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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决议写作锦集
公文的概念和特点
公文即公务文件,是国家机关级其他社会组织 在行使职权和实施管理的过程中形成有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格式的文件。特点有:
1. 作者的法定性;所谓的作者法定,就是指依据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章程成立的,并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能权利和担负一定的义务、任务的机关、组织或代表机关组织的领导人。也就是说,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法定的社会组织才有权制发公文。以领导人的名义发文,在个人名字前面都应冠以机关的名称与职务,代表他所在的机关来发文的。
2.效力的权威性;
3.内容的公务性;公文不管是别人代拟的还是领导者自拟都只能是为了“公务活 动”而创制。
4.体式的规范性;
5.制发的程序性;公文制发程序一般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 登记、分发等步骤。
6.创制的时效性。
公文的分类
根据公文形成和作用的活动领域,分为通用公文和专用公文两类
根据公文机密程度,分为对外公开文件、限国内公开文件、内部使用文件、秘密文件、机密文件、绝密文件六类。
根据公文行文方向,可分为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三类。函是最重要的平行文。 凡是没有隶属关系的,机关不分大小,级别不论上下,一律视为平行关系。
根据处理时限的要求,可分为平件、急件、特急件三类。
根据公文制发机关的性质,分为法规文件、行政文件、党的文件三类。
根据公文内容的性质和作用,分为规范性文件、领导指导性文件、陈述呈请性文件、知照性文件、记录性文件。知照性文件是指机关单位发布的需要周知或遵守,以及各相关单位之间联系工作,通报情况所使用的公文。
根据文件的发送目的,分为主送件、抄送件、批转件、转发件等。
根据公文来源分为两类:收文、发文。
公文的文种
据《办法》的规定,国家行政公文有13种,据《条例》规定学党的机关公文有14者,各分别是:
决定、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命令、公告、通告、议案;
决定、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 决议、公报、指示、条例、规定。
公文的文体
是指公文写作中运用语言陈述事情、说明问题所采用的具体方法和特点,即 公文的表达方式和语体特征。应用文体的一般特点:实用性、严肃性、程式性。
在公文的写作中,兼用叙述、说明和议论三种表达方式,并以说明为主。
公文的行文规则
公文的行文关系是指发文机关与收文机关之间的公文来往关系。我国社 会组织的管理机关可以分为三大类:
1.政权机关:立法机关体系(自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省人大及常委会到乡镇人民 代表大会);行政机关体系(依次是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省、四大直辖市、各自治区和港澳特别行政区政府,市、地区、自治州政府,县级市、市辖区、县政府,乡镇政府);司法机关本系(自最高人民法院到乡镇司法机关);其他行政机关(军事机关体系、政协机关本系等)。
2.团体机关 中国共产党机关体系,这一机关体系实质上是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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