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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论读后感
我对博弈论的看法:在一件事情,或者冲突发生的时候,去寻找一个平衡,然后尽量让这个平衡往好的优势的方面去进行。在现实生活中随处可以遇到博弈,买东西的讨价还价,工作上的同事合作,可以说应用方面很广泛。但是不要以为学会了博弈论就什么事都办的好,这是一个万金油的学科,而不是一个万能的学科。最主要还是活学活用,有一个美丽心灵里的`小片段。
一个夏天,纳什在给学生们上课,可是楼下的工人们正在铺路,噪音很大。如果关上窗户教师很热,如果开开窗户外面又很吵。纳什简单的想了一下,工人们要完成工作,而我上课与否并不会给他们带来任何影响,因此他们是不会停下工作的,所以我只能选择关上窗户。但是他的一个学生突然站起来对外面的工人说到,我们正在上课,大概45分钟就结束了,你们能可以先去另一个头的工地干活吗?或者干脆休息一会。结果工人们爽快的答应了这位学生的要求。
所以我们不要死脑筋的想问题,有些事情是要去尝试的。
我对这本书的看法:这本书很便宜,二十块钱八十万字,超级耐看。但是并不好看,因为全书80%是鸡汤故事,15%是基于故事的废话,只有5%是和博弈论有关系的内容。但是如果只是想消磨时间,买一本来看看也好。但是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最好还是多看看资料。博弈论本身没有专门的书,基本都是一些解读,有好有坏,多数我也没看过。不过以后有机会我也会推荐一下资料书目,供大家学习了解。
最后贴上一张本书封面,一本连作者都没有的地摊货,终于看读完了。
从医患风波谈起
读《博弈论的轨迹有感》
法律q1141舒渲11090081级
一、医患是什么关系
要谈医患风波,从法律的角度讲医院的性质是公益性的,服务性的,现在,认为医患关系是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关系的观点甚嚣尘上。事实上,只有民营医院才是经营者,大多数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立医院。人们认为医患关系为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主要是因为患者在医患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但是从法律的角度看来,消费者是指为生活需要而购买或利用商品和服务的个人或单位,经营者则是为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者。显然,就医不是为了生活消费。例如,当某人从事个体经营时,他不是消费者。
同样,病人因病就医也不是日常消费。经营者是为营利为目的而产生的,医疗机构,不论是公立还是私立,其目的都是“救死扶伤,**疾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条)。
从内容来看:医院并非包治百病,而商人却是一分钱一分货,换句话说,医院承担的是过程义务,而商人承担的是结果义务。即消费者购买的“物”是法定的,以交付为成立要件,而医院提供的“物”是虚拟的,不能物化的。
从救济的手段来看消费者有法定的消费者权利,如知情权、选择权等,而由于医院的专业性,和患者的个体差异,导致信息的绝对不对称,这也同样导致了医院不可能像商人一样对自己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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