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培训方案

发布时间: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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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培训方案通用10篇

残疾人培训方案

残疾人培训方案(篇1)

一、任务目标

全县培训任务数为1120人。

二、实施对象

实施对象由各乡镇组织认定并收集相关证明信息,县级残联审核,需符合以下相关条件:

(一)对象范围

1.农村享受低保残疾人、特困救助供养残疾人、已脱贫(原建档立卡)残疾人、纳入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残疾人等。

2.经乡镇认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左右的农村低收入残疾人(低保边缘残疾人)。

3.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

4.经乡镇认定或村委会推荐的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

5.以上情况中的重度残疾家庭的一位成员。

(二)对象条件

接受培训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接受培训的人员应为具有苍溪县户籍的农村残疾人;

2.接受培训的残疾人需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重度残疾人家庭成员需为残疾人的直系亲属或监护人;

3.年满16周岁以上;

4.有劳动能力和意愿且具备接受培训的条件和能力;

5.同一名残疾人(重度残疾家庭的成员)在一年内免费培训一次,在“十四五”期间首次培训后两年内不得重复参加培训。

三、资助标准

使用中央、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平均每人每年补贴标准为1500元,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天,使用县级残疾人发展事业补助资金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平均每人每年补贴标准为500元,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天,培训经费主要用于接受培训人员食宿、交通、培训课程费用等,以及购买培训使用的生产学习资料(如猪仔、鸡仔、种苗、化肥等)费用。生活费、交通补贴等按有关规定确定标准。

四、培训内容方式及数量

(一)培训内容

各乡镇要结合本地残疾人实际需求和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培训机构及场地等情况,以掌握实用技术为目的,以巩固脱贫致富为导向,按照“实际、实用、实效”原则,因地制宜选取种植养殖技术、家庭手工业、加工业、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经营管理等农村实用技术项目,就近就便开展培训。培训时长由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培训方式及数量

一是县残联根据残疾人的自身特点及需求,加强与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协调集中组织开展县级培训二期,人数为80人(乡镇负责培训人员选送);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培训机构到乡镇开展培训,人数为180人(乡镇负责组织培训人员);三是各乡镇自行采取集中授课、现场观摩讲解等方式,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培训,人数为780人;四是已实施残疾人股权量化项目的就业帮扶基地实施培训,人数为80人。

五、项目实施

(一)县残联根据省市目标任务,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下达年度培训绩效目标任务。

(二)县残联督导项目在各乡镇、专业机构、就业帮扶基地实施,并根据培训任务积极落实本级补贴资金。

(三)各乡镇、专业机构、就业帮扶基地落实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具体要求和政策措施,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各乡镇、专业机构、就业帮扶基地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报县级残联备案。

残疾人培训方案(篇2)

为进一步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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