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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解封申请书
在社会发展日益重要的今天,申请书的重要性也愈发突出。因此,在撰写申请书时,我们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呢?什么样的申请书才能达到预期效果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解封申请书范例,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需要的朋友有所帮助。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送达地址: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对银行帐户进行解封。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纠纷一案由贵院受理后,贵院接受了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裁定【(xx)字第号民事裁定书】并冻结了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人民币元。
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并且被申请人已经履行了支付义务。因此特向贵院申请解除对银行帐户的冻结,请予准许。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20xx年x月x日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地址:
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地址:
请求事项:
一、解除xxx第2344号民事裁定书确认的财产保全事项。
二、请求退回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存折。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接受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交账号为xxx、户名为xx、开户行为xxx的存折进行财产保全担保。贵院以xxx第234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财产保全申请。现因申请人须取回提供担保的'存折,特申请贵院解除被申请人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
复议申请人刘永桂(又名刘永贵、刘十美),男,20__年6月5日出生,汉族,宁乡县电力局花明楼供电所电工,住宁乡县大屯营乡六里村石湖塘组。复议申请人刘永桂不服宁乡县人民法院(20__)宁法执异字第2号执行裁定,现依法提出复议。理由如下:
一、宁乡法院执行裁定书认定事实错误,有意偏袒被执行人。
1、没有认定宁乡县电力局的通知在执行中所附条件的事实及该条件的违法性。
宁乡电力局确实通知过刘永桂到白马桥供电所上班,但刘永桂前往供电所报道时得知该通知附了条件:上班前必须与宁乡电力局设立的宁乡县楚沩农电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劳服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
刘永桂应通知要求前往报到、被拒、被拒理由、主张请求等均在听证时当庭陈述,电力局也没有否认;在20__年11月12日宁乡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对“劳服公司”工作人员廖旭辉所作《询问笔录》中亦有记载;听证现场,廖旭辉也没有否认刘永桂所述事实。
该条件是违法的。理由有如下:
(1)电力局设立“劳服公司”向自己派遣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第67条禁止性规定;
(2)、要求刘永桂与“劳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因履行义务主体不合生效判决,而且在该合同中宁乡电力局不是合同主体,其根本没有依据判决履行义务;
(3)附条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该等情况属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之规定,电力局及其主要负责人涉嫌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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