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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婚假申请大全
婚姻是每个人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每个人都想要一个完美的婚礼。这得花时间准备,时间长了肯定要请假。婚假是劳动者依法结婚后自己享受的假期。以下为您整理:2017婚假申请书,欢迎参考。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
申请延长婚假
人事处:
兹______(姓名)______年___婚礼于每月___日_______(地名)举行。结婚时间为___天。现因________(风俗、异地婚礼等),申请延长____天假。
敬礼
签名
日期
婚假补偿申请书
尊敬的公司领导:
p> p>我在XX,XXXX登记结婚,是晚婚。根据国家有关婚假的规定,本人可以享受15天的婚假。
现请领导请婚假,从X月X月到X月X月共15天,请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
申请日期:
1/3
★★
p>军人婚假申请
××政治部(部):
我同××,性别×,年龄××,××××年×月子出生,在×××××工作,通过××方式相识,相爱,真情,申请结婚,请批准。
申请人:××××××
××××年×月×日
医院护士婚假申请
< p > 组长:我和__预定_月_结婚,请假_天。我恳请领导批准。
请假人:___
__year__month__day
申请事业单位婚假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的女朋友×××和我约定在××月××日举行婚礼。我们需要从××月××日休假××日,在××月××日正常复工。目前,手头的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其他工作已经交付。请批准。
祝好!
请假人:XXXX局员工
申请公司婚假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在XX,XXXX登记结婚,是晚婚。根据国家有关婚假的规定,我可以享受x天的婚假。特请领导休婚假,自X月X日至X月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申请日期:
学校教职工婚假申请
亲爱的学校领导:
我在___、___、___登记结婚,属于晚婚。根据国家和单位的相关规定,我可以申请15天的婚假。兹向领导申请婚假,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共___日,请批准。
申请人: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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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在XXXX,XXXX上登记结婚,是晚婚。根据国家有关婚假的规定,我可以享受x天的婚假。特此向领导请假。从 X 月 X 到 X 月 X 总共 X 天,请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
申请日期:XXXX,X.《请假及旅游请假通知书》([1980]劳总信字第19号) 29)
这个“通知”还是适用的,所以一般情况下,婚假1-3天,你不在一个地方工作。是的,根据距离的距离,可以再给一个距离假。
“原劳动部于1959年6月1日下发通知(59)中老信字67号,规定企业单位职工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休婚丧假。试行该办法以来,有单位和员工反映,员工结婚时,双方不在同一个地方工作,当员工直系亲属死亡时,员工本人需要到异地办理。葬礼。遇到了一些实际困难。经研究,对申请结婚、丧葬、旅游休假的员工给予以下通知:
1.子女死亡时,根据具体情况,经单位行政领导批准,可给予1至3天的婚丧假。
2. 员工异地直系亲属死亡后,如果员工本人需要前往异地参加葬礼,可根据距离给予额外的旅游休假。
三。丧假、差旅假期间,员工的工资依然发给。途中的差旅费等,全部由员工自己承担。
4。上述规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 ”
温馨提示:(59)中老贤字第67号指《关于企业职工加班、事假、病假、停工工资的意见》 ,其中“
二、关于事假期间的工资”,有如下文字:
“3.为了照顾好员工我国的旧习俗,无论是工人还是雇员,请询问婚丧假如果在三个工作日内,发工资(不包括在上述第二次事假中);如果休假超过三个工作日,超过天数的,不发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2001年12月29日)
《人口和计划生育法》中提到晚育可以延长婚假:“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年长者可获得延长婚假、产假或其他福利待遇的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6-29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 65)
“第四章第五十一条在法定节假日、婚丧嫁娶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没有提及婚假的天数。
全国关于婚假的婚假清单,
1.婚假和晚婚假总结总结
1.婚假天数:一般按3天计算。 , 婚假天数:以天数计算。法律层面没有规定,只有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层面的规定。 〔1980〕老总信字第29号规定,婚丧假1-3天,夫妻不在同一地点的,再给予旅游假。该文件针对当时的国有企业。通常我们按照最长的3天来计算
2。晚婚假天数:各地晚婚假总天数为10-30天。 , 晚婚假天数:全国各地并不一致。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此作了规定。大部分省市延长或增加婚假(附加关系)天数,有的直接规定与晚婚相适应的婚假天数(包容关系)。 .详见QQ鱼汇总的《全国各省婚假天数一览表[1]》。
3.注:晚婚假天数以最新文件为准。 , 注:迟婚假天数应以最新证件为准。天数不固定,部分省份在修订XX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时进行了调整。 《全国各省婚假天数一览表》是QQ鱼根据最新版文档总结的,但难免有遗漏。观看时请注意最新版本。
4.晚婚:男25岁女23岁初婚。 , 晚婚:一岁/女性一岁时第一次结婚。根据1982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按法定结婚年龄晚婚3年以上为晚婚; 24岁以上生育的妇女被认为是晚育。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为男性22岁,女性20岁。因此,晚婚是以法定结婚年龄为准。比法定结婚年龄大3岁以上的青年男女首次结婚,即男满25周岁或女满23周岁; 24岁以上生育孩子的妇女。 [编辑本段]
2.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来源
(1)《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提到晚育可以延长婚假:“第二十五条:晚婚生育的公民晚年可以获得延长婚假、产假或其他福利的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婚姻法 未提及婚假。
