十五章财务和审计
15.1会计制度
公司内部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的折旧率等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执行。
公司可以附加记录以沟通__________国应用的一般会计制度,公司将向投资双方提供月报,月报以中英文书就。采用人民币为单位,折成美元作为附注。公司的一切报表均用中英文书写。
15.2记帐货币
公司记帐单位用人民币,人民币和美元的.兑现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办理。
15.3审计
公司帐目任何时候都向合营双方和各自的国内审计师公开年度决算报告聘请在中国注册的独立会计师审核。公司应负责向董事会提交营业报告和年度决算报告(包括整年度内经审查损益表和资金平衡表),并附有独立会计师的审查报告。年报用中英文书就。
15.4开户银行
公司应在中国银行分别开立外汇帐户和人民币帐号,并接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总局__________分局对外汇收支的检查。
15.5财政年度
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的日历年制,即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同时考虑到乙方会计年度的惯例,公司将向乙方提交一份以会计年度每年七月一日至次年六月三十日止的财政报告。
第十六章税收优惠
16.1税收的减免
公司可以向政府申请从获利年度开始享受__________年所得税的完全免税,以及__________至第__________年的__________%的减税,公司对利用任何利润在中国境内的再次投资享受减免税优惠。
公司按合同和可行性报告规定的内容作为投资,而进口的各种物资、设备、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均按有关规定享受免税待遇,所有进口零部件的关税将按照中国当时制订的进口关税标准办理。公司进口物资中用于出口产品部分,可由公司向海关申请,退回海关税收。
第十七章保险
17.1投资保险和付款
公司的各项保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若有中国保险公司不能进行保险的项目,可以到外国保险公司投保。
第十八章职工雇佣、解雇及辞职
18.1雇佣
公司可以同工人达成全日、临时、非全日工的雇用合同,这些合同可以规定长达__________天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任何工人可以被解雇而无需提出任何理由。雇用合同通常为__________年期限,双方同意可以续约,对于一些享受__________方或公司提供培训的技术和管理人员,雇用合同期限一般都会超过__________年。劳工合同由公司和个人签订。签订后报__________年劳动局备案。
__________方也可向合资公司推荐雇员。
18.2解雇
根据中外合资企业的劳动管理法规和劳工合同,可以解雇部分职工,被解雇的中国籍职工由__________市劳动局或__________方另行调配,__________方推荐的受雇人员由__________方负责调配。
18.3辞职
公司职工可按公司劳工合同规定要求辞职。
第十九章职工工资标准和奖惩
19.1一般职工劳动费用
公司一般职工的劳动费用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实施办法之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公司允许各管理职能部分直接向每个雇员发放奖金,鼓励贡献较大的雇员。
19.2高级职员工资
(1)公司的高级职员正副总经理,正副总工程师,正副总会计师由董事会直接任命。工资待遇由董事会决定。
(2)公司职工工资,由合资公司支付,必须使用非人民币货币的有关职工其剩余的人民币,可以向国家外汇管理局__________市分局申请,以当日牌价折成美元从公司外汇帐户中汇出。
19.3职工福利及奖惩
公司职工的所有福利,奖励和处分按照上述劳动管理法规在劳动合同予以规定。
第二十章双方的责任
20.1__________方的责任
__________方同意在公司合同有效期间和合同延续期间承担下列义务:
(1)向公司提供足够的工具、设备、零部件、资源。
(2)确保公司得到技术转让合同中所述的技术和信息,帮助公司建立生产过程,确保公司能够有效地生产符合__________方标准的高质量产品。
(3)__________年后与__________方和公司一起制定创造外汇的计划,解决公司外汇的平衡。
(4)以可能的最优惠利率向国外银行贷款。
(5)建立精确的会计系统,向公司提供管理,财务和市场方面的建议和帮助。
(6)帮助公司开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以外的产品,服务或软件出口的市常
(7)帮助为公司业务而去__________国的雇员安排旅行或住宿。
20.2__________方的责任
__________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间及合同延续期间承担下列义务:(1)确保为公司设施提供水、电和燃料及现代化的电话和用户电报服务。
(2)确保公司内有适当数量的各级合格雇员,不随意调换受过公司培训的雇员,使公司的利润受到损害。
(3)以最有利可行的利息率,帮助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贷款。
(4)安排准备厂房和公司所需的各部门办公室,负责公司租赁厂房和设施的改造。
(5)协助公司获得政府或地方当局所要求的任何批准许可证,以开展公司的业务和扩展业务。
(6)帮助在中国境内为公司工作的__________方的雇员办理多次签证,并安排适宜的住宿。
(7)__________方的雇员在中国为公司工作时,由于在为公司工作中出现的行动或__________而被扣留时,__________方将保证在法律允许下帮助其取得有资格的法律顾问。
(8)解决前__________年的生产所需外汇。
第二十一章审批及注册
21.1审批
本合同及附件,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文件,经投资双方签字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法及其实施条例之规定程序向政府申请批准。本合同及其他协议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1.2注册
投资人接到上述批准后,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公司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合营公司即宣告成立。
第二十二章合营期限
22.1合营期限
投资双方同意合资经营__________期限为__________年,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如果任何一方没有在期限结束前的________天前提出终止,还可以自动延长__________年合营期。
22.2终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提前终止合同,解散公司。
(1)公司发生严重亏损弥补不可能时,任何一方可提出终止。
(2)当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对方有权提出终止。
(3)遭受不可抗拒的重大事故。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时。
(4)如双方同意终止符合双方最大利益时。
提前终止时,要经董事会召开特别会议作出决议报送政府批准。
22.3结业
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一切结业程序按(合资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二十三章不可抗力
23.1双方在改造本合同义务时,如果出现双方无法控制的原因造成阻碍和延缓,那么一旦这些因素排除后,双方必须尽可能快地恢复履行义务。
第二十四章保密
24.1保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公司的业务经营,技术资料销售及财务情报,不得泄漏给投资双方以外的局外人(用在向投资双方上级组织呈交的报告中所需资料则除外),除非是早已公开的情报,此外,根据合同和合同附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__________方所提供的技术和技术知识也要保密,未经__________方同意,不得泄露给其他方,除非这些技术资料__________方已经向大众公开。为了完成合资合同规定目标,有些技术知识和技术资料需要提供给原材料供应商和用户。为了保障安全,减少干扰,公司的设备未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不得让人参观。
第二十五章争端
25.1由于对合同的解释或合同的执行发生争端时,应尽可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由__________一名中立仲裁员仲裁。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二十六章文本和通知
26.1文本
本合同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6.2通知
投资双方之间的通知,公司董事会的通知和文件以及公司总会计师的通知和报表等均应用航空挂号或电报或电传向法定地址发送,如若地址有更改,须用书面通知他方。
第二十七章合同的生效
27.1生效日期
本合同与章程经投资双方全权代表在中、英文本上签字后,报请政府批准,自批准日期起生效。
27.2修改
今后合资合同其他重要协议书等文件若需要修改,应根据规定要报送政府批准。
第二十八章附则
28.1本合同及其附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办理。
附件
技术转让及商标许可证合同
本合同由__________方和__________(简称公司)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共同签署。
鉴于__________方和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从事设计、制造和世界上销售数据和字处理设备和系统。__________授权_______方签订本合同。
鉴于公司希望从__________方获得制造的专有技术及秘密资料,并以此作为__________方出资的一部分。
鉴于__________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或成为在申请注册的商标的拥有者,并已向__________转让。
鉴于__________方a同意让公司的全部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及经__________方批准的出口商品使用已注册或已在申请注册的商标。
为此,基于本合同内双方的承诺和协议,__________方和公司订立以下条款,并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1.定义
1.1定义为本合同之目的,下列术语具有下述明确的含义。
“技术”是指__________的专利,专有技术,版权,以及与设计规范,制造、使用和销售__________型具有__________文字处理能力的微电脑,包括软件,测试诊断程序、技术图纸和零配件草图印刷线路板工艺,元器件技术规范和附件a所述的类似的有关特性和秘密专有技术有关的秘密的和专有的资料。还包括__________生产__________型策电脑的方法和程序。
“地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
“商标”是指英文和中文的“__________”字以及明显的商号标志和任何其他文字形式。用来表示__________和其子公司的产品。
2.技术
2.1技术转让
乙方授予公司“技术”在“地区”内有权使用此项技术,以及销售严格按照“技术”制造的产品,此项技术转让并包括自本合同日起3个月期间,由__________所提供的__________型号技术补充和改进,以后的补充和改进,则从管理服务费内提供。
2.2使用、保密
此项技术只转让给公司使用,除非事先得到__________方的书面批准,公司不能够转让或透露给其他任何人和机构、公司同意对转让的技术保密。
公司并同意尽最大努力使其董事及职员、子公司和用户同意对可能提供给他们的所有技术保密。
2.3注册
在此合同实施后,公司应尽快对技术进行注册并采取其他任何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技术被“地区”内其他人非法使用。
2.4出资
根据上述第2.1节中的权利,公司同意接受该项技术,作为对公司的出资,价值__________元并在公司组织记录中书明该项技术系__________方对公司的出资。
3.商标许可
3.1__________方在此同意公司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在该地区所有产品均使用批准的商标,但产品应是按__________方日后陆续提供的标准、技术规范及指示所制造的产品。
3.2公司保证严格按照__________方陆续提供的标准,技术规范及指示制造产品。若公司不切实遵守这一规定,__________方就有权立即终止本许可合同,并采取必要措施取消公司的该“地区”使用本商标的权利。
3.3公司允许__________方或其授权代表在适当的时间在公司的所有地检查成品及制造产品的方法。
3.4公司同意根据__________方不时的指示使用商标。公司不得以乙方认为可能损害__________方或__________的形象或声誉的方式使用商标。
3.5双方互相理解并同意__________方保留其自己使用任何商标的权利,并允许“地区”内其他用户使用这些商标。
3.6公司未经__________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出口使用该商标的商品。
3.7由于本合同所授予的权力,公司同意支付__________方使用提成费,该费用为:
(1)在“地区”内销售的产品--不付费;
(2)在“地区”外销售的产品--支付__________%的国际与公司转让价格提成费,按日历季度计算
3.8在商标许可有效期为__________年,但若公司解散或公司未能切实遵守许可规定的义务,乙方可随时按规定的公司地址邮寄书面通知,取消本商标许可。一旦本商标许可终止,公司应立即停止使用本商标。除本合同规定外,公司无权占有或使用商标。当双方发生争执时,在争执未解决之前,乙方可暂停公司的商标使用权。
4.总则
4.1总则
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就更改内容的书面签字不得修改或更改。
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第一章 总则
中国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营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注:若有两个以上合营者,依次称丙、丁_________方):
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中国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_。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第四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甲、乙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 合营公司生产经济范围是:
生产_________产品;
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
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 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_____。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_____。(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
第十条 甲、乙方的出资额共为人民币_________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
其中:甲方_________元,占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元,占_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乙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注:以实物工业产权作为出资时,甲、乙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
现金____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___元;
厂房_________元;
土地使用权____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元;
共_________元。
乙方:
现金____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元;
共_________元。
第十二条 合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总则
1.1.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获准从事经济活动的,其总公司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_________国法律成立的,其总公司设在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1.2.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个合资公司。双方同意抱着诚挚的态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条合资企业名称和地址
2.1.合资公司的中文全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公司)
2.2.合资公司的英文全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总公司和注册的地点设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3.1.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并以销售其产品和提供服务而获得公司满意的利润为指标。
3.2.公司应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经济效益,并根据国际商业贸易实务惯例,使公司的效率、产量、价格、及交货时间方面应具有竞争能力。
3.3.公司生产的_________产品并提供服务,面向中国国内市场和指定范围的国际市场及有关的公司和企业销售并履行公司确定的有关业务。
3.4.设立服务公司,经营公司所需的多项生活服务业务。
第四条注册资本与资金
