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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名著围城读后感(精选5篇)

名著围城读后感

格式:DOC上传日期:2023-10-19

[荐]名著围城读后感(精选5篇)

2023-10-19 14:24:18

名著围城读后感(篇1)

名著《围城》读后感第一次看《围城》,是好多几年前的事,听说这书有名,于是就读,除了觉得作者爱用幽默有趣的比喻,印象不深。近日再读,越读越觉有味道,犹喜欢“导读”上一段文字,觉得说出了自已的感受,也是对《围城》最好的概括和定位:“这是一本有趣的书。

郑重说点,是本睿智的书,因为它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侃。----在哈哈大笑或含笑,哂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者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所以我个人觉得《围城》比《官场显形记》《儒林外史》等讽刺遣责**更进一步,就在于前者有固定的社会背景,离了这个社会背景,人物意义就大打折扣。

“好书不允诺廉价的幸福。”

那么《围城》又给了我们怎样的启示呢?《围城》常被看作关系婚姻问题,所谓“城里的人想冲出去,城里的人想冲进来”,其实不止钱钟书先生把在方渐鸿的经历和其他人的小故事来用来借喻自己的想法。

那我来剖析一下书中人方鸿渐。毫无疑问,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

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想成为一个大男人。这样的性格似乎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假如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假文凭发扬光大。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

”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

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

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

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姐的角色,与赵辛楣争风吃醋,这都不无是他自己的错误。他以为在这个世界上玩没关系,但他不知道自己毁了自己和唐小姐之间的美好感情,流落到三鹿大学。与孙小姐结婚后,在上海工作,生活迫使他放弃了玩世不恭的态度,他说:

说谎往往是兴奋和快乐的表现,也是一种创造,就像儿童游戏中的自欺欺人。一个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沛,不会把顽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能够和现状开玩笑。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

也许从第一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

他层层深陷,却又浑然不知

人们的悲剧往往是由于自身未能防范的情况造成的。

名著《围城》读后感这是一本睿智的书,因为他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人这种**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人生处境实质上的尴尬与窘迫,人对此的浑然不知、洋洋自得,或者者虽有所知却也无奈,偶尔也被它深深刺痛,作家于此有深刻的洞察,调即触到痛处又有某中宽容理解,如果读进去的话这太容易了,在哈哈大笑或含笑、讪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家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中三闾大学的学生不好对付,方鸿渐省悟天下古往今来的这个瞧不起那个,“没有学生要瞧不起想生时那样利害”,“眼光准确的可怕”,赞美未必尽然,但毁骂“简直至公至确,等于世界末日的‘最后审判’,毫无上诉重审的余地”。

《围城》给我们一个真正的聪明人是怎样看人生,又怎样用所有作家都必得使用的文字来表述自己的“观”和“感”的。《围城》的魅力是双重的;一是生活本身被作家展现出来的,一是作家展现出自身的。

**的魅力就在于这种既睿智超拔又亲切入人性洞察,在于对此富有个性的智慧传达。**在嘲讽和幽默中,写出人们的心态和面貌,语言简洁明快,从不滥情。

围在城中的人想突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大抵如此。说到幽默,自然是这部电影最显著的特点和最迷人的部分。它来自洞见、智慧、学识、才华,以及一种观赏的情趣,处处禁不住那自己洞若观火的人性中的确存在的可笑之处开开玩笑。

