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更多内容
担保物权申请书集锦8篇
实现担保物权申请书
申请人a银行,住所地**市工人北路499号。
负责人张某,行长。
被申请人b公司,住所地**市浙江省**市**工业区。法定代表人方*,经理。
请求事项
1.拍卖、变卖被申请人抵押的机场路**号房产(**房权证北苑字第c000号)及相应土地使用权(**国用(2005)第37-625号);
2.拍卖、变卖被申请人抵押的**工业区房产(**房权证北苑字第c0000140
1、b000号)及相应土地使用权(**国用(1998)字第37-265号);
3.由申请人在1、2项所得款项在抵押范围(本金4000万元、律师费万元)内、分别以抵押限额1850万元、1850万元为限优先受偿。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系申请人的信贷客户。被申请人分别于2011年5月4日、2011年5月26日与申请人签订《房地产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分别为****
1、****),为其对申请人所负债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实现债权、抵押权的费用(含律师费)等,并分别以机场路2050号房产及相应土地使用权、**工业区房产及相应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经2013年2月26日双方签订《最高额抵押变更协议》(编号分别为****-
1、****-1),重新约定两处抵押房地产担保的主债权最高余额均为1850万元,主债权发生期间分别变更为2011年5月4日至2016年2月17日、2011年5月26至2016年2月17日,并分别于2013年3月1日、1
3月27日办理了抵押变更登记。
2012年10月24日,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签订《票据贴现协议书》(编号**),贴现245万元的未到期票据(到期),贴现利率为%,并约定被申请人应按时偿还协议项下融资款项本息、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享有完全的追索权。
2012年6月20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借款100万元,并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约定期限借款期限为2012年6月20日至2013年6月19日,年利率为 %。同日申请人如数发放贷款。
2013年3月5日,被申请人再与申请人签订编号为**
2、**
3、**
4、**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分别借款1000万元、1000万元、715万元、940万元,借款期限均为2013年3月5日至2014年3月5日,年利率均为6%。同日,申请人分别发放了四份合同项下款项。
现被申请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其因其他债务纠纷涉诉,且已不能按时支付他行贷款利息,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财产被查封。根据合同约定及物权法规定,申请人可提前实现担保物权。为此,特依物权法及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请予准许。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a银行
2013年3月25日
申 请 书
申请人:,负责人:xxx。
被申请人一:xx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
查看详情>>与“担保物权申请书集锦8篇”相关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