4.1.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对公司的责任以双方确认的投资额为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大写:_________美元),甲方和乙方各出资50%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美元),双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
4.2.上述的资金应以双方同意的现金,实物和技术投入。全部投资在公司成立(获得营业执照签发日)_________年内完成。第一次投资(甲乙方各投资_________美元)在合资公司成立后1个月内完成,其余部份投资的时间,根据实际的需要,由董事会决定。
4.3.公司不发行股票。双方在各自交纳其投资额后,应由一个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证书,由公司据此发出由正、副董事长签署的投资证明书,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公司的名称;公司成立的年、月、日;合资双方的名称和投资数额,投入资本的年、月、日,发给投资证书的年、月、日。投资证明书是非流通性的证据。双方确认的注册资本总额在合同期内不得减少。
4.4.资金。除注册资本外,若公司需补充资金,经董事会决定,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经营企业贷款办法,通过中国银行以合适的方式在中国筹集,或直接向其他外国银行申请贷款。
4.5.双方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投资细节由公司的董事会确定。
第五条董事会及组织机构
5.1.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董事会由六(6)名成员组成,甲、乙方各占三(3)名。董事人选由甲、乙方各自委派或调换。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任。董事任期四(4)年,经各方继续委任可以连任。
5.2.董事会决策一切问题需经六分之四(4/6)的董事(4名董事)表决通过。董事未能出席董事会可出具其签署正式的委任书与出席的董事一起投票。当处理有关双方权益的事项时,董事会应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决定。
5.3.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定于6月和12月),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须在开会前二十(20)天发出通知书。必要时,经一方全体董事要求,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协商后,可召开特别会议。会议记录采用中文和英文书写,记录归档保存。董事长不在时,由副董事长代行其职责。会议一般应在中国境内召开。在尚未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下,经全体董事签字的决议书与董事会会议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5.4.需经董事会一致通过的事项包括:
(1)公司章程的修改;
(2)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与转让;
(3)公司期限的延长、终止、解散和其清算及结业工作;
(4)公司的发展规则和贷款计划;
(5)公司的工作计划,生产经营方案;
(6)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与年度会计报表;
(7)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公司发展基金的提取方案和年利润分配方案;
(8)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任免及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提名的各部门的负责人的任免;
(9)公司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10)公司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职工工资、奖励、福利等实施办法;
(11)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
(12)其他有关双方权益的重大问题。
5.5.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根据本合同和董事会的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如总经理不在时,则由副总经理代行其职责。各部门的设立、组织、职责和人事安排,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所决定的原则来制定,并由董事会批准。
5.6.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加其他的经济组织与本公司的商业竞争。若正、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贪污,或严重地失职,董事会有权随时予以辞退。
第六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6.1.甲方和乙方,应尽力以最有效和最经济的办法实现公司的经营宗旨和目标并在现行法律和允许的营业范围内双方选派有资格、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公司勤勉地进行营业。
6.2.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公司办理下列事宜:
(1)协助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协助公司申请获得可能范围内的税收减免待遇;
(3)协助公司收集有关中国市场需求,产品竞争能力和销售机会的发展趋势等方面的信息;
(4)协助外籍工作人员申请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入境签证和提供在中国境内的公务旅行方便;
(5)协助公司安排工作人员的办公、住宿、膳食、交通、医疗等事项;
(6)协助公司聘请中国籍职员、工程师、技术人员、工人和翻译人员;
(7)协助公司向中国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的银行申请开立外币和人民币帐户;
(8)协助公司联系在中国境内的物资运输、进出口报关等手续;
(9)甲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公司的请求对其他需办的事情应予以协助。
6.3.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公司办理下列事宜:
(1)指导和协助公司解决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供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经营管理的经验,从而为获取最大限度的经营效益,为争取其产品的优质并承担其技术责任;
(2)为公司制定并提供有关制造工艺、设备保养、安全、物资储存等工作细则及规定;
(3)经和甲方协商后,协助公司制定培训计划,在乙方所属工厂及双方都能接受的地点,培训中方人员,使中方人员在培训计划规定的时间内,能够掌握有关技术工艺和专门技能;
(4)协助公司收集与公司业务有关的、适用的技术、工艺、经济信息及法律资料。
第七条筹建工作
7.1.董事会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六十(60)天内委派筹建小组(以下简称筹建组)。筹建组工作计划由董事会决定,筹建组由四(4)名组员组成,由各方提两名组员,包括一名组长及一名副组长。董事会应指派由双方提名的组员,并从提名组员中选出组长和副组长,但董事会有权随时解任任何组员。任一方提名的组员被解任时,该方应提名一位接任人选,该名参与筹建组的接任人选需经董事会批准。
7.2.新厂房的建筑,筹建小组按第6.2.款规定负责联系建筑设计的批准,监督设备及材料采购,制订建筑工程时间表,提供技术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进度,妥善保管其报告、图纸、档案及其他资料。筹建小组在日常工作方面积极合作,并在新厂房建筑期间至少每星期开会一次,商讨建筑工程进度和质量,此会议应做记录并由组长和副组长签署。
7.3.至少有三(3)名筹建小组组员(包括组长)予以建议时,总经理方可代表公司与承建企业签订建筑合同和其他有关合同。每份建筑合同规定的工程应在中国有关单位允许承建该工程范围之内。一切工作应按照合同内载明的时间表执行。全部建筑及有关成本费不得超出该合同内载明的数额。
第八条利润分配及税务
8.1.每个财政年度终结后应尽快把公司的纯利按照甲方和乙方对公司注册资本投资的数额比例分配给各方。为了达到本款8.1的目的,“纯利润”表示从毛利中扣除下列各项费用后余下的数额:
(1)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及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从公司所得毛利润中扣除所得税后的数额;
(2)按照中国有关的法律条例规定及由董事会设立的储备基金的数额;
(3)按照董事会设立为发展和扩充公司的再投资所需基金数额;
(4)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款规定或由董事会设立的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的专项资金数额。
8.2.按照“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款优惠待遇的精神,公司应缴的最高所得税率为百分之十五(15%)。对于技术比较先进,规模较大的企业,给予减税20%至50%或免税1年至3年的优惠。公司在甲方的协助下按照中国法律及条例申请获得减免税待遇。
8.3.公司的中国、华侨、港澳及外籍人员应按照中国税法及条例交纳个人所得税。
第九条公司的权利和劳动工资
9.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公司有权利:
(1)可以独立经营自己的企业,可以雇用外籍人员担任技术和管理工作;
(2)雇用中国职工,由企业自行招聘,按择优原则考核录用,劳资双方签订合同。经采用的职工,可试用3个月至6个月;企业因生产、技术条例发生变化而多余的职工,经过培训不能适应要求而在本企业内又无法改调其他工种的职工,可予以解雇;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职工,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减薪、直至开除的处分;
9.2.视公司经营的需要,自行确定采用计件或计时、计日、计月工资制;
9.3.雇用的外籍职工、华侨职工、港澳职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后的工资和其他正当收入,可按外汇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中国银行或其他银行汇出;公司在缴纳公司所得税后的合法利润,可按外汇管理的规定,通过中国银行或其他银行汇出;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及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出资建立合资企业,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如下:
甲方:
________(以下简称甲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以下简称甲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
________(以下简称乙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以下简称乙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以下简称乙3方)
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第二条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
第三条合资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___(以下称“合资公司”)。
法定地址:____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章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服务,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____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
第八条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
2.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
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
第三章出资
第九条
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____元。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为×%,出资金额各为____元。
2.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
甲1方:____%____元,其中___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甲2方:____%____元,其中___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乙1方:____%____元
乙2方:____%____元
乙3方:____%____元
3.在合资公司领到营业执照后____个工作日内,合资各方应将上述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全部汇入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的帐户。
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6.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7.合资期间内,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合资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十条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将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转让时,其他的合资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向其他合资方转让时的条件,本款中的合资各方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内部相互转让。
第四章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资各方发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长处,为支持合资公司的建立和业务开展,承担下述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为建立合资公司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
(2)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用品。
(3)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4)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
(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
(6)向合资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7)协助为合资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
(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
2.乙方的责任
(1)利用在____及世界各国的营业网,宣传合资公司的租赁业务,向合资公司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2)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
(3)协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
(4)提供国际金融市尝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
(5)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
(6)在合资公司所在地或____对公司职员进行业务培训。
(7)协助合资公司使用注册资本在外国购买交通工具、通迅设备及办公用具。
(8)协助合资公司以优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
第五章董事及董事会
第十二条董事的派出
1.合资公司的董事共____名,其中甲方派出____名,乙方派出____名。
2.董事的任期为____年,可连任。董事的替换或缺员补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该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间为限。
第十三条董事的职责
1.合资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提出议案,对于需要审查、批准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2.董事为非驻勤职务,在合资公司不取报酬。但如董事担任合资公司的驻勤职务时,将享受与职务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董事长、副董事长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派出董事担任。
2.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
3.副董事长辅佐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在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行使职权。
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期与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条董事会的召集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合资各方派遣的全体董事组成,董事分别具有一票表决权。