**前半部分的那些吃饭斗嘴、争风吃醋,调意味是最浓了;而当我们看到三闾大学,辛辣的讽刺味则突出些;**后半,芳鸿渐回到上海,往日的朋友或冤家都以星散,他的才气也就减了,更多的是谋生艰难。

读了钱着,包括那些学术着作,尤其是读了这本《围城》,你会觉得自己周围的一切,包括自身,包括自己原来颇为热衷的一些东西,都增添了不小的戏剧色彩。

名著《围城》读后感头一回读《围城》是初二,看了一半就看不下去了——那时候我喜欢的是金庸。

第二回读《围城》是高一,看着看着睡着了,因为觉得节奏太慢,不过就这么迷迷糊糊的还倒也读下来了。

这是第三回读。好像还真发现他的高处了:恕我直言,自《围城》以后的中国大陆的**没有能超过他的。

我们先讲一个故事:柏拉图问他的老师苏格拉底什么是爱?老师让他先去麦田摘全麦田最大、最金黄的穗。在此期间,他只能挑一次,而且只能向前走,不能回头。

柏拉图于是按照老师说的去做了。结果他两手空空的走出了田地。老师问他为什么摘不到?

他说:因为只能摘一次,又不能走回头路,期间即使见到最大最金黄的,因为不知前面是否有更好的,所以没有摘;走到前面时,又发决总不及之前见到的好,原来最大最金黄的麦穗早已错过了;于是我什么也没摘。老师说:

这就是“爱情”。有一天,柏拉图问他的老师什么是婚姻。他的老师叫他先到树林里去,砍下整个森林里最大最茂盛的树。同时,我们只能砍一次,只能向前走,不能回头。

柏拉图于是照着老师的说话做。这次,他带了一棵普普通通,不是很茂盛,亦不算太差的树回来。老师问他怎么把这棵普通的树带回来。他说:

“有了上一次经验,当我走到大半路程还两手空空时,看到这棵树也不太差,便砍下来,免得错过了后,最后又什么也带不出来。” 老师说:“这就是婚姻!

”这是一个公式、定律,《围城》里的方鸿渐自然也可由此观之。

方鸿渐是唐晓芙最大最金的耳朵,也是孙柔嘉最常见的树。其实,孙柔嘉在方鸿渐眼中也是一棵树,但唐晓芙绝对是个大麦穗。当然,也许唐晓福觉得眼前的麦穗不好,但她没有摘。

苏文纨是最后一个获救的人。她并不真的爱方鸿渐,方鸿渐一点也不爱她。但方鸿渐因为她失去了唐晓芙,因为她认识赵辛楣,因为她因为赵去了三鹿大学,因为孙柔嘉,谁去了三鹿大学认识他——方鸿渐的婚姻仍然是她给的。

在方鸿渐身边的女性中,苏文纨代表着女性的虚荣心,她的一切活动都是基于这两个字。苏文纨因为虚荣而接近、戏弄、诽谤、嘲笑方。她所作的一切都是基于“在人群中我理所当然是焦点”这种大小姐思想。

她之所以选择方鸿渐,是因为他软弱,她可以控制他。所以方鸿渐说“苏小姐是理想的女朋友”——一个官府大小姐做自己的女朋友当然有面子,可也没有谁会心甘情愿接受这个大小姐脾气的。

唐晓芙是方鸿渐的心上人。方鸿渐对她有着最纯真的感情。他们原本是最理想的恋人。可是,方鸿渐不幸被她表姐选中了——“我得不到别人也别想得到”。于是这一对就这么不明不白地完了。

孙柔嘉在方鸿渐心目中只不过是“不讨厌”。若依赵辛楣那句“经过长期苦旅行而彼此不讨厌的人,才可结交做朋友”来看倒是不错,两人充其量只是朋友。可没想到这胖子接着发的那番先旅行后结婚的“高论”竟成了谶语,这对先经过旅行的男女果然结婚了(虽然感情不是很好)。

方鸿渐结婚的决定在我们看来好像没必要,可是设身处地想:其实方鸿渐走的每一步都是当时唯一的途径,等于是生活的必然造成方鸿渐荒谬的结果,这就是钱钟书的手段高明之处了。

我以为**有四等境界:最下等曰“歌颂”(如《抉择》),第二等曰“批判”(如《伤痕》),更高曰“幽默”(如《钟摆》),而独以“荒谬”为最高——《围城》正是这种“荒谬”作品。

