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报告

发布时间: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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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报告(汇总9篇)

火灾事故报告

以下是我们为您准备的关于“火灾事故报告”的精选文章,在日常的学习和工作中。我们经常需要撰写报告,特别是下级向上级汇报工作的报告。相信许多人会觉得写报告很困难吧?但你一定能发现适合自己的好方法和技巧。

火灾事故报告【篇1】

根据《关于开展xx年度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情况的通知》(教发[2022]113号)和《关于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教发[2022]33号),我局结合实际,对照《全市xx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报告如下。

我局对本地森林火灾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及相关职能股室领导为成员的自查小组。根据自查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市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xx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教发[2022]33号),明确了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专人的职责。

二、广泛宣传,认真落实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

在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中,我局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按照市委、和上级的部署,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防火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了《关于开展xx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教发[2022]34号)文件精神,并制定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方案》。为切实做好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局长亲自主持召开了全局森林防火工作动员大会,认真学习了《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重点工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加强宣传,认真落实

在我局森林防火工作中,我局坚持以森林防火为重点,以森林防火为重点,认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切实提高了森林防火的责任意识,增强了森林防火的社会责任意识。

三)制度落实,责任落实

我局制定了森林防火管理制度,明确了工作人员的职责,并与各股室主要工作人员签定了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

四)加强检查,落实整改

我局在本次的森林防火检查活动中,对本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做了一次彻底的检查,检查中,查漏补缺,查缺补漏,重点检查了林业站点防火、森林消防设施和森林消防设施的配备、用火安全、森林消防重点单位的管理、用火安全。查漏补缺的主要内容如下:

1)森林火灾的发生是由于森林火灾的发生的严重影响到森林防火形势的稳定,森林火灾危害的大小、危害程度的大小以及森林资源的消耗等都是由森林防火人员和林业管理人员的责任来完成。由于林业站点的重要性和森林防火人员责任心强,工作认真,防火工作到位,防火措施及有效,有效地防止火灾的发生,保证了森林防火安全度汛。

2)森林防火期间,由于森林防火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我局在森林防火中坚持“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的指导方针,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加大了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和监察力度。同时,在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中,加大对林业站点、林场、林区等重点部位的,确保森林防火安全,确保了林区生态平安。

五)做好森林火灾的防范,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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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报告(精品5篇)

火灾事故报告

火灾事故报告 篇1

20xx年9月11日12时15分许,位于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中路东兴花园24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铺位发生电池爆燃,引发火灾,过火面积约90平方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据不完全统计,直接经济损失约500万元。为查清事故原因,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肃追究事故责任,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20xx年9月14日,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东城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张建良任组长,东城安监分局局长任副组长,东城安监分局、东城派出所、东城消防大队、东城监察室、东城总工会、城区供电分局、东城工商分局、东城质监站、东城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东城岗贝社区等单位组成东城街道“911”一般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邀请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细致地开展了调查工作。调查组通过走访了解、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经过、人员伤亡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相关责任单位、人员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1、事故单位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少波,成立日期:20xx年8月24日,登记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主山赛格电子市场1e73号,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光电产品、日用百货。东兴花园24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铺位由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城赛格电子市场分公司于20xx年5月3日出租给李少波(东莞赛格电子市场商铺租赁合同no:3#24-3),建筑面积97平方米,用于经营电池、充电器产品。

2、事故单位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东莞市东城区主山东城中路东兴花园三层,法定代表人:王丰森,注册资金:人民币壹仟万元,成立时间:20xx年8月12日,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室内装饰、水暖器材安装、市场经营管理服务、自有物业租赁、销售、电子产品及设备、办公设备及器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东城赛格电子市场分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场所:东莞市东城街道岗贝东城中路东兴花园三楼,负责人:龚梅,成立时间:20xx年8月6日,经营范围:市场经营管理服务、自有物业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事故相关单位关系

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属于总公司,法人:王丰森,注册住所:东莞市东城区主山东城中路东兴花园三层,属于总公司。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东城赛格电子市场分公司,属于东莞市长久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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