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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方案

发布时间:202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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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方案8篇

专家论证方案

专家论证方案 篇1

第一条为促进教育决策的民主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提高重大教育行政决策质量,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步伐,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县教育局重大教育行政决策事项的咨询论证活动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咨询专家,系本局聘请或临时邀请的参与重大教育行政决策事项咨询论证工作,对有关事项提出评审意见的专家。

第四条成立平遥县教育决策咨询专家小组。其主要任务是:根据县政府与本局决策需要,围绕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全局性、长期性、综合性问题进行战略研究、对策研讨等,提供决策方案和建议。

第五条教育规范性文件、教育发展规划、重大教育政策调整以及其他急需事项等重大决策,在提交本局局务会议讨论或向上级机关报送之前,一般应当经专家咨询论证。

第六条平遥县教育决策咨询专家小组常年聘请或临时性邀请专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专家小组组长由本局局长担任;专家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本局政研室负责人担任。

第七条常年性教育决策咨询专家实行聘任制,每届

任期三年,可连续聘任。

第八条本局建立平遥县教育专家库,主要包括教育规划、教育理论、课程建设、学科教学、教育管理等方面的教育专家。平遥县教育专家库的主要功能是为本局提供教育行政决策、教育行政理论研究、职称评审等方面的智力支持。

第九条常年性教育决策咨询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一般应满十年,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并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二)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

(三)认真、公正、诚实、廉洁。

第十条常年性教育决策咨询专家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属单位推荐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的同意。临时性教育决策咨询专家由本局邀请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专家库中的成员或县政府有关专家担任;或邀请平遥县教育专家库中的成员担任。

第十一条申请担任常年性教育决策咨询专家应向本局提交下列资料:

(一)申请书或推荐信;

(二)个人身份证明和职称证明资料;

(三)个人工作简历;

(四)学术、专业成就的证明资料等。

第十二条本局收到申请人或被推荐人的个人资料后,应及时予以审核。对审核通过的人员,发给聘书;对未被聘请的,及时通知申请人或推荐单位。

第十三条平遥县教育决策咨询专家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本局研究有关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专业会议和专题研讨会,参与有关部门的咨询活动;

(二)查阅本局有关文件资料,但保密文件除外;

(三)可以独立为政府重大教育行政决策事项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四)提出咨询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

(五)对承担的课题研究有权自主支配课题研究费用;

(六)获得参加咨询活动的劳务报酬。

第十四条平遥县教育决策咨询专家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职业道德,公正、公平、客观和科学地进行咨询;

(二)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署名并承担个人责任;

(三)对所获得的重大教育行政决策资料有保密义务;

(四)根据本局行政决策咨询工作的需要,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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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的方案精华

专家论证的方案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论证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专家论证的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和部署,巩固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订20xx年度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整治(建设局牵头,各镇(街、区)配合)

1、严格落实建筑工地特种作业人员持特种作业证书上岗作业制度。

(1)建筑工地上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原安监等其它部门核发的特种企业证书已作废,不再具备有效性。

(2)施工企业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要指定安全员专人负责定期(一般每周)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严禁发生无证上岗,人证不符等违规行为,

(3)监理企业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检查,至少每半个月要将特种作业人员与证书进行一次核对,核对情况要有专门记录,发现问题要严肃要求施工企业立即进行整改,施工企业不配合整改的要将情况及时报安监站和局建管科。

(4)特种作业人员变更时,施工企业要及时(两日内)将变更情况报监理部门审核。

(5)对于租赁单位提供的特种作业人员,施工企业要加强管理,防止租赁单位擅自安排无证学徒工上岗作业。

2、加强检查督查力度,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落到实处。3月份组织一次特种作业人员专项检查,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同时结合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安监站安全巡查督促施工企业将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3、要广泛发动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渠道,欢迎建筑施工从业者和广大市民举报违规行为。

4、对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现象突出,整改不力或因此不良后果的,要对相关责任人从重进行处罚。

(二)预防和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安全整治(建设局牵头,各镇(街、区)配合)

1、施工现场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重点部位“四口”(通道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楼梯口)、“五临边”(阳台临边、卸料口临边、楼面临边、屋面临边、基坑临边)和外脚手架、支模架上施工作业面的安全防护到位。

(1)基坑周边,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无外脚手架的楼层周边、屋面以及水箱等处,按规范设置防护栏杆。

(2)楼梯口和梯级边,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和踢脚板。

(3)垂直运输卸料平台,两侧设置防护栏杆,卸料吕安装可靠的防护门。

(4)电梯井口安装定型化、工具化防护门,井内是否按要求设置安全平网或硬质防坠落防护。

(5)高处作业施工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和使用保险带。

2、各施工企业、项目部要制定预防和控制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实施计划,要结合公司安全月检和项目部定期检查加强防高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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