为什么?因为生活本身就是荒谬的。我们不能当真。要看到这一层并不容易,更难把它变成**。因为你不仅要看到生命的荒谬,还要知道生命的荒谬是如何运作的。只有这样,才能在虚构的生活中表现出荒诞,荒诞不是矫揉造作,而虚构是真实的。

一个在平淡中娓娓道来的故事,圆滑自然的进行,最终化作无奈——“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含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甚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名著围城读后感(篇2)

钱钟书先生于《围城》中说到: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进来,城内的人想逃离。这句话于我来说感慨颇深。世上每个生命都遵循着这样的成长规律:降世之初,俨然初生牛犊不畏猛虎,临终之际多困于城而留有遗憾。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城,或是名利场,或是温柔乡,或是拼造化,或是美名扬。这些意识世界里逐渐高大的城墙虽给予我们偏安一方的安全感和满足感,但在另一方面又使得我们的格局和生命的广度受限。但是人们往往对格局受限不自知,只是固守着前者自鸣得意。那些高大的城墙就像一个拥有可怕吸力的巨大漩涡,慢慢吞噬掉我们的斗志、毅力和对城外世界的好奇心,最终限制我们于围城之内,潦草一生。

主人公方鸿渐的人生毫无疑问是悲剧的典型,重重城墙之内的他早已没了男人的血性。铁的硬,豆腐的淡而无味,轿子的容量狭小,还加点泥土气,这就是他们的民风,就是发财做官的人,也欠大方,古人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能如周敦颐笔下的盛夏莲花一般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者,少之甚少。在如此小气的环境下成长,便是方鸿渐悲剧人生的第一重城,钱钟书先生在本书之初便交代出主人公的家庭背景,一番伏笔之下,后来主人公的多少荒唐和怯懦也就不那么让人反感而是觉得可悲了。

第二重城。文凭不过白纸一方,却能将一个人的空疏、寡陋、愚笨都掩盖起来。方鸿渐在国外不学无术、不思专攻,临到毕业在父亲和丈人的催促下才慌乱得在毕业证书上造假。人生如棋盘,一步错步步错。既胸无大志,又不敢随性而活,这样的人是极为矛盾的。虽说造假证是当时国内社会对留洋博士过于推崇之下的不得已,但是这一行为终究为他归国之后遭遇的种种歧视埋下了深深的伏笔。这一重城,是社风世情,是造假证归国之后被无知的乡人盲目吹捧的些许自得,竟幻化成迷境幻影,让方鸿渐难以清醒。

第三重城。封建时代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西方自由恋爱的思想在当时中国青年的身上并存,方鸿渐是个矛盾中的典型。一封古文书信回乡想要与周家姑娘解除婚姻,却不敢承认自己真实想法,拿着两不耽误的借口与父亲商量,被父亲痛骂一番立马就收了心思;归国的邮轮上,他既为鲍小姐的大胆举动心神荡漾又觉得不成体统怕人瞧见;归国后他明明心念着唐晓芙,却又不敢对苏文纨挑明心意。如此纠结、不会拒绝的人,如何不会坎坷一生呢?

一个方鸿渐,映射了那个动乱时代的大多数人,迷茫、纠结、既不敢与传统割裂,又不敢真正接受新潮。在这样的人物里,也有当下年轻人的影子。我们也会偶尔迷茫、没有目标、无所适从,可是从这样的人物身上,我们终该明白,所有阻碍我们的城墙并非只是外界造成,没有人可以困扰我们,能够困扰我们的,只有我们自己。一个足够睿智的人,可以看穿世事的因由,不为所惑;一个足够洒脱的人,可以不顾世人的眼光,率性而活;一个足够强大的人,可以不惧任何磨难,砥砺向前;一个足够坚定的人,终究可以成为想要的自己。

愿你我,都能在这纷扰的世间,活成一道明丽的光。

名著围城读后感(篇3)

