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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公正心得体会

更新时间:2025-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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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心得体会(范本二篇)

执法公正心得体会

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心得体会 篇1

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公民的法制意识也在不断地增强,交通民警的执法水平及方式也要相应地转变。

一、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交通民警针对瞬时的交通违法行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驶员不使用安全带等),一般采取民警指认的方式来确定处罚,执法证据不能提取,使处罚依据不足。

2、交通民警由于执罚的证据未采集,同时公民法制意识的不断提升与某些民警简单粗暴的执法,会导致与交通违法者产生冲突。

3、交警执法过程中只有交警与交通违法者是当事人,缺乏第三方对执法过程的全程监控证据,容易产生纠纷及信访案件。

二、交警执法证据采集的现状:

1、交管部门使用监控设备摄录的动态交通违法行为是向重证据发展的举措,交警暗中执法措施对于增强交通参与者自觉遵章守法意识具有很大的裨益。由于用此种方式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属于事后惩戒,交通参与者被动地获知(通过报纸、网站、短信等方式)违法信息,以至于缺乏交警执法的直观震慑性。

2、交警使用照相机拍摄违法停车静态交通违法行为,是一种在证据采集的同时并书面告知有效果的交通管理方式。只是,相机拍摄违法行为并没有在执勤民警当中普遍运用。

3、录音笔开始向基层民警派发并使用,这是交警执法证据的一个重要标志。当前使用录音笔的使用只是为了保护民警免受不法侵害,录音笔效用未完全发挥。

三、交警执法强化证据的应对策略:

1、采用明暗相结合摄录动态交通违法行为的方式。不仅在加强交警暗中执法的同时,还要采用公开摄录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方式,强化交警执勤的效力和效果,保证执法的公证性。

2、扩大交警使用照相机的范围。执勤民警配备相机可以对各种瞬时的违法行为、车辆牌照和证件进行拍摄,提取各种有效证据,成为处罚的依据,增强对违法行为的震慑。

3、强化录音笔的使用效用。当前交警使用录音笔的目的性主要是针对不法侵害或突发事件时使用的保护性措施,是被动和消极的防御。应当将录音笔用于执法过程的全程监督,即从交警上岗执勤开始到结束始终开启录音笔(可有效提升录音笔使用的反映速度)。

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先告知交通违法者“您现在说的每一句话我们已经收集,将成为证据”,采取主动出击的方式来消减对交警的不法侵害(语言和人身的攻击),保护民警的合法权益;同时全程开启录音笔可以对民警执勤过程进行全程监控(规范执法、文明礼貌用语、普通话使用),从而使执勤岗位的绩效考评工作有了坚实的依托。

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心得体会 篇2

一、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是对我们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我国法制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两年的执法工作实践也使我体会到,只有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才能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因此,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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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公正心得体会

公正心得体会
执法公正心得体会

执法公正心得体会 篇1

共产党执政的天下是法治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是公平、公正的。

人民法院是除恶扬善替民做主,替民伸张正义的地方;是主持公道,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地方。

国家制定法律,行政法规是为了规范行政机关、公民的行为,保护国家、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法院作为法律的执行者,是制止违法违纪的事情发生,维护国家、公民的生命财产不受到侵害。但在香格里拉县的法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权执能部门的工作中完全变了样,可以把国家的法律、法规抛在一边,随意的侵害普通老百姓及弱势人群体的财产。法院为袒护政府职权部门找借口和理由为违法、违规的政府行为开脱罪名。对于平民老百姓,在香格里拉县法院中没有法理可言,平民百姓、弱势群体在行政诉讼中有理变成无理。难道因为是政府行政机关就可以欲所欲为、为非作歹、胡作非为?难道因为是法院就可以一手遮天?有如此的政府职能部门,如此的法院,如此的法官,是香格里拉县平民百姓、弱势群体的不幸。

现在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选择极端的方法走极端的路?就是因为老百姓的冤屈无处申诉,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执法公正心得体会 篇2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动员

会讲话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动员会讲话2007-03-03 10:02:0

5“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动员会讲话

同志们:

中政委决定在今年6至11月份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我院按照上级院和市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作了专题安排。为了搞好这次活动,我强调三个问题:

一、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改活动是加强检察业务、检察队伍、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需要

这次中政委组织开展的专项整改活动,对我们检察院来说是全面加强我

们检察业务、队伍建设工作的一项治本性措施。因此,我们要统一思想、端正态度,进一步认识到这次开展的专项整改活动工作有三个现实需要:

1、开展专项整改活动工作是保证我们检察工作顺利开展的需要。今年,全国检察工作会议提出了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这一检察工作的根本要求,省检察院据此确定了以业务工作为中心的工作指导思想。查办案件是业务工作的中心环节,是法律监督工作的主要手段。但我们院在开展检察工作中,办案大范围的跑风漏气,相当数量的干警以案谋私或处理不好为法律负责的关系,成为犯罪分子的”保护伞”。这些行为与我们检察工作的要求格格不入。为此,我们要站在开展检察工作的高度上,认真对待这次专项整改活动工作,认真清理我们检察院在开展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开展专项整改活动工作是加强

检察队伍建设的需要。近几年来,我们在队伍建设上相继开展了警示教育、主题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以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应该说我们检察院队伍存在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没有完全改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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