2.董事会原则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资公司的营业年度终止后________个月内,在合资公司总部所在地召开。
3.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经过商议,认为有必要时或1/3以上董事提议召开会议时,要召开临时董事会。
4.董事长最迟要在会议召开3周之前,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和议案,以书面发送各位董事。
5.召开董事会必须有2/3以上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时,可向其他董事发出委任书,代替出席和表决,但一个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议程的要点和结论,经主持人和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资公司。
第十六条董事会的职责
1.董事会为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时对合资公司具有进行领导和监督的权利。
2.董事会职责如下:
(1)修改合资公司章程。
(2)决定延长合资期限、提前终止和解散合资公司等事项。
(3)决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其他有关资本的事项。
(4)任免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成员以及聘请总会计师等。
(5)决定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合资公司资产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转让以及接收其他经济组织的重要资产等。
(6)国内、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国外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7)批准财务决算、决定合资公司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润分配或亏损处理办法。
(8)确定经营方针,决定各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
(9)决定会计处理规则和资金筹措方针。
(10)决定合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变更。批准有关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医疗、待遇等劳动管理方面的规定。
(11)决定驻勤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待遇。
(12)审查、批准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提出的业务报告。
(13)审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议案。
(14)决定合资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1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3.关于上述(1)--(9)项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关于(10)--(15)项决议,在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决定。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总经理、副总经理
1.合资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为____年,可以连任。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经董事会聘任。第一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期满后,每届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甲、乙方轮流推荐,经董事会决定聘任。
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2.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
(1)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资公司。
(2)根据董事会和经营委员会的决定,安排领导合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
(3)作为经营委员会的主任,召集主持经营委员会会议。
(4)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租赁议案,提供信用议案以及资金筹措。
3.副总经理辅佐总经理对合资公司全面业务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门经理。
4.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参加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资公司的竞争。
第十八条经营委员会
1.合资公司设立经营委员会。经营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人员组成,委员经董事会任命。经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
2.经营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委员如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替出席。委员会中的任何一名委员如要求召开会议,可随时召开临时经营委员会。
第十九条经营委员会的职责为:
1.拟定上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
2.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租赁项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资金筹措。
4.国内业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5.执行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
6.合资公司规则、制度的具体制定。
7.任免部门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
8.根据合资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具体决定有关职工雇用、解雇、工资、奖金、副利、医疗等事项。
9.决定职工的培训计划。
10.向董事会提出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定期业务报告。
上述1--4项的决议,应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全部同意通过后方能决定。第5--10项在出席会议的2/3以上的委员同意的情况下即可决定。
第七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合资公司职员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护、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他实施规定,经董事会制定草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或个别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之。
第二十一条关于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职员的雇用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出差旅费标准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八章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第二十二条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税金。
第二十三条合资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合资公司按照《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会根据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合资公司以____币作为记帐本位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采用借贷记帐。
第二十六条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每年从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所有的记帐凭证、传票、统计表、帐簿都用中文书写,重要的记帐凭证、帐簿、统计表,要同时使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七条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开设人民币及外汇帐户。也可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内、外其他银行开立帐户。
第二十八条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九条合资各方,可以向合资公司派遣己方的审计师,检查会计帐簿,费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条合资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书的代理人,可随时阅览、检查合资公司的会计帐簿以及其他计算记录。
第九章利润分配
第三十一条公司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如董事会决定分配,则应按公司各方出资比例,按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第三十二条在前年度的亏损未被全部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没有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乙方分得的净利润,在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纳税后,可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四条每营业年度的最初四个月内,总经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向董事会提出,接受审查。
第十章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条合资公司的期限为:自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__年。
如任何一方提议延长、并得到董事会通过之后,可以在合资期满____年之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申请。
第三十六条合资公司如发生下列事态之一,经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后,可宣布解散:
1.合资公司合资期限届满。
2.合资公司发生重大亏损,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能力。
3.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4.由于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资公司蒙受重大损失,难以维持经营。
5.公司不能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可能。
第三十七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满或按照上条规定中途解散时,董事会要将清算的程序、原则及清算委员会的人选等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按受审查和对清算的监督。
2.清算委员会的人选,一般从合资公司的董事中选出。董事不能作为清算委员会委员或不适合担任委员时,合资公司可以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律师作为委员。
清算费用以及清算委员会委员的报酬,从合资公司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3.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就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调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及计算根据之后,决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经董事会决议后,由清算委员会实施,清算期间内,清算委员会可以代表合资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三十八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限终了或解散时,以其总资产对债务负担责任。
2.资产进行转让或处理时,外汇资产要取得等价外汇以清算外汇债务。
3.不能转让或处理的资产剩余时,____方要以合适的评价额,将剩余资产全部接收,清算债务。
4.偿还债务之后的剩余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根据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分配给乙方的剩余财产中的外汇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可以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九条合资公司的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委员会要向董事会提出清算报告,得到董事会批准后,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报告,同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和缴销营业执照的手续,并对外公告。
第四十条因合资期限期满,解散或其他理由而本合同终止时,合资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资的任何公司继续使用本合资公司的名称。
第四十一条合资公司解散后,各种文件资料、账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2方以外的合资各方全体分别保存。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如数按期缴付出资额时,则从第15天起算,每逾期1个月,违约方应向守约方缴付相当其出资额____%的罚金,逾期3个月,则除缴付累计应出资额____%的罚金外,其他合资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第3款规定,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因合资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十三条
1.对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合资公司的利益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提请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国进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载,被告者如是乙方,则由____国________仲裁协会进行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资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4.仲裁时使用语言为英语。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二章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文书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条
1.本合同在签字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根据《合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由合资各方协商决定。
第四十七条向合资各方发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记载的各方的法定地址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合资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签字。
中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外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公司与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其他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__,共同投资兴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本合同。
第二章 合营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________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国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职名: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第三章 合资经营企业的成立
第二条 以上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其它有关法规,同意在_____建立合资经营企业