《围城》是钱钟书所著的长篇小说。故事主要写抗战初期知识分子的群相。《围城》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

《围城》共分九章,大体能够划做四个单元。由第一章至第四章是第一个单元,写方鸿渐在上海和家乡(江南某县)的生活情景,以写上海为主。第五章能够算作第二个单元,是“过渡性”或“衔接性”的。第六、七章是第三个单元,主要描述三闾大学里的明争暗斗。第八、九章是第四个单元。方鸿渐和孙柔嘉在回到上海途中结了婚。以下是一篇围城读书笔记:

当、当、当……”已是深夜班10点了,轻轻合上《围城》的最终一页,内心很平静,夜已悄悄地爬满整个天空。遥望,不知哪儿还有光明。仅有默默地等待,轻轻地守望,相信明天会是个好天气。方鸿渐原先是有梦想的,正如我们的每一个人一般,年少轻狂的我们,按捺不住热血的沸腾,无法向一切已墨守成规的事物妥协。我们总相信我们的人生仅有我们能驾驭。于是鸿渐乘上开往法国的航班,开向自认为的一片新天地。十四岁的时候,我信心满满的,只差没有报告天下,凭海为证,大言不惭地说有一天自我会如何如何。那时候总是很单纯的,没有意识地去做许多事。没有职责的包袱,不懂世间的复杂,指天夸耀自我的伟大,却在深夜独自嘤嘤哭泣,很脆弱的。其实这是每一个孩子都会犯上一回的狂病,但这又何尝不是一回人生的轰裂呢几年后,二十七岁的鸿渐踏上了他的返程之旅,带着一张作假的文凭,心里是满满的内疚。

二十七岁的他仍会天真地想起严父,慈母的失望。仿佛当他多少年前踏上甲板的那一刻,人生的锁链断了一般,几年的巴黎生活只是一场华丽的美梦,终有醒来的那一刻。鸿渐意识到了,当他意识到红海早过了时,他就觉悟的认识,他并不能够完全挣脱那条无形的链子。只可是三年后,当我应对满地的落叶,我再也没有多少伤感之情;当我再也不会为漫天的雪花而欢欣鼓舞时,我已记不清多少年前说过了什么。不是因为时间很久,只是发现那些誓言很飘渺。过去也试着去实践,但当我发现要用一生去允诺时,我放弃了。少了年少时的傲气和心无旁骛的毅力,取而代之的是种顾虑,一种对现实的认识,不知是那位学者曾说过,孩子出生时都有他的角,死去时却是一枚鹅卵石。

鸿渐的身边曾留有过鲍小姐的鲍肆之臭,也曾吸引过苏小姐的文质之香,鸿渐也曾为搏唐小姐的回眸一笑而努力过,但无论是哪一种,他都未好好抓住,任由最终一缕轻烟从指尖划过,没有勇气跨出最终一步,鸿渐学会了妥协。在经过三闾大学一行后,他才真正意识到人世险恶。鸿渐有点累了,于是他选择躺在孙小姐这张柔顺的躺椅上休息一下。父母亲的生活,我一向是不甚赞同的。没有“非你不娶,非你不嫁”的感情,没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柔情,有的只是永远为琐事忙碌的身影和时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的声音。我一向很不孝地疑惑这样的两个人为什么会如此甘心地被对方牵绊着自我的后半生呢平静的海面往往酝酿着巨大的风暴,鸿渐同柔嘉平淡的婚姻也有了一触即发的危机。鸿渐觉得自我很无能,总认为自我是一场杯具的主角,他要发泄,既然不能对外人那就只能对自我的妻子出气。柔嘉也不是好欺负的人,两人之间的矛盾因为更多人的参与而显得不可收拾,鸿渐看着空空的小屋陷入了沉思。葬礼上,奶奶一向都在流泪,看着与她相伴四十多年的爷爷消失在殡仪馆最终一道门后,最终一滴泪也悄无生息地落地。一向不明白在爷爷去世许多年后,奶奶口中批评着种种不是与眼中流露出的无限依恋竟是如此和谐,和谐地让人辛酸,让人猜不透。就如《围城》中所讲“年龄是个自然里程中无法超越的事实。”凡事一经隔膜,咫尺皆若天涯,又更何况是城里城外呢