(2)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980]老总信字29号有比较明确的规定,《通知》仍然适用,所以一般情况下,婚假为1- 3天,如果不在一个地方工作,可以根据距离再给你一次旅行假。 “原劳动部于1959年6月1日下发通知(59)中老信字67号,规定企业单位职工在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婚丧假的,发给工资。办法试行以来,部分单位和员工反映,员工结婚后,双方不在同一个地方工作,员工直系亲属死亡,员工需要异地办理。葬礼,因为没有旅游假,给员工带来了一些实际困难。现就员工的婚丧假和旅游假申请通知如下:
1.当员工本人结婚或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员工可以具体情况由单位行政领导批准,一到三天
二是员工结婚时员工不在同一个地方工作;员工的直系亲属在某外地人去世,员工本人需要到其他地方参加葬礼,可以根据距离给予旅游休假。
3.在批准的婚丧假和旅游假期间,员工工资发给。所有差旅费等,由员工自己承担。
4.上述规定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执行。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办理结婚、丧假、旅游假的通知》(1980年2月20日〔1980〕劳总信字第29号)QQ鱼小贴士: (59)中劳行字第67号参考《关于企业职工加班、事假、病假、停工工资的意见》,其中“
二、关于“事假期间的工资”有以下文字:“3.为照顾我国旧风俗,无论职工是否在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婚丧假,均在事假内支付工资(不计入上述第2项);超过三个工作日的,超过工作日的不发工资。 ”
(三)晚婚的具体婚假时间一般以当地的政策文件为准,具体婚假时间目前由各省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一般规定在《XX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军队在《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全国各地规定不一致:北京:3婚假天数+晚婚假7天=晚婚假10天 《第20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还给予7天奖励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晚生育女性员工可额外享受30天奖励离开。男性伴侣也可以享受奖励假。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一个月支付女方基本工资。按标准奖励。个体工商户用人单位晚婚晚育的,由用人单位依照本条前款的规定给予奖励。农村居民、城镇失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上海:婚假3天+晚婚假7天= 10天的晚婚假 “第三十三条公民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还可享受7天的晚婚假。依照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享受30天的晚育假,其配偶享受3天的晚育哺乳假。晚婚假享受与婚假同等待遇,晚产假、晚育儿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年12月31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天津:3天婚假+ 晚婚假 7 天 = 晚婚假 10 天 《第二十三条 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七天。晚产的,男方单位给予7天哺乳假,女方单位增加30天产假;不能增加产假的,奖励1个月基本工资生育保险制度实施后加入保险的,按保险规定执行。生育等待遇与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相同。农村居民晚婚晚育的,可参照前款规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天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03年7月11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重庆:婚假3天+晚婚10天请假天数 = 13 天晚婚假 “第 28 条鼓励公民晚婚晚育。 25岁以上的男性和23岁以上的初婚女性被视为晚婚,24岁以上的已婚女性生育第一个孩子被视为晚育。对于晚婚的工人,婚假增加10个工作日;对于晚产的妇女,产假多出 20 个工作日。增加的婚假和产假被视为工作时间。晚婚、晚育的职工,由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 晚生育且只有一个孩子的女职工,经用人单位申请批准,可以连续休假直到孩子产假结束后一岁。休假期间的月工资不得低于休假前上一年平均月工资的百分比。七十五个。晚育产假期间,男方用人单位给予7个工作日的哺乳假,哺乳假视为工作时间。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5年9月29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
安徽:婚假3天+迟到20天婚假天数=晚婚假23天《第三十九条生育即晚育。25 岁男性和 23 岁女性登记结婚被视为晚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首次在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时,对晚婚晚育的职工给予以下奖励:
(1)初婚晚婚的,婚假顺延20天;
(2)对于晚产的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
(3)在产假期间申请独生子女对于有荣誉证书的父母,产假延长30天,丈夫享受10天哺乳假;异地夫妻的哺乳假为20天。前款规定的婚假、产假、哺乳假期间,职工享受在职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地方人民政府对农民和城镇非用人单位晚婚育儿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04年6月26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晚婚假=15天福建:晚婚假”第38、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晚婚的,婚假为15天;对于较晚生育并获得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书的,女方的产假为135至180天,男方的育儿假为7至10天。婚假、产假、看护假期间,在不影响升迁的情况下发工资。 ”——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7月26日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迟婚假=30天甘肃:晚婚婚假“二十五人享受以下优惠待遇:
