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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诉讼诉状(模板十二篇)
原告:胡,女,汉族,x年3月2日出生,籍贯:广东梅州市**县**镇 现住:广州市*3x1房,电话:
被告: 蔡,男,汉族,x年1月x日出生,住址:广东省**县**镇永*街*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1x1221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借款x元。
2、判决被告支付借款利息3x元。
3、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被告祖籍广东海丰,现住广州越秀区。 x年1月我和被告在广州相识,后来通过电话联系,唱歌、约会,相互了解了一些情况。x年3月,双方在广州天河区同居。由于双方接触了解较少,我又年纪尚小,被被告花言巧语所蒙骗,误以为他是家境富裕的老板,对其死心塌地,不惜抛弃几个有多年感情的男友。但是同居后被告的真正面目暴露出来。被告以欺骗无知女性为业,好逸恶劳,以打理生意为由经常在外地出差,对我不理不睬,我和父母一劝他,就遭到他的辱骂和殴打。被告素质低下,脾气暴躁,道德极其败坏,采取卑劣的手段,同居期间经常对我进行身体和精神上的虐待,使我不堪忍受。
原被告相识期间,被告蔡以生意失败需要周转为由,在x年x月22日至x3年2月1x日期间,向原告胡借款人民币1x3x元(拾伍万叁仟元整)。其中转账x3x元(玖万叁仟元整),现金万(陆万元整)。截止x3年4月21日,被告已归还(伍万伍仟元整),仍欠原告胡x元(玖万捌仟元整)。针对欠款(玖万捌仟元整),原被告于x3年4月21日补充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以人民币x元为基准,每月按3%作为利息,即为2x4x元/月。针对尚欠的款项,原被告约定分三期付清:在x3年4月3x日之前还款x元整,第二期x3年x月1x日还款4x元整,第三期x3年x月3x日归还3x元整;所产生的利息人民币3万元整,借款人应在x3年x月3x日支付完毕。
此后,原告一直向被告催促还款,但直至原告向贵院提起诉讼之日,被告都没有再向原告偿还任何借款。原告在此期间多次找被告,要其按约还款,但被告不见踪影,手机也逾半个月无法打通。 后来经过一番查找,发现被告的真实身份竟是一个专门欺骗女性的骗子,有妇之夫,还育有儿女!!当初原告对被告有深厚的感情,为了被告的生意,也为了两人的将来,相信真爱无敌、时间改变一切,所有的付出都会证明是值得的。我于是倾其所有,向亲朋戚友借贷,甚至专门办理信用卡为其透支取现,节衣缩食,这一年期间,面对同事、朋友、家人、其他男友们的不理解,饱尝了人情冷暖,已不记得多少夜,多少次为他流下过多少泪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原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且合法有效。但被告在取得借款后,拒不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被告逾期未按约支付第一、第二期应还款,且存在逃避债务倾向,又有其他缠身债务未能按期偿还,对第三期应还款依法构成预期违约。原告现要求被告归还全部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此致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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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诉讼书锦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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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本文认为: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对没有还款日期的二次欠条的诉讼时效的规定不合理。国内外法律学说对二次欠条的性质也没有做过说明。
本文探讨了没有还款日期的二次欠条的法律性质。认为:二次欠条是指在基础法律关系上,因义务人没有及时履行义务,当权利人催促义务人履行义务时,义务人没有现款可支付,经权利人同意,向权利人所写的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这种欠款条实际上是一种欠款合同关系,是一种新的独立的法律关系。本文探讨了二次欠条的基本分类;二次欠条与其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的关系;二次欠款合同的基本特征;规范二次欠条诉讼时效的原则及具体看法。
在实际的民事诉讼中,经常出现没有还款日期的二次欠条的情况,而对二次欠条的诉讼时效往往又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一个焦点,也是应该不应该承担还款义务的关键。
从我国现行法律来说,对没有还款日期的二次欠条的诉讼时效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我国司法解释已经涉及到了这个问题。例如人民法院法复
今日由于个人__________原因而向_____________借金额,共得款项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圆人民币)借款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还款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人,______________(签名)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借条上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怎么打借条、欠条 对于法律方面的问题,从来都是防范第一,补救第二, 借条与欠条有没有区别,这里面存在什么法律风险,不是每一个人都清楚的了,在这里,我今天就和大家谈谈这方面的法律问题。 1、借贷手续要全。
首先.我要说的是: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条。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在借贷时,借款人应主动写出书面借条,出借人也应提醒对方写出借条,如遇特殊情况,当场无法定出借条的,应有第三人作证,事后补上借条。还款时出借人应当出具收据,还款人应妥善保存收据。
这里我强调一点:要注意债务人的身份问题。有两点值得注意。首先,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如果债务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借条中债务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签的可能。当债权人索款时则以不是本人笔迹为由,拒绝偿还。如借条为打印稿,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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