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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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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篇1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世界文学名著。

刚见到这本书时,我就被精美的书皮吸引住了:在高高的空中,一个头戴圣诞帽的小男孩骑在一只大白鹅的脖子上,他一只手抓着大白鹅的羽毛,一只手指着远方,周游全国。

每天吃过午饭,我就和妈妈津津有味的读着这本书,一边看,一边猜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14岁的小男孩叫尼尔斯,他的父母是个善良、勤劳而又十分贫困的农民,但尼尔斯非常顽皮、粗野、不爱读书,就爱恶作剧,还欺负小动物。一天,他的父母去教堂了,他自己在家里发现有一个小精灵,就去捉弄它,小精灵生气了,把他变成了一个只有拇指大小的小人儿。这时,一群大雁飞过,尼尔斯家里养的一只大白鹅叫莫顿,想跟大雁一起飞走,尼尔斯就紧紧的抱住大鹅的脖子不让鹅飞走,没想到却被大鹅带着飞上了高空,从此以后,他就骑在鹅背上,跟着大雁走南闯北。一路上,尼尔斯遇到了抢抓大雁吃的狐狸斯密尔,遇到了风暴,去了厄兰岛,帮助了可怜的老农妇,给森林除害虫……。通过这次漫游,尼尔斯增长了见识,认识了许多好朋友,听了许多故事传说,遇到了许多困难和危险,也从别人身上学习了优点不再淘气调皮了,还勇于舍己、助人为乐。

读完这本书后,我要向尼尔斯学习,以后不再淘气调皮,面对困难,冷静思考,善于把握机遇,做一个勇敢、善良、乐于助人、富有责任感而又勤劳的男孩子。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篇2

已经放假一周了,这一周之内,我成功地看完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瑞典著名的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1906年拉格洛芙已是知命之年,但她依旧应瑞典一位小学校长的请求,写一本适合儿童读的地理书。她忍受着腿疾带来的巨大痛苦,跋山涉水,在全国进行实地考察。在认真研究了飞禽走兽的习性和各地的风俗习惯和民间传说的基础上,她于1907年完成了这部童话著作,赢得了与安徒生齐名的声誉,并且,在1906年时,她还因这部著作荣获诺贝尔文学奖。在1914年,她也是因这部作品当选为瑞典学院院士。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14岁的男孩尼尔斯,他是一个调皮的男孩。有一天,他独自在家,见到了传说中的小精灵,他调皮地捉弄小精灵,结果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就在这时,尼尔斯为了不让一只想与雁群一起飞走的雄鹅飞走,抱住了雄鹅的脖子,被雄鹅带上了天空,和雄鹅一起跟着雁群,经历种种磨难,发生件件趣事,飞到最北边的拉普兰省,最后又飞回来,重新变成人。

这本书一共有50章,其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倒数第二章《回家的惊喜》。在这一章中,尼尔斯回到了家中,作者通过这一章,写出了成长后的尼尔斯,他气度神采有一股令人肃然起敬的力量,他控制自己的情绪,令见到他的人如沐春风。因为在旅途中给予奥萨的帮助,所以奥萨来到他的家中,向他的`父母报答这份恩情,令他悲伤的父母引以为荣。他还帮父亲找出了了马儿不干活的真正原因,为这个家庭又解决了一道难题。最后,他即使自已再不情愿,当莫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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