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过乡间常走的那条小泥路,眼角瞟到几株嫩绿,是那几株花生苗啊!历历往事拂过眼前,令我思念……
花生米粑是家乡特有的一种食物。米粑并不太难做,可裹满在米粑上的花生碎,却极难寻得。春季的凌晨六点,月色尚未隐去、晨曦又已微露头角,正是在这样的时间花生才最壮实,我随爷爷来到花生地前挖花生。这花生,也像那古时的刘子骥,隐居于山林深处,它把自己隐藏在几尺深的土壤里。手握一把小铁铲,掘入松软的土中,掘至极深的地方,都尚未掘到。在看似无果之时,铲子头上又像触到了些什么,如几个硬疙瘩。刚挖出来的花生,全身裹满了泥土,又微微带点清露的湿润。
思念于劳作看似发现不了你那种无奈,而不久后,又发现你就在我们身边的那种惊喜。
挖完花生回到那座红砖房时,已是正午了。草草结束中饭,全家人便坐在院子里,帮花生剥出去外壳,花生的.外壳就像河底的一块块坑洼的小石子,甚至可以说它是那么的丑陋,伴着不时的鸟鸣和剥壳的“嗒嗒”声,一粒粒饱满圆润的果实很快就在瓷盘上堆成一座小山。可不一会儿,坑洼坚硬的外皮就将大家的手磨出了一个个血泡,扎心般的痛!可大家都忍着,怕扰到其他人的工作。约莫一个时辰后,外壳已然全褪去。
思念于将你褪壳时,手指上被磨出血泡的劳苦以及褪完所有壳时,心里隐泛起的欣慰和欢喜。
为了使花生更加香脆,当然还需对花生进行烹任炒制,炒制花生是一门技术活:若炒制过程中细盐撒多了,花生便会过于入味;若火候没有把控到位,花生就会穿上“华贵的黑西服”。我站上小木椅,学着爷爷的样子想把花生翻动。沉重的锅铲在我的手中不断颤动,最终倒是连花生的身子都没碰到。爷爷笑得乐呵呵的,从我手中接过锅铲,只轻轻一翻,花生便在锅中跳起舞来。没一会儿,花生就炒制完毕了。我不顾花生的滚烫,便往嘴里塞。花生在嘴里炸开,浓烈的香气在舌尖萦绕。若将米粑添上,甜与香咸相结合,构成了独制特的风味——故土的味道。
思念于享受你时,那种强烈的满足感。
出来城市后,是愈发怀念故土,更怀念那花生米粑。市面上售卖的花生,吃着便总少了一种“先苦后甜”的意味,就似乎无滋无味。故乡的水土孕育了世世代代的人,在那儿种出来的花生,才有乡土的情啊!
你,令我如此思念!思念于你带给我的满足感,更思念于你那浓厚的乡情啊!