第三条 合资经营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企业)
英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资企业是经_________(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成立,并在_________登记注册的中国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件规定。
第五条 合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各方对合资企业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亏损。
第二章 经营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合营双各方合资经营的宗旨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和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积极研制、开发和生产国内外市场适销产品,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满足社会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七条 合资企业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合资企业的经营规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资企业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或外币_________)
第十条 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或外币_________)
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资双方的出资方式
甲方:现金_________元,建筑物折_________元,机械设备折_________元,土地使用权折_________元,工业产权折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乙方:现金_________元,机械设备折_________元,工业产权折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第十二条 合资企业注册资本由合资各方按其出资比例自合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____天内一次性投入。(或分期投入)
第十三条 合资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经审批机关批准。
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营一方向非合营方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一章总则
中国____公司和××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营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
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省××市××区××街××号;法定代表:姓名__职务__国籍__。
××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国__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法定代表:姓名__职务__国籍__。
第三章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名称为____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省__市__路__号__。
第四条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对合营企业超过认缴部分的债务,无论系分别债务或连带债务,均不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甲、乙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生产____产品;
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
研究和发展产品。(注:要根据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____外币。)
第十条甲、乙方的出资额共为人民币____元,作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中:甲方____元,占____%;乙方____元,占____%。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将以下列作为投资:
甲方:现金____元
机械设备____元
厂房____元
土地使用费___元
工业产权____元
其它____元共____元。
乙方:现金____元
机械设备____元
工业产权____元
其它____元共____元。
(注: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应低于25%,以实物、工业产权作为出资时,甲、乙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对以上所列的各项目,除现金和土地使用费外,其价格应由甲、乙双方按下述方法进行评议商定:(注:可以采用帐面净值法或重估价值法等)
第十二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__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注:根据具体情况写。)
甲、乙任何一方,若未能按期如数向本合营企业缴付其出资额,则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或合营企业)按下述之方法进行赔偿(或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按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厂房……;
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责任:
按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实物运至中国港口;
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培训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以及技术人员和工人及其他人员。
如乙方同时又是技术转让方,
则应负责合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协助合营企业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办理进入外国合营者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签证;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章技术转让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同意,由合营公司与乙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为达到合同第四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培训人员等(注:要在合同中具体写明。)
第十六条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证:(注:在乙方负责向合营公司转让技术的合营合同才有此条款。)
1.乙方保证为合营公司提供的__(注:要写明产品名称)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营公司经营目的的要求的,保证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
2.乙方保证本合同和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技术全部转让给合营公司,保证提供的技术是乙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技术,设备的选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
3.乙方对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各阶段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应开列详细清单作为该协议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详细资料是所转让的`技术的组成部分,保证如期提交;
5.在技术转让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以及改进的情报和技术资料,应及时提供合营公司,不另收费用;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使合营公司技术人员和工人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第十七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之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合营公司的直接损失。
第十八条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出厂净销售额的__%。
提成支付期限以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期限。
第十九条合营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__年。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合营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发展该引进技术。
(注: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协议须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
第八章产品的销售
第二十条合营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__%,内销部分占__%。
(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写明各个年度内外销的比例和数额。一般情况下,外销量至少应能满足合资公司外汇支出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由合营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__%。
由合营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的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__%;
由合营公司委托乙方销售的占__%。
第二十二条合营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营公司直接销售。
第二十三条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二十四条合营公司的产品使用商标为__。
第九章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合营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由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名,乙方委派__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甲乙两方协商确立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甲乙双方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任期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注: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列举主要内容),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它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通过决定(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明确规定)。
第二十八条董事长是合营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十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合营公司设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__方推荐;副总经理人,由甲方推荐人,乙方推荐__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年。
第三十一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二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议决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设备购买
第三十三条合营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在条件相同情况下,尽先在中
国购买。
第三十四条合营公司委托乙方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时,应邀请甲方派人参加。
第十二章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合营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外。筹建处由__人组成,其中甲方__人,乙方__人。筹建处主任一人,由__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__方推荐。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六条筹建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生产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筹建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筹建处在工程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十三章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合营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的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章税务、财务、审计
第四十二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各项税金。
第四十三条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四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四十五条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注:也可同时用甲乙双方同意的一种外文书写。)
第四十六条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如乙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四十七条每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
合营企业的全部利润,在缴纳所得税、提取第四十四条所列基金后,应按合营各方出资比例,由董事会确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分配。(若以前年度的亏损未弥补,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另外,对分配形式应加以规定。)
第十五章合营期限、解散与清算
第四十八条本合营企业在下述情况下解散:
1.合营期满;
2.合营期满之前,出现下述任何一种情况或事件,经董事会决议,本合营企业也可解散;
a.合营遭受重大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b.任何一方违反经营合同规定,使本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c.合营企业达不到经营目的,投资无法回收;
d.不可抗力,等。
第四十九条合营企业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组织清算委员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103条到108条规定进行。
第五十条合营公司的期限为__年。合营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营期满六个月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
第十六章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五十一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七章保险
第五十二条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八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三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五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合同,他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章违约责任
第五十六条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