(1)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职工晚婚,婚假为30天;实行晚生育的,产假105天,给丈夫15天哺乳假;
(2)农村居民晚婚晚育,丈夫和妻子免去村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筹集的劳务两年。。 》——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05年11月25日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广东:婚假3天+晚婚假10天=晚婚假13天晚婚假”36条 第十条 员工晚婚的,婚假增加10天;如果她们实行晚产,她们的产假将增加15天。其他在城镇实行晚婚晚育的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给予表彰奖励。 ”——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7月25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广西:婚假3天+晚婚假12天= 15天晚婚假 《第二十九条:男职工25周岁以上、女职工23周岁以上初婚,除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外,还应当增加12天晚婚假。 ; 24岁以上的已婚女职工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可以增加14天的产假。 ,同时给予男方10天哺乳假;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荣耀证书》的,将增加20天的产假;晚婚晚育的,在婚假和产假期间发放工资和奖金,不影响其享受福利待遇。 25岁以上的男性和23岁以上的女性称为晚婚;婚后生育或第一个孩子超过24岁的已婚妇女被称为晚婚。实行晚婚晚育的夫妇,还有奖赏。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04年6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贵州:婚假3天+晚婚10天假=13天晚婚假“第五十二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婚假增加10天;晚产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可额外享受30天产假,男方享受产假。护理假为7天;在产假期间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将获得额外90天的产假;节育手术者按规定享受假期。享受上述假期期间,工资照常发放,福利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晋升、晋升和加薪。对晚婚农民,夫妻双方免于参加农村义务劳动一年;晚生育的,免去农村义务劳动一年。”——贵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9日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河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晚婚假》第三十二条:公民晚婚晚育的,应当给予奖励。已婚妇女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结婚三年以上的,视为晚婚;实行晚婚的,给予15天的婚假奖励;实行晚育的,给予45天产假奖励,男方给予10天哺乳假。婚产假奖励期内,享受正常婚产假福利。 》——《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03年7月18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河南:婚假3天+晚婚假18天=21天第三十三条 实行晚婚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还可以享受18天的婚假;配偶的哺乳假为一个月;婚假、产假和哺乳假被视为出勤。对晚婚晚育公民,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应有的照顾。 ”——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11月30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黑龙江:黑龙江:婚假3天+晚婚假15天= 18天 晚婚假 《第四十六条 员工晚婚的,婚假增加15天,并支付假期工资。员工晚育的,女员工的产假可以延长至180天,在不影响就业、调薪、升职的前提下,发放假期工资;男性员工享受5至10天的护理假,特殊情况可参考医疗单位建议适当延长. 护理假期间工资发放。”——《黑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002年10月18日黑龙江省)湖北:3天婚假+15天晚婚假=18天” 31、晚婚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还将增加15天婚假天数;已婚妇女晚生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可增加30天产假,并给予配偶10天哺乳假。婚假、产假、哺乳假视为考勤,发放工资和奖金。对已实施节育手术的,所在单位凭节育手术证明按有关规定给予休假,节假日发放工资和奖金。 ”——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条例(2002年12月1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湖南:3天婚假+晚婚休假12天=晚婚假15天 《第二十四条 员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还应增加12天婚假;获得“女父母荣誉证书”的,额外增加30天的产假,丈夫享受15天的哺乳假。增加的产假和哺乳假计入出勤,晚生育的农村居民免征当年本村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募集资金;城镇失业人口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07年9月29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改
第九次会议)吉林:3天婚假+晚婚12 天 = 15 天晚婚假 “第四十八条 晚婚晚育的员工,按照规定给予奖励或者福利。以下规定:
(1)迟婚的员工有权领取《结婚证》,婚假增加12天;
(2)女工晚产可凭《生殖健康服务证》增加产假30天,对男方进行护理 7天休假;
(3)农村村民凭《结婚证》或《生殖健康服务》享受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提供的优惠待遇证”; p>