归乡了,又回到了故乡。
故乡变了,那阴晦的气氛弥漫在了黄昏的天空,风扫湖面,荡起一道道波纹,而气氛却压抑得令人窒息。好一派荒凉的景色
“到乡翻似烂柯人”
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回想起旧时代的荒凉,眼前便不由得浮现出这么一幅景象,若近若远,若即若离。恍惚间,把我带回了那封建社会的黑暗——“叫,老爷”。闰土的一席话,不仅让作者,也让读者深感悲哀;
朋友们都被时间隐去了,被仆人取代了,那儿时纯真的友谊,再难寻觅。
正如文中所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路是靠人们的感觉、信仰、精神走出来的。然而,走上这条路,就再也不能回头。看见昔日的故乡变得如此荒凉、昔日的亲人、朋友们已变得如此冷漠、昔日的景
色早已被人忘却……不变的只有那一轮皎洁的明月和那璀璨的群星。
“月是故乡明”
在那里我看到了人生的物是人非,世态炎凉——不正如现在的我们么?唯一的的区别就是,我们的面前早已有了前人踏好的足迹——踏好的路。甚至,还有一些血淋淋的足迹,在那坑洼不平的路上,或少或多,或远或近
前,徘徊着,彷徨着,迷茫着……
而如今,我认为这句话应该更合适:世上本有路,人走的多了,反倒没路了。想当前,一篇《赤兔之死》轰动文坛,确是篇佳作,而此后跟风之作如雨后春笋之势,人人都走上了返古的老路,五千年历史都不够后人习作
用例了。
路,要靠自己走,每个人都应该靠自己走出一条路;
以前的人没有路,靠自己走出一条条路;
现在的人有路,便不费心思去找路了;
作为我们,更应在这个世界中走出自己的路。在旧社会的黑暗之后,走出自己的奕奕光辉。
故乡是是每个人快乐的回忆地,但鲁迅写的《故乡》这篇文章中的闰土,许多人都是知道的,以前也学过一篇叫做少年闰土的课文。他小时候与长大后那是截然不同的。
小时候的鲁迅,因为家境不错,是个小少爷。他虽然吃不愁穿也不愁,但却不快乐的,童年的闰土家境不太好,所以必须要去看瓜田。他生活虽然艰辛,但充满快乐。鲁迅与闰土的童年是相反的。
在《故乡》这本书中,鲁迅的童年没有自由。我觉得没有自由和无穷无尽的学习的生活,就跟机器人差不多。大人总觉得吃得好,穿得暖,学习好就是一个最好的人,而这些想法我们不敢苟同。书里讲的和现在的我们体会相仿,我们与父母之间代沟是一样的。
《故乡》,这是一部令我回味无穷的书。鲁迅先生把他一生所经历的那些让他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的人、事、物全部都记录到了这本书中,让我们一起去感受他的人生经历。这本书非常好看,希望大家也去看一看,了解了解,里面的一些哲理到了现在可能还有用。
人活在世上就一定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人没有了思想就相当于一个植物人,他的思想会慢僵化。拿鲁迅和闰土小时候来说,小时候他们一起捉角鸡,一起看跳鱼儿,还有很多有趣的事儿。从中可以看出他们的关系很好,但后来呢?
从鲁迅的笔中,在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面当时农村生活的镜子,让我从中看到了一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的变化之大:从一个开朗、乐观的孩子,变成了一个与鲁迅生疏起来,脸上看出了颓废的人,不再有小时候的开朗。
我们也有可能像闰土一样,被环境、社会影响着,变化着……
在这个暑假我阅读了威尔逊·罗尔斯的知名作品——《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这个温暖心灵的故事是我的最爱,书里写的是关于一个男孩和两只浣熊猎犬的传奇故事。在奥沙克山区,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拥有两只浣熊猎犬,他凭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两只出色的浣熊猎犬——老丹和小安。比利与猎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声誉。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也不愿再独活于世……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向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与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威尔逊·罗尔斯的这个故事不仅让我明白了死亡的意义,死是人生命中的一个过程和阶段,我们应当坦然地面对死亡;还告诉我们,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凭着勇气和坚持才能实现自己远大的理想,作为小学生的我们应当以诚实、勇气与坚持来面对自己的学习与生活,在学习上遇到困难不能退缩,应该通往直前,要相信自己,通过努力与坚持定能克服困难。
主人公所拥有的爱、信仰、责任、诚实、勇气与坚,有广度,有深度,有分量,令人敬畏,值得我们永远学习。
在鲁迅的《故乡》中,鲁迅先生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底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如果我们生活在以前的时代里,我们能否不免俗的对抗这个世界呢?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贫穷愚昧无知,这都是当时黑暗社会的封建思想所导致。鲁迅先生敢于剖露出现实世界,实在不容易。通过《故乡》,我深刻体会到旧社会的黑暗与封建,同时也为生活在这个幸福的新时代感到庆幸!