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__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收取违约方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__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五十三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五十七条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五十八条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二十章不可抗力
第五十九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适用法律
第六十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二章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一条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或者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
仲裁在被诉人所在国进行:
在中国,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在(被诉人国名),由(被诉人国家的仲裁组织名称)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在订立合同时,上述三种方式仅能选一。)
第六十二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三章文字
第六十三条本合同用中文和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六十四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六条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双方收件地址。
第六十七条本合同于一九__年__月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签字。
中国__公司代表__国__公司代表
(签字)(签字)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现在住址: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聘(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劳动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生产和工作任务的要求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任工种(岗位),以后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业务能力及表现,调整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并及时鉴定变更合同。
第二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试用期满,合格的定岗使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或予以辞退。
第三条工资待遇
甲方根据乙方现任职务或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月标准工资为元,各种津贴按有关规定享受。今后,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乙方表现逐步提高乙方工资收入。乙方的原工资等级和月标准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予以保留。
第四条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规定缴纳和办理乙方养老保险基金手续,向乙方支付当地政府规定的卫生费、交通费、书报费等各种津贴,并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以及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等。
2.甲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女工特殊保护等法规,采取劳动保护措施,保护安全生产和乙方健康。甲方应根据企业生产、工作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食品。
3.甲方实行国家现行工时制度。甲方应严格控制延长乙方的工作时间,确需加班加点,应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
4.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给予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仍未治愈的,经双方协商可再给予年以内的医疗期。医疗期内的医药费和病假工资由甲方承担。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甲方根据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
5.员工因工负伤,致残或患职业病,医疗期医疗费用,工资待遇,按国营企业标准,由甲方承担,直到作出医疗终结,伤愈后由甲方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6.员工因工死亡,按国营企业规定,由甲方负责支付死亡丧葬补助和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生活困难补助费。
第五条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
1.甲方根据生产情况负责制订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和有关生产标准或工作规范,乙方保证严格执行。
2.乙方对甲方生产(工作)有特殊贡献,应给予乙方精神和物质奖励。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犯其他错误,甲方应在坚持思想教育的前提下,可给予相应的处分或处理。甲方应在作出辞退或开除决定前天通知工会。并报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备案。
第六条甲、乙方解除合同条件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的;
(3)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4)企业宣告解散、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2.乙方被劳动教养和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3.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辞退乙方: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有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期间和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的;
(4)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合同解除条件的。
4.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并经甲方同意的。
第七条甲、乙双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后经济补偿
1.除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1)、(3)和第2项人员外,甲方解除乙方合同应在30日前通知乙方。
2.对于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和按第六条第1项(2)、(4)规定辞退的以及按第六条第4项(1)、(2)、(3)项规定辞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企业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本人1个月实得工资的生活补助费。
3.对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2)规定辞退的,甲方除发给乙方生活补助费外,还须发给乙方相当于本人3至6个月实得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4.对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4)规定辞退的,甲方除发给生活补助费外,还须发给乙方相当于3至6个月实得工资的辞退补偿金。
5.对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4项(4)规定,乙方有正当理由向甲方提出辞职的,甲方一般应予以同意,但应在30日前向甲方提出,经甲方批准后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如经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定数额的培训费。
第八条违反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聘用)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其中,责任属于甲方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乙方的经济损失;责任属于乙方的,赔偿招工(招聘)和技术培训费用。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第一章 总则 杭州××工程有限公司和株式会社系统创造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其他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资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杭州××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登记注册,其法定住所在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内 。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职务 董事长 国籍 中国。
株式会社系统创造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日本登记注册,其法定住所在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代表取缔役社长,国籍:日本。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其他有关法则,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杭州××有限公司。
第三条 合资公司的名称为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外文名称为××。
合资公司的法定住所在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内。 邮政编码:310032。
第四条 合资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第五条 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对合资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合资公司的宗旨: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资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软件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
第八条 合资公司的生产规模:
(注:按项目可行性批复写。生产性项目规模,以主产产品的数量表示;非生产性项目规模,按项目具体情况定性定量。)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和
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第九条 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万元。
第十条 甲、乙方的出资额共为人民币××万元,并以此为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
其中:甲方××万元,占××%;乙方××万元,占××%。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
甲方:现 金××万元
机械设备 ××元
厂 房××元
土地使用权××元
其 他××元,共××万元。
乙方:现 金××万元
机械设备××元
工业产权××元
其 他××元,共××万元。
第十二条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一次缴付,缴付的时间为 年 月 日之前。
第十三条 甲、乙方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方应各自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一、甲方责任:
1、办理为设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按第五章规定如期如数出资;
3、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4、协助合资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5、协助合资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6、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7、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责任:
1、按第五章规定如期如数出资。
2、办理合资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设备、材料有关事宜;
3、培训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
4、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原材料的购买和产品的销售方式
第十五条 对于合资公司所需的原材料等物资,合资公司有权自行决定在中国购买或者向国外购买。
第十六条 合资公司有权自行在国内或者向国外销售,也可以委托乙方的销售机构或者中国的外贸公司代销或经销。
第十七条 为了在中国境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有关部门批准,合资公司可在中国境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十八条 合资公司的产品使用商标经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并办理商标注册手续。合资期满后,商标所有权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八章 董事会
第十九条 合资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资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首届董事和正副董事长任期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一、合资公司章程的修改;
二、合资公司的中止、解散和延长合资期限;
三、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四、合资公司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对下列其他事宜,可采取参加董事会会议的多数董事通过决定: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三、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
四、制定合资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合资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七、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
八、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二十二条 董事长是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另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另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九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四条 合资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甲方推荐;副总经理二人,由 方推荐。总经理、副总经理均由董事会聘请,任期 年。
第二十五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公司的各项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总经理对外代表合资公司,对内任免下属人员,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部门经理分别负责合资公司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解聘。
第十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七条 合资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中国的其他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与员工个别订立劳动合同加以具体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合资公司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 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在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 税务、财务、审计、外汇