(四)本条前三项以外的人员凭《结婚证》或《生殖健康服务》享受当地人民政府给予的优惠待遇证书”。晚婚晚育的员工,在婚假、产假、哺乳假期间按正常工作处理,发放工资和奖金,其他福利不变。 ”——吉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04年6月18日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江苏: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晚婚假”第三十条,一方享有。对于晚育,女方的产假延长30天,男方的哺乳假延长10天。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农村居民和城镇失业人员晚婚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04年6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江西: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第四十二条 迟婚晚育的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外,还可享受晚婚15天的婚假;晚育者可额外休30天产假,丈夫可额外休10天哺乳假。将支付假期工资和奖金,福利将保持不变。对实行晚婚晚育的农民,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村民委员会应当优先安排宅基地。本条例所称晚婚,是指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的第一次婚姻;晚育是指已婚妇女在24岁时生育第一个孩子。”——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7月第三次修订) 2002年29月29日)辽宁:3天婚假+7天晚婚假=10晚婚假 晚婚者,婚假顺延10天。其;第一个孩子生育晚的,员工晚婚的,婚假增加7天;员工晚生育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产假增加60天,男方护理假15天,放假期间发工资,福利不变。应给予相应的处理。 ”——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06年1月13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内蒙古:内蒙古:婚假3天+晚婚15天假= 18天 晚婚假 “第四十二条:公民初婚晚于法定结婚年龄三年以上的,视为晚婚。已婚妇女比法定结婚年龄晚生第一个孩子的年龄超过四年的,称为晚育。晚婚者可多休15天婚假;晚产者多放30天产假,男方有10天哺乳假。晚婚晚育者也可给予其他形式的奖励。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宁夏:婚假3天+迟到15天婚假=晚婚假18天《第三十一条
(二)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荣耀证书》的, 产假可增加40天,并给男方10天的哺乳假,发工资和经费。夫妻不在同一地点的,除探亲假外,给予丈夫30天的哺乳假,享受探亲假待遇;”“第三十五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晚婚,婚假增加15天,晚育儿增加14天产假,晚婚育儿假期间发放工资和奖金。以后结婚生子的农民夫妇当年免于从事无偿农村劳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11月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青海:婚假
3天+15天晚婚假=18天晚婚假 《第十九条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15天;晚产妇女享受30天产假,其配偶享受10天哺乳假。参加计划生育手术的公民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增加的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护理假期间,工资按全勤发放,不影响资金划拨、晋升、福利和奖励。 ”——青海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0日青海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山东:婚假3天+晚婚假14天=17天晚婚假 第三十条 男女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婚假增加14天。女方晚产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7天哺乳假。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将被视为出勤,支付工资,福利不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对实行晚婚晚育的农民和城镇失业人员给予适当奖励,并提供优惠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8日山东省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晚婚婚假=1个月山西:晚婚婚假”第四十二条 晚婚的,享受一个月的婚假;晚婚一方可以享受,晚婚双方都可以享受。按照晚产规定,女方享受4个月产假,男方享受15天哺乳假;产假期间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享受6个月的产假。婚假、产假、哺乳假期间,继续发放工资和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农业人口,延迟结婚或生育的,其中一方或双方免征集体志愿工作一年。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8日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改)陕西: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晚婚假“第 36 条:25 岁以上男性和 23 岁以上女性的初婚视为晚婚。 24 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已婚妇女被视为迟到。对于晚婚的员工,可增加20天的婚假; 15天的额外产假为晚产,10天的哺乳假;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荣耀证书》的,可增加30天产假。员工在婚假、产假、哺乳假期间按间接考勤,享受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生育津贴。达到晚婚年龄且未婚的职工,在有资金参与房屋建设和住房分配时,享受与已婚人士同等待遇。农民和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奖励。”——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32号通过) 2002年9月29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四川:3天婚假+20天晚婚假=23天晚婚假“第三十二条:晚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基础上,增加20天的婚假;已婚妇女晚生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要增加30天的产假,男方可以享受15天的哺乳假。婚假、产假、哺乳假视为考勤,发放工资和奖金。