后记: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当当当……”响了六下。六点种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蓄心要对柔嘉好,劝她别再为昨日的时闹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期望他会同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记时器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十一点了”我想“也该睡了”掩上日记本,掩上门,让室外的黑色也浸染入这一室之中。

对于本书的男女主人公,我的脑海中方鸿渐只是一个玩弄是非、做事没有头脑,毫无原则、经不住诱惑的、能够说是个失败的人。而孙柔嘉虽然看起来小鸟依人,没有什么主见的女人,却是个最工于心计的人,是那种小小的身体里蕴含着强大爆发力的人。在全书的最终,方鸿渐在经历了感情、事业和家庭的失败后,这样感叹: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我的表示。就是条微生虫,也沾沾自喜,期望有人搁它在显微镜下放大了看的。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使他像许多住在这孤岛上的人,心灵也仿佛一个无凑畔的孤岛。我想,这不仅仅是方鸿渐当时的心境写照,也是他这失败的一生的真实写照吧。

另外,我十分感激钱钟书,因为,它是我看到了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虚情假意。书中多次出现了恭维的话,开始我觉得十分看不顺眼,认为在人与人相处的时候,一见面随之而来的就是恭维的话,如果是我听了,绝对不和这个人交往。因为这反映出这个人对我没有一点诚信。可是,我在文中发现了这样一段,令我冷笑:顾尔谦看到了李梅亭的字,不断的夸赞李梅亭一首能写好几体字。没想到李梅亭笑着说:“我字写得很糟,这些片子都是我指导我的学生写的”。当我看到这时,想,看你顾尔谦怎样下台。令我没想到的是,人家顾尔谦脸色没变,说:“唉,名实必出高徒啊!名实必出高徒啊!”。我那时真的无语了,我着实佩服老顾的社交功夫之深,脸色一点没变。我忽然觉得自我幸亏没在那个时代,此刻很少有那种令人呕吐的恭维话了。

我一边读《围城》一边想,我真得很佩服钱钟书。他的阅历以及知识实在是太高深了。他不仅仅在书中提出过摩登礼貌,还明白外国外交家和国家总统的一般神态及惯有动作,他也清楚地记得《儒林外史》里某个极小的细节,还有各国经常有的活动,英国首相,甚至德国飞机员……我想,钱钟书还能够做一名思想家。他在《围城》中加入了许多自我的想法。比如说在25页中,自我写了一个“女朋友”的概念,很像数学里的概念。还有什么朋友之间的相处,科学家与科学的不一样,中国人与西方人丑都有丑的区别等等。从着,我明白了一个文学家不仅仅文学要好,各方面的知识都要广。

读完《围城》,我还有一个收获——我学会了一种我从没用过的写作手法。在第3页中,男孩的母亲在和苏小姐谈话中,看到儿子在跟苏小姐捣乱,就利用破折号转移说话对象。即“在国内念的书,生小孩儿全忘了——吓!死厌恶!我叫你别去,你不干好事,准弄脏了苏小姐的衣服。”这样,能够使文章更具有真实性。

最终,说一句题外话。在读《围城》的时候,我欣喜地发现了一个现象:在261页中,“鸿渐见了她面,不大自然,手不停弄着书桌上他自德国带回的Supernorma牌四色铅笔。这时,我立刻想到了夏教师有一次讲过鲁迅在文章中就写到他爱用顺胜祥牌稿纸,这不是跟钱钟书很相似吗我又立刻想到,夏教师在将语文阅读试验的时候,那里面有一篇文章叫《童年·童韵》,其中的一段与鲁迅先生《社戏》了描述夜间麦田的景色十分相似,那时,夏教师就说,鲁迅就像文学的导师一样,我也有同感。