第二十九条 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员工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税金。
第三十条 合资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提取各项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三十一条 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的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账凭证、单据、报表、账簿,用中文书写。
第三十二条 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如甲、乙方认为需要另行聘请会计师或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合资公司应予以同意,其所需一切费用由聘请方负担。
第三十三条 每一经营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
第三十四条 合资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章 合资期限
第三十五条 合资公司的期限为十年。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合资公司成立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应当在距合资期满 天前向外经贸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报送延长合资期限的申请书。
第十三章 合资期满财产处理
第三十六条 合资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资,合资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 超出实缴资本的部份缴纳所得税后,再根据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四章 保险
第三十七条 合资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境内保险机构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境内保险机构的规定由合资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八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三十九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资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资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四十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造成合资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资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资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三个月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四十条规定,报经批准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二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七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三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 适用法律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九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五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 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或者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国×地×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或者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
仲裁在被述人所在国进行:
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在(被诉人国名),由(被诉人国家的仲裁组织名称)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在订立合同时,上述三种方式仅能选一。)
第四十六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章 文字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日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
第二十一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四十八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如下附属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包括:
1、合资公司章程;
2、技术转让协议(或合同);
3、合资公司进口设备等实物清单(或协议);
4、合资外方实物进口清单(或协议);
5、销售协议;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及其附属协议,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经贸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时同。
第五十条 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住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甲、乙双方授权的代表在 签字。
甲方: 公司(印章) 乙方: 公司(印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
签字: 签字:
第二章合营各方及合资经营公司
第三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四章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及规模
第五章合营公司经营场所
第六章合营双方的责任
第七章技术转让与保密
第八章技术成果、专有技术及专利管理
第九章合营公司的采购与销售
第十章董事会
第十一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二章劳动管理
第十三章财务和利润分配
第十四章保险
第十五章特别约定
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章合同文字
第十八章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一章总则
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以及的其他有关法规(以下简称法律),通过诚挚友好的协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建立合资经营企业《》(英文名称:《》简称_______),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中国______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章合营各方及合资经营公司
第一条本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及法定代表:
甲方: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
职务:________
国籍: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
职务:________
国籍:________
第二条合资经营公司的名称为_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__。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__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经营目的是加强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采用先进的技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_____地区的计算机用户提供优质的技术和教育服务,提供国际市场信息和提供咨询服务,并使投资各方获得应有的利润。
第四条合营公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合营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保护。合营公司还应遵守本合 同及章程的各项规定。
第五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方仅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合同公司自成立日起合营期限为___年。成立日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的合营期限可以延长。双方至迟于合营期满之日前六个月达成延长合营期限的协议。
第七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三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八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______美元。
第九条甲、乙双方的出资额共为_____美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
甲、乙双方按下列比例出资:
甲方:
____占注册资本的______%
出资方式:
折合_____美元的人民币现金。人民币一美元的比价按交付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售出牌价计算。
乙方:
_______占注册资本的____%
出资方式:
现金____美元,其中包括合营公司经营所必需用的部分设备等。
第十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二期缴付。第一期共缴付___美元,双方各缴付____万美元。并应在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_天内付清。第二期出资的缴付时间由合营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十一条合营公司的开户银行为中国银行或中国银行同意的其他银行。甲、乙方投资中的外汇和合营公司的外汇收入均应以外汇存入开户银行。只有当董事会决定将外汇(全部或部分)兑换成人民币以支付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开支时,才能将外汇存款兑换为人民币。
第十二条任何一方如不能按规定时间缴纳全部或部分出资,则出资不足部分按年(365天)息___%向合营公司支付利息,按日计算,每月缴付一次。人民币一美元比价按滞交期间的最高比价计算。
第十三条投资双方缴付出资额之后,应由合营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议师验证,并开具验资报告,向投资双方发给出资证明书,并向中国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方转让或出售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合营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任何一方均不能无理由地不同意 另一方所要求的转让。
第四章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及规模
第十五条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___地区的计算机用户和未来的用户提供下列服务:
(1)计算机硬件的安装/拆除和软件的安装
(2)改进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和技术性能
(3)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维修、保修
(4)计算机及外部设备和翻新、改装
(5)计算机和外部设备的技术性能鉴定
(6)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技术的技术咨询服务
(7)计算机系统的现场规划
(8)供应计算机备件、备机
(9)大专水平的计算机硬件和软件职业技术教育
(10)国际市场计算机价格的咨询服务
(11)代理____公司在中国和___地区的销售服务
(12)来料加工性质和技术劳务和高级技术劳务出口
(13)开发计算机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
第十六条合营公司的发展:
第一阶段:主要为中国境内的计算机用户和未来用户提供服务
第二阶段:建立大专水平的计算机技术职业教育机构
第三阶段:建立分公司或分支机构
第四阶段:为中国境外____地区提供服务
第五章合营公司经营场所
第十七条合营公司设立在中国____,所需的生产、经营、教育、办公等场所由甲方以优惠条件提供,合营公司按月缴付租赁费。合营公司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上述场所也可以由合营公司自建,甲方以能争取的优惠条件提供需用土地及水、电等设施。
第十八条合营公司所使用的场所发生土地使用费,按的有关规定,由合营公司承担。
第六章合营双方的责任
第十九条甲方的责任
(1)办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合营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场所,水、电以及其他为实施本合同所必需的物资。
(3)选派有相当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的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经合营公司考试合格后参加合营公司的工作。
(4)协助办理乙方派遣来合营公司工作人员的入境签证等手续。并提供工作和生活设施的方便。
(5)协助合营公司对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中国进行的培训工作,培训 费用由合营公司支付。甲方提供优惠条件。
(6)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办公用品、通讯设施、交通工具、燃料及运输设施等。
(7)向合营公司提供中国国内市场信息,并协助合营公司开辟中国国内市场的代理销售渠道。
(8)协助合营公司办理取得按本合同规定进行业务活动所需要的外汇的手续。
(9)协助合营公司办理可能的减税、退税和免税的手续。
(10)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
第二十条乙方的责任
(1)根据合营公司的委托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寻找计算机用户。在转售过程中所取得的利润归合营公司所有,乙方只收取手续费或佣金。乙方在中国和____地区的全部在合营公司业务范围内的业务活动应通过合营公司进行。
(2)以优惠价格向合营公司提供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的备件和备机;测试仪器和工具;以及软件等合营公司经营所需要的其他产品。
(3)根据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应选派优秀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参加合营公司的管理和在中国或____地区参加计算机硬件的安装、维修和开发软件等技术工作或进行技术指导。合营公司向乙方付费并承担上述人员的日常开支。
(4)协助合营公司办理合营公司人员赴___时的入境签证等手续,并提供工作、学习和生活设施的方便。
(5)根据合营公司要求的培训计划接受合营公司选派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到在乙方的设备上和学校内进行培训。经过培训之后应能够按所学内容独立工作。培训费按乙方的标准价格减半。合营公司支付培训费及受训人员的旅费和生活费。
(6)为合营公司提供计算机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销售或进行服务的___国政府许可证。向合营公司提供计算机及其系统的安装、管理、维修、翻新等方面的专有技术。
(7)定期向合营公司提供国际市场信息,并协助合营公司进行来料加工性质的技术劳务和高级技术劳务出口。
(8)尽最大努力帮助合营公司的代理销售计算机硬件及软件的服务,并向合营公司缴付代销佣金。
(9)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
第七章技术转让与保密
第二十一条合营公司可以与甲方或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为达到本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经营范围及规模所需要的先进技术、专利和专有技 术(know-how),甲方或乙方与合营公司之间的技术转让均采取优惠条件。
第二十二条合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获得的发明或专利权或专有技术属合营公司所有,有关的全部资料由合营公司独立保存。
第二十三条合营公司通过技术转让协议所取得的专利权或专有技术的保密按双方签订的有关转让协议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非经合营公司批准,合营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使用合营公司拥有的技术知识。合营的任何一方要使用合营公司的技术知识时,须与合营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协议并履行协议规定的保密条款,合营公司按优惠价格收取技术转让费。
第二十五条合营双方应要求各自选派到合营公司工作的人员履行对技术知识的保密职责。