清晨,伴着第一声嘹亮的鸡鸣声,苏醒后的家乡变得生动起来了。
早晨的阳光洒满了每一个角落,村子里都呈现去一片耀眼的金黄。家家户户都在做饭做菜,屋顶上有一缕炊烟袅袅升起,随风飘散。田野里一眼望去,一片绿色,美极了。风吹过,便荡起了一层层碧绿的波浪。路旁,草尖上的露珠晶莹剔透,在晨光的照耀下泛着半透明的光晕。田间阡陌,缓缓走着的老牛。这一切景物构成了一副动静有致的家乡水墨画。
街市上,美食成就了小巷的热闹景象。热闹的.街巷里飘着豆汁的清香和肉串的熏香。这儿总是人流如织,多少人擦肩而行,谁也记不住谁的容貌,只有食物的香味在舌尖上淡淡化开。这儿有很多好吃的食物,我却独爱一家刚还没到一年的奶茶店卖的抹茶奶茶,像是只有它才能触动我的心弦。
来到了奶茶店,我安静地排着队,等待着心中渴望了一个星期的奶茶。因为有了期待,乏味的时光也变得有趣了。差不多十分钟过去了,终于到我了。阿姨笑眯眯地看着我问道:“小妹呀,想喝点什么呢?”我笑着答道:“抹茶吧。”“好的,稍等哈!”阿姨说。说完,阿姨动作迅速、麻利。左手拿着一袋抹茶茶叶,往一个微大一点的玻璃瓶里倒,然后倒入了热水,右手用一个勺子就顺势一搅,茶的清香扑鼻而来。等搅得差不多了,阿姨从旁边的桌子上拿出了一个装奶茶的杯子,又拿出了一盒奶粉,用个小勺子舀了四勺奶粉放进了杯子里,然后放入半杯温水。搅匀了后,就把搅好的抹茶和茶叶分离后,将抹茶倒入了杯子里,又搅了一会,搅匀后,阿姨从冰箱里拿出调好的糖水倒入杯里降降温,又一次搅匀后,阿姨又从冰箱里拿出了冰块,放了几块冰块进去,然后又搅了一下,盖上盖子,好喝的抹茶奶茶就做好了。喝一口,茶的清香顿时布满了口腔,真是好喝至极。
走在回家的路上,路边有一条绿树掩映下的小河。清澈的河水缓缓的流淌着。河水很浅,可以看见河底的水草在摇拽的身姿。河岸上是一排郁郁葱葱而又不知名的大树,粗壮的树干,高大笔直,茂盛的树叶好似一道屏障,守护着小河。
家乡的一切,流淌在我的内心深处,给我温暖的慰籍。在这样宁静的上午,我感到它的美丽,它的宁静,我禁不住想要礼赞咏叹。
《故乡的天空》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张子健的家乡风景很美,在他的记忆中,家乡的天空永远都是那么湛蓝,白云朵朵,空气清新。因此,每当他想起家乡的时候都会心情舒畅。。张子健的童年很苦,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爸爸在外打工,许多年都没有回来过,只是偶尔往家里寄些钱。小小的张子健和弟弟相依为命,,他只能过早的肩负起生活的重担,不光要做家务,还要打工挣钱。张子健和六岁的弟弟常常吃不饱饭,村里人可怜这两个小家伙,就每家轮流送饭给他们吃。
张子健不愿意平白无故的接受乡亲们的施舍,就常常和弟弟外出要饭,以填饱饥饿的肚子。乡亲们知道后,狠狠地训斥了两个小家伙,一位大伯对张子健说:我们就是你的亲人,有我们吃的就有你们吃的,不许在外出要饭,那是给乡亲们丢脸。张子健对乡亲们的恩情感激不尽,铭记在心,他发誓长大后一定要学习本领,报答村里人对他们的爱护。张子健读完了高中以后,由于要共弟弟继续学习,张子健没有选择考大学,而是选择了出去打工,他跟着村子里的老乡来的了一处工地,凭力气吃饭。一年一年的过去了,张子健在打工中非常细心,学会了很多技术,后来他当上了包工头,给村子里解决了很多就业问题。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要懂得感恩。
发布时间: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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