作为钱钟书最有名的小说,《围城》整体的不管是结构、文字,都无愧于它的称号。尤其是以那个老古钟作为文章的结束,更给人以充足的遐想空间,令人浮想联翩。杨绛女士说,钱钟书的“痴气”,使《围城》更富于真实性和戏剧性。钱钟书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都包涵在《围城》之中。我十分同意她的观点,你们呢期望你们都能读一读!

名著围城读后感(篇4)

一直以来很想拜读钱钟书先生的《围城》,苦与没有时间,寒假期间,终于花上时间,认认真真地把这书看完了。我一直认为这些大师的书应该很深。但看完之后,总觉得有点闷,有种说不出的味道。

并且夹杂着些许的无奈。

记得以前在网上看到过对钱先生这本书这样的一段评价,大意是书中某些场景,某些对话,是你非得深思之后才能忍俊不禁了。对当时这个社会的深刻讥讽,我想如果在古代,钱先生一定是位两袖清风,脱离世俗的文人。书中令我忍俊不禁的地方实在是太多,我就举一个例子吧。

这个场景是描写苏文纨和曹元朗的婚礼场面和二人的窘态,更是把两位的表情描写的唯妙唯肖,曹元朗穿了黑呢礼服,忙得满头是汗…我只怕他整个胖身体全化在汗里,象洋蜡烛化成一滩油。苏小姐也紧张难看…新郎新娘脸哭不出笑不出的表情,全不像在干喜事,倒像——不,不像上断头台,是了,是了,像公共场所“谨防扒手”牌子下面那些积犯相惩的表情。

一般来说,这是一本值得一读的书。书中对现实社会的描述是非常恰当的。也反应了人们对真实社会的无奈。“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想出去。”恐怕是最能形容这本书的句子了吧。

名著围城读后感(篇5)

读《围城》有感

大凡名著,均是每一时代震撼智慧的学论,启迪民智的典籍,打动心灵的作品;均应功在当时,利在千秋,传之久远。而《围城》大概就是只属于那个时代的真实与沧桑,记载着只属于他们的世事沉浮,但最终只独留下语言幻化成的空花泡影罢了。

《围城》是钱锺书诸多作品中唯一的长篇小说,它以讽刺性的笔调,通过对方鸿渐等一批留学生生存的艰难与爱情的不如意的描写,揭示了他们从生存到灵魂的全面困窘,同时也讽刺了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冷漠和虚伪,鞭挞了知识分子庸俗、懒惰、虚荣等人性的弱点和人心的颓败。小说语言朴素,描写细腻,风格独特,从婚姻、家庭、事业等多方面展现了知识分子围城的心态。它给人以深刻的哲学思考,给人以无穷的意义和回味。它是一部感时局之艰危,伤人生之困厄,叹人性之缺陷的忧世伤生之作。

初识《围城》,是听别人在介绍这本书。有了印象,便去借了这本书来看。我以正常的态度看了它。读完后,我觉得好像完成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我松了一口气。

站在“围城”的城外,转了一圈,如一个局外人,冷眼旁观,但终究还是逃不开它的枷锁,被其触动了心灵。“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围城”就是这样的吧!

