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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工作计划五篇
20xx年新津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深化清廉乡村建设护航乡村振兴方面主要开展如下工作:
着力服务稳定大局,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财产权、创新权、自主经营权等合法权益的犯罪,办理侵犯职务侵占、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制售假冒伪劣等扰乱市场秩案件,批捕124件178人,起诉198件257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参与全区砂石集中整治行动及“全域治水兴水”活动。依法办理破坏环境类犯罪案件,审查逮捕2件2人,审查起诉3件13人,已判决1件6人,发出检察建议16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整改并加强监管力度,保障新津公园城市建设。
着力维护和谐稳定,打击和保护职能有效发挥
20xx年以来,受理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58件222人,提起公诉222件271人。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惩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8人、起诉6人,严惩“两抢三盗一诈骗”等多发性的侵财犯罪,批捕17人、起诉92人;加大对毒品犯罪打击力度,依法批捕毒品类犯罪39人,起诉41人,毒品犯罪发案量不断下降,有效震慑了犯罪分子,有力维护了新津社会稳定,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
决战扫黑除恶,确保收官之年取得全胜。扫黑除恶开展以来,我院审查批捕涉恶案件1件13人;审查批捕涉恶案件2件17人,均已提起公诉并判决,移送“保护伞”线索4件。扫黑除恶中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治乱”功能,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7件,推动非法盗采砂石、渣土车交通肇事等乱象得到有效遏制。
着力维护公平正义,执法和司法活动监督不断加强
聚焦“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以实际行动推进检察监督体系的重塑和定型。
做优刑事检察。积极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不批捕43人,不起诉27人;发挥检调对接职能,对轻微刑事案件开展“刑事和解”3人,努力增进社会和谐。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xx年4月以来,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一审公诉案件412件512人,占审结人数的比例为83.66%,其中不起诉38人,占审结人数的7.44%。提出量刑建议476人,其中确定性量刑建议216人,占45.38%;法院采纳量刑建议471人,采纳率为98.95%,其中采纳确定性量刑建议215人。
继续发挥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加强法纪衔接,依法办理区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起诉2件2人。
强民事检察。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民事检察工作进一步加强,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3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0件;执行监督9件,民事审判活动监督6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9件。
做实行政检察。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诉求,行政检察取得明显进步,受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7件。办理行政审判监督案件4件;办理行政执行监督2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1件;提出社会治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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