第八章技术成果、专有技术及专利管理
第二十六条由合营公司的雇员、转包者、代理人在为合营公司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发明,软件或者专有技术的发展或改进,所属权均归合营公司所有。与此有关发明的专利申请以合营公司的名义进行。
第九章合营公司的采购与销售
第二十七条合营公司所需原材料、设备、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的备件、备机应优先在中国购买。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的采购争取与中国其他单位享有同等价格,并且以人民币支付。如果在中国市场采购的物品不能满足合营公司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数量、质量、性能和可使用性),合营公司将以优惠价格从乙方采购。但若乙方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合营公司可以自行在国际市场采购。若准备在国际市场采购,合营公司将通知乙方价格和条件。
第二十八条合营公司备件库中的备件和任何计算机设备、软件、专用工具以及其他产品的销售和计算机服务、培训可以由合营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或____国家进行,也可以委托合营的双方或第三方代理。这种活动除应遵守的有关法律和法令外,还应参照____国政府的有关规定。这些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在有竞争力的条件下,应保证合营公司的经营获利。不在中国境内生产的或者不是由合营公司分支机构生产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的销售,合营公司将以乙方代理人的身份进行。有关协议应当在乙方和客户之间签署。但合营公司的再出售和再出口除外。
合营公司将获得一定比例的硬件代理销售佣金。
只有当乙方收到可立即使用的客户付款之后,才付给合营公司这种佣金,佣金将以乙方收到的同样的付款形式付给合营公司。 第十章董事会
第二十九条合营公司登记注册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
第三十条董事会由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名,乙方委派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会的任期____年,董事会的成员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三十一条董事长是合营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为代表。
第三十二条董事可委派另外一人在开董事会时作为他(她)的全权代理人行使其权利。出现此情况时应将全权代理委托书交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董事会决定以出席会议的董事或其全权代理人的多数票通过,但重大事宜必须经全体董事或其全权代理人同意方能通过,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章程条款的修订
(2)异常情况的处置,包括异常情况的建立、撤销和延期
(3)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转让
(4)双方其余各期出资额投入日期
(5)经营范围的任何改变
(6)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7)利润分配方案
(8)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独立审计师的聘请或解聘
(9)预算的决定或决算的批准
(10)价格和销售条件的决定
(11)超过___美元的合同的签订
(12)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建立的或撤销
(13)每季度借款超过___美元或每年借款超过____美元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会在合营公司会计年度的头三个月内召开。董事长不能召集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如遇特殊情形,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提议,在必要时可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一般在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举行,若经董事会决定,也可以在其他地点举行。
第十一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五条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甲乙双方共同推荐。第一任总经理由___方推荐。第一任副总经理由____方推荐。经营管理机构应包括总会计师一人。上述人员由董事会聘请,任期四年。经董事会批准可以连任。
第三十六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 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可以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合营公司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七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不能或不愿意履行其职责的,或无能力成功地经营合营公司的,经董事会会议决定可随时撤换。
第十二章劳动管理
第三十八条合营公司招聘职工,须经合营公司考试合格后录用。在合同的头__年,人员的选择、考试和录用应由合营公司和甲、乙双方联合进行。
第三十九条合营公司职工的招聘、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纪律等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营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第四十条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三章财务和利润分配
第四十一条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外汇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规办理。但是为使合营公司的经营有足够的外汇,应当做出安排。
第四十二条合营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账法记账。一切凭证、簿记、收支单据、账册、统计报表均同时使用中、英两种文字。合营公司的人民币收支和美元收支分别记账以人民币为统一记账核算单位。
第四十三条合营公司的会计制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四十四条合营公司获得的毛利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缴纳公司所得税后,扣除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之后为合营公司的可分配利润。可分配利润按双方投资比例分配。上述三项基金的比例由董事会视合营公司经营情况决定,其中储备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扣除的比例应超过毛利润的__%,且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及法令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合营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根据各方投资比例分配,___方优先取得外汇。分配后由合营公司立即汇至各方的开户银行。合营公司将在___方协助下采用来料加工加工费的方式解决____方所分得利润中的人民币部分。
第四十六条合营公司有关的税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办理。合营公司将尽量取得减、免税的优惠,即: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合营公司在获利经营 的头___年免缴所得税,并且在此后___年减免所得税___%。合营公司还将申请在允许的最长时期享受各种减、免税的优惠待遇。
第四十七条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审计师审查、稽核合营公司的一切凭证、簿记、收支单据、账册、统计报表和财务报告,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如果甲方或乙方欲聘请他自己选择的其他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地,他有权进行这种审查,而且合营公司将予以充分的合作,所聘请的其他审计师的费用由聘方承担。但是任何这种额外审计的内部费用应由合营公司承担。
第十四章保险
第四十八条合营公司的一切保险均在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险值、保险期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保险费由合营公司缴付。
第四十九条合营公司的保险如在任何中国保险公司业务范围之外时,可以由双方同意的在中国境外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险值、保险期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五章特别约定
第五十条如果由于中国或____国政府有关法律、法令和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执行受阻甚至无法执行时,有关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另一方,并立即转交上述的有关文件。
第五十一条上述第五十条情况发生时,双方应迅速通过谈判对本合同作出相应的修改,以使投资双方不致因此而受损失。如果一方不同意作出上述变动,另一方有权根据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中止本合同,但应提前___天书面通知对方。
第五十二条由于受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拒事故的影响,致使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使本合同的履行困难或不可能时,遭受上述不可抗拒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告对方,并应于可能的最短的时间向对方提供事故详情以及对合营公司经营的影响或损毁情况的有效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根据事故对合营公司损毁或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散合营公司,或者部分免除或暂缓合营公司的经营活动,或者停止合营公司的经营活动。
第五十三条由于发生不可抗拒事故致使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者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批准本合同的主管机构批准,可以提请解散合营公司。
第五十四条合营任一方不是由于不可抗拒事故而不履行本合同或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合同或章程的规定,造成合营 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或无法实现本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均视为违约,合营另一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还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终止本合同。若合营双方仍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五十五条合营公司经营期满而又没有延长其经营期,或提前终止解散时,应由董事会组成清算委员会提出清算程序。合营公司的财产将按清算时的账面余额进行清算。现金应以现金分配,其它财产,包括应收的帐目,应按当时在中国或国际市场可得到的最高价格兑换成现金。在清偿债务之后,清算财产按双方的投资比例分配给甲方和乙方。分配后由合营公司立即汇至各方的开户银行。
第五十六条当本合同终止,如果合营公司尚有资产或者在销售区域内有产品,双方可以按合营公司同意的,但不超过购入价格购买这些资产或产品。在做资产负债表时,应记入这些金额。
第五十七条当本合同终止时,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处理,任何一方可以优先购买另一方在清算时分得的财产。
第五十八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必须经合营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批准本合同的主管机构批准方能生效。
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九条在合同有效期或延长期,双方之间发生的争议和要求,或有关结束合同的争议和要求。应当由有关双方在友好和信任的气氛下通过诚挚的协商和谈判解决。若双方不能在___天内解决争议,应交由____仲裁院按照此协议签订日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将由____仲裁院选定的仲裁员进行。他的裁决将是最后的,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整个仲裁过程,包括辩论和摘要都用___语进行。由仲裁院做出的决定被认为是最后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有关仲裁的花费应由败诉方承担。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专家、证人和法律顾问的花费。
第六十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七章合同文字
第六十一条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章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二条此合同,包括附件、日程、附属文件和附录,只有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并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后方能生效。
第六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略)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六十四条一旦本合同结束,字头____和字词____不经___方的书面允许,不得继续使用。
第六十五 条甲、乙方双方向对方发送通知,可以采取电传或电报。但若通知涉及双方权利或义务时,应同时以书面文件通知。邮件应是邮资已付的航空挂号邮寄。
双方的法定地址为邮件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六条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以中、英两种文本在中国____签字。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
甲方:
身份证号码:,电话: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电话:
地址:
丙方:
身份证号码:,电话: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酒吧(以下简称“酒吧”)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以兹共守:
第一条酒吧概况
1、名称:
2、经营地址:
3、范围包括:(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出资额及方式
1、甲方以现有租赁房屋转让费出资。
2、乙方、丙方以装修费用出资,装修费用共计元,装修费用以最终票据为准。
3、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将甲方租赁的房屋作为酒吧经营场所,其房屋转让费用等值于乙、丙方的装修费用,视为三方出资金额一致,各占比例为33.33%。
第四条盈余分配以及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员工工资及需缴纳的税费等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合伙三方协商一致,按出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产生债务的,合伙债务应先由合伙企业财产予以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五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1、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项目进行运营管理;
(3)购进常用货物。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参与合伙事业的日常管理;
(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账簿。
3、以下重大事项由三方共同协商决定:
(1)订立经营价格;
(2)支付合伙债务;
(3)合伙企业收支情况;
(4)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5)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6)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有关财产权利:
(7)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4、合伙负责人应于每月上旬向其它合伙人报告上月执行事务及合伙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第六条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
1、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2、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3、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应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合伙人都不得擅自做主;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4)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或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时,任一合伙人可以退伙。