对农村人口晚婚晚育的,基层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04年9月24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新疆: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第二十五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婚假增加20天。对较晚生育的女职工,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要增加30天的产假,男方给予15天的哺乳假。婚假、产假、哺乳假期间,继续发放工资和奖金。对晚婚晚育的农牧民,夫妻双方免于参加公益事业单位筹集的集体生产劳务一年,或者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相应奖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06年5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改)云南:3天婚假+15天婚假迟婚假 = 18 天迟婚假 “第 26 条 25 周岁以上的男性和 23 周岁的女性公民的第一次婚姻合法登记为迟婚,24 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孩子被称为晚育。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还应当增加15天婚假;晚产的,女方加30天产假,男方7天哺乳假;女性父母荣誉证书”,女性将获得额外 15 天的产假。前款规定的请假,视为出席。 ”——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7月25日云南省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浙江:3天婚假+12天晚婚假= 15天的晚婚假”第三十六条人民政府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12天,发放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奖金和其他福利将继续发放。 ”——《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07年9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改) 解放军:解放军:婚假3天+晚婚假7天= 《晚婚假10天》第二十八条军人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还享受7天的晚婚假。晚婚假期间,发工资,待遇不变。夫妻双方均为军人,双方达到晚婚年龄,双方均享受晚婚假;一方达到年龄,另一方享受。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目前在西藏未发现相关文件。晚婚生子的人应该得到奖励和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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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依据您的要求已经为您准备一篇“因有事辞职报告”文章。一般而言,有付出才会有回报,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需要写一份报告,报告是为了让上级机关了解和掌握情况。我们会对该领域重要事件和趋势进行前瞻性分析供您了解未来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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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尊敬的领导:首先,我代表我父母,向您报告一个重要的决定:他们决定辞去目前在贵公司的职位。此举非常深思熟虑,经过我们全家成员的共同商议和支持。二、解释原因1. 追寻个人梦想我父母是两位充满激情和追求理想的人。多年来,他们一直在贵公司辛勤工作,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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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面临选择的岔路口。辞职成为了一件非常普遍的事情,我相信许多朋友都有类似的经历。根据规定,辞职时需要提交一份辞职申请书,而在书写这份申请书时,我们应该注意内容的完整性和连贯性。也许你正在寻找有关辞职申请书的信息,希望这些信息能给你一些思路和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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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平凡的劳动者,我们或许会因为工作不愉快而想要离职。当我们下定决心后,可以使用辞职申请书来表达我们的意愿。好工具范文网编辑辛辛苦苦将创意融入其中,为您打造了这份“因结婚辞职报告”,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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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觉您所关心的事项,好工具范文网编辑根据您的需求整理了如下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辞职报告”,请您详细了解以下所提供的内容。每个人都有自己理想中的理想之地,我们不应该因为工作的不顺心而产生辞职的想法。当我们决定辞职后,可以写一封辞职信了。在撰写辞职信时,我们需要注意整体格式的规范化。...
发布时间:2023-08-13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和老婆都在外工作,家里就我们夫妻两个人,前些时候老婆生了一个小宝宝,我也非常高兴,但是却没有人来照顾。作为丈夫自己的老婆生了孩子却不去照顾这是我的错,我也不放心老婆一个人在家里刚生完孩子的女人身子都比较虚,根本就不能做任何事情,需要呵护需要人照料,我家也不是富裕家庭,请不起保姆,...
发布时间:2023-06-29
职场中,当我们考虑离开当前的岗位时,我们可能需要撰写一份岗位辞职申请书。但是,对于很多人来说,辞职申请的撰写可能会感到为难。一份有效的辞职申请书应当包含哪些内容呢?除了简洁明了地表达辞职意愿外,我们还需要说明具体的辞职日期。这样,人事部门就能帮助我们安排工作的交接和转移。如果你想更深入地了解有关“因...
发布时间:2024-01-16
为了更加具体地阐述一些数据,通常需要撰写报告来简明扼要地描述问题和需求。那么,如何编写一份高水平的报告呢?为了满足您的需求,栏目小编为您准备了以下的“因婚姻辞职报告”推荐。这篇文章汇总了一些成功案例和实践经验,希望大家可以借鉴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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