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协议

发布时间: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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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协议(范例18篇)

婚前财产协议

在当今社会,协议书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由于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确立各种法律关系。那么,如何书写协议书才能最大化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8篇婚前房产约定协议书,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婚前财产协议 篇1

男方:姓名:__________

年龄: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姓名:__________

年龄: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男女双方经自由恋爱相识谈婚,并准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之规定结为夫妻。为明确双方婚前及婚后财产的归属,债权、债务的享有与承担,以及其他财产性权益归属及责任的承担,以保障婚后生活的和睦相处、恩爱互助,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婚前财产的范围及归属

男方的婚前财产有:

1.位于______________的房屋。

2.于_______银行的存款,此款项若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应予以返还。

3.于_______证券交易所股票。

4.债权、基金等其他财产性权利。

5.牌号为_______的车。

女方的婚前财产有:

1.位于______________的房屋。

2.于_______银行的存款,此款项若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应予以返还。

3.于_______证券交易所股票。

4.债权、基金等其他财产性权利。

5.牌号为_______的车。

二、婚前、婚后财产的范围及归属

1.上述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2.婚后财产的各自收入所得归各自所有;

3.婚后来源于各方亲属的.赠与、继承所得,不论是否明确归哪一方所有,均根据来源归各自所有。

4.婚前由一方购买,婚后继续由双方共同供款还贷的物业,该物业产权已署一方名字的,不再增加另一方名字,同时根据双方投资比例享有该物业,即婚前投资部分由方享有,婚后共同供款还贷部分,按每人承担比例享有该物业。

三、债权、债务的享有与承担

1.婚前各方名下的债权、债务归各方享有与承担;

2.婚后因婚姻生活产生的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3.婚后因各方名下的投资,不论所得是否用于婚姻生活,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各自承担。

四、共同生活基金的设立

由于双方的婚前、婚后财产所得主要归各自所有,为保障婚姻生活的和顺进行、应付日常生活开支及小孩抚养费用的需要,同时考虑到男方的收入高于女方,双方一致同意:男方出资________万元,女方出资________万元,作为日常生活基金。此基金由女方管理,生活及抚养费开支从基金中支付,不足时按4:1的比例填补。

五、本协议自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日起开始生效。

男方: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

婚前财产协议 篇2

甲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

乙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自由恋爱,准备依法登记结婚。根据诚实信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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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协议(合集九篇)

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协议

当今社会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无数场合下,人们都会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的当事人要有民事行为能力,您知道怎么拟制合同才是合法的吗?非常荣幸邀请您浏览本页内容。

婚前财产协议 篇1

新婚姻法规定》规定婚前财产永远是个人的,是对要求男人婚前有房的女人当头棒喝!众所周知,婚前个人财产特别是婚前房产,如果没有约定,过去的司法解释曾有婚姻关系存续八年后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因而导致有些夫妻在婚前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以明确各自婚前财产的处理。

新婚姻法生效后,规定婚前财产如果要作为“共同财产”,双方必须约定。这就实际上肯定、明确了婚前个人财产不作为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因此,新的司法解释就规定,婚前个人财产不因为婚姻的存续转化为共同财产。这实际上就取消了“婚姻存续八年,婚前个人财产(房产)作为共同财产”的规定。

上述规定、解释,应该是明确的。原以为,大家都该知道这个变化。

但问题是,社会上对于这个变化却不甚了解。甚至一些比较接触法律的人士,仍然停留在过去的认识上。春节期间,有位亲戚来串门。谈到女儿的婚事,就认为女儿如果购买婚前房产,若不进行婚前公证,在婚后若干年就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可是进行公证呢,又觉得不习惯,怕影响夫妻感情。于是就觉得女方不应买房,怕吃亏,在犹豫不决。这位亲戚还是搞房地产的,比较接触法律吧。联想到法治论坛上很多网民也不了解这个变化。

这一段是另一个的解答。你的理解没有错。

我是公证员,经常有当事人要求对婚前财产办理公证,证明属于个人所有,象这种情况,我们都只是提醒当事人保存好证明该财产属于婚前财产的证据,不需公证,不过如果婚前本来就是共同出资购房,那么还是要办理财产约定公证后才能属于夫妻共有。

我国法律规定婚姻从登记之日产生效力,如果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即使没有举行仪式,在此期间购房,如果是一方出资,还是办理夫妻财产约定的公证才是出资方个人的财产。如果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而此时子女已经结婚,父母希望出资所购房属于自己子女所有而子女的配偶并不享有权利,那么要在购房前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将购房所需资金赠与自己的子女个人所有,然后子女以此资金购房才属于子女个人所有。(不过子女必须举证,证明购房资金全部是由父母赠与无配偶出资)。

或者父母购房时就以自己为产权人,然后通过赠与或者遗嘱的方式指定赠与子女个人所有或者在子女继承后属于子女个人所有。

比如,婚前个人按揭买下的房产,即使婚后共同还贷,按照新婚姻法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没有约定,在分割时当然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共同还贷的部分,由所有者按照份额予以退还。房产增值的部分,当然由所有者享有。这应当是原则。法官当然也可以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困难的一方判决所有者予以帮助、补偿。但是这并不是对共同财产的分割。

最后加一句:有些女人要求男人有房有车,很多女人怕是都不懂得这条法律吧,男人的房子、车子等这些婚前财产永完是男人的,不会因为你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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