(2)当然退伙。合伙期限内,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时,该合伙人当然退伙。
(3)除名退伙。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或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时,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4)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5)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以货币形式退还。
3、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可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人权利义务
1、合伙人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以出资比例分配合伙利益,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共同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参与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3、除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解散情形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5)合伙企业被被依法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员工工资;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特殊事项
1、现有经营场所为租赁房屋,房租2万/月,作为经营费用由甲乙丙共同承担;
2、甲方承诺,以现有租赁房屋转让费出资,与乙、丙共享收益、共担分险;
3、未经合伙人一致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现有租赁房屋转让。甲方擅自转让房屋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甲方要求退伙时,因涉及经营场所的变更,应对酒吧进行整体转让,转让所得金额按比例分配;
5、乙、丙要求退伙时,甲可以接受乙、丙的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以整体出让,出让所得金额按比例分配。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经营场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伙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4、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捺指印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签章页】
甲方(签名确认):
(捺印)
乙方(签名确认):
(捺印)
丙方(签名确认):
(捺印)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第一章总则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法规,杭州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澳大利亚________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XX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杭州____________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特定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资双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杭州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在中国XX市XX区登记注册。
其法定地址:杭州XX区__________路20号建工大厦内
联系地址为:XX市玉古路_____号__________大厦_____层_____座邮编: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职务:执行董事
国籍:中国
澳大利亚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其法定地址:__________, australia
法人代表:__________
职务:执行董事
国籍:澳大利亚
第二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杭州____________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第三条合资公司名称为:杭州__________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 co. ltd.
合资公司的法定住所:XX市玉古路_____号__________大厦_____层_____座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资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资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自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三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
第六条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目的:按照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通过国际合作与交流,努力服务好国内政府,企业和个人,办成国内领先的投资咨询公司,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投资回报,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第七条合资公司经营范围:经济信息咨询;投资信息咨询(建议扩大经营范围)。
第四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八条合资公司投资总额为40万人民币。
第九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30万人民币。
第十条甲、乙双方的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15万人民币,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0%;
乙方:认缴出资额15万人民币,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0%。
第十一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2个星期内缴清。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五章合资各方的责任
第十三条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事宜:
甲方责任:
1.办理为设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按照合同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依期如数解缴出资额;
3.协助办理合资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4.协助合资公司联系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5.协助合资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经营管理人员、所需的其他人员;
6.协助外籍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
7.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它有关事宜。
乙方责任:
1.按照合同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依期如数缴付出资额。
2.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它有关事宜。
第六章董事会
第十四条合资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资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十五条董事会由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乙方委派两名,董事长_____名。董事、董事长任期三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董事长由甲、乙双方轮流派员担任。第一届董事长由乙方派员担任。
第十六条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和监事的报酬事项;
3.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贷款等);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7.批准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8.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9.修改公司规章;
10.对公司决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宜作出决议:
11.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2.决定聘用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会计师、审计师、律师等高级职员;
13.决定公司为股东(或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或将公司款项借给股东(或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14.负责合资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15.决定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
16.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对1、2、5、6、9、10、11、13款的事项,需全体董事会成员一致通过;对于其它事项,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通过。
第十七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2名及2名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2名董事,不够2名董事人数时,其通过的决议无效。
第七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八条合资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总经理由董事兼任,任期三年。
第十九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若干部门,办理总经理交办事项,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二十条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会议研究,可随时撤换。
第八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一条合资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励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与员工个别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九章税务、财务、审计、外汇管理
第二十三条合资公司及中外员工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二十四条合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
第二十六条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如任何一方认为需要聘请境外注册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另一方应予以同意,其费用由需要方负担。
第二十七条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
第二十八条合资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章合资期限
第二十九条合资公司的经营期限为30年,合资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距合资期不满180天前向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资期限。
第十一章合资期满财产处理
第三十条合资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资,合资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超过实缴注册资本部分应交纳所得税,再根据甲,乙双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二章保险
第三十一条合资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境内保险机构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保险机构的规定由合资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三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二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三十三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资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中止合资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三十四条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资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为违约方片面终止本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按本合同规定报审批机构要求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资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甲、乙双方未按合同第四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任何一方逾期支付出资额的,每逾期一天,应向守约主方支付守约方出资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60天的,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对合资公司进行清算,同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所有合资公司筹备及设立后所有费用。
第三十六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七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
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六章法律适用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七章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九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提交合资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四十条在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八章文字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用中文写成。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二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包括:合资公司章程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及其附件需要经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条合资各方发送通知的方式,如用电传、图像传真通知时,凡涉及各方的`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所列乙方的法定住所为乙方收件地址,甲方的联系地址为甲方的收件地址。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在中国杭州签字。
甲方:杭州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澳大利亚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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