读它的故事,读它的语言,慢慢翻开书页,细细品味,沉溺其中,想找到什么,或者想找到什么。我与《围城》的缘分还在继续,我看到了心中的“哈姆雷特”,我的“围城”。

“围城”是什么?然而,钱学森先生作品中的方鸿渐等知识分子在追求和实现自我价值的过程中,遭遇了困难和挫折,千方百计失败。最后,他们只能一步步走向绝望的深渊,走向被围困的城市。它生动地揭示了现代人孤独的心灵和无处可去的地方。

其实“围城人生”,不过是进城、出城,冲进去、逃出来,周而复始,永无了局。无论怎样努力地冲进,逃出,最终都是无奈的。人生总有诸多不得意之处,人生终究不可能按照自己原来的意愿行进。

所谓的挣扎,所有的矛盾,亦不过是一场困兽之斗,只会有一个结局,逃不了,避不掉,挣不脱,只能是一出悲剧。儿人生最大的悲哀不过是还未开始便已知道结局。

文中的主人公方鸿渐就是这样的一种悲哀,一出悲剧。我是不大喜欢他的,觉得他太过矛盾。他既善良又迂执,痛恨奸恶之事却又迂腐得不行;他既正直又软弱,明辨是非却不得不屈服于现实;他既不谙世事又玩世不恭,不会耍阴谋诡计却时刻谨慎。

他的性格反映了当时一些知识分子的精神面貌,他的经历正是一些比较正直的知识分子的精历。他是那个时代一些知识分子的缩影,是那个时代的悲剧。方鸿渐最大的性格特点就是来自本性的怯弱。

在他的世界里,只有随遇而安。他心安理得地接受未来岳父的馈赠去享乐;他没有能力去反抗父亲、去争取婚姻的自由;他只有在不得已回国前为了虚荣和交差而去买假学位来欺骗家人;他不会为心爱的人放弃一切去追逐缥缈的幸福。他有太多的顾虑。面对现实的压力、爱情的挫折和事业的危机,他选择了方鸿渐的方式——畏缩地逃避。

他也曾经想摆脱一切束缚,过一种自由自在的生活。但在真山面前,他还是忍不住退却。在内心的极度挣扎下,他不可避免地一步步走进了家庭、婚姻和事业的围城,从一个围城走向另一个围城,不能自拔。在家庭的围城中,他始终逃不开父亲的掌控,依父之言许诺娶从小定亲的女子;在事业的围城中,他几度就职,兜兜转转依旧一事无成;在婚姻的围城中,让自己陷入孙柔嘉伪装的柔情中不可自拔。

无疑,他是一个让人既可怜又可恨的人物,我无法容忍他身上的一切人性弱点却又真实地认识到他是一个真实活着的人。他只是在通往光明前黑暗的牺牲品。这样一个真切且生动的人物,如此矛盾却更让人将这个具有讽刺意味的小人物深深记住。

在《围城》中,不仅写了方鸿渐的家庭、爱情和事业,还写了他与赵辛楣之间深刻的友情。赵辛楣做为一个配角来衬托方鸿渐,在我看来有他的个人魅力。他是一个有能力、有判断力的人,相比之下,方鸿渐更懦弱。

他对鸿渐的影响是巨大的。他影响了整个故事的发展。在方的一生中,他是不可或缺的。他与方鸿渐的相识缘于苏文纨,他最初是将方鸿渐当做情敌对待的。苏文纨嫁给另一个男人后,赵辛楣和方鸿渐在旅途中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我很佩服辛楣。我可以爱苏文纨20年。完全失去她之后,我仍然可以面对它而不崩溃。他有他自己的灵魂,豪爽而不失儒雅,浮夸又不乏精明。在事业上,他无可挑剔,但在爱情上,他是个失败者。

试问有几个人能20年只守护一个人,等着一个人?谁能忍受爱的人只把爱用在她的虚荣心上呢?赵辛楣大概是书中唯一没有深刻讽刺意味的人物吧!

是《围城》中不可或缺的较之纯净的精神。《围城》还描写了各种知识分子的嘴脸:自恃清高,虚伪做作的苏文纨;工于心计,善于伪装的孙柔嘉;道貌岸然,老奸巨猾的高松年;外形木讷内心狡诈的假洋博士韩学愈;混迹学校的旧官僚汪处厚;吹牛拍马,浅薄猥琐的小人陆子潇;宵小之徒李梅亭、顾尔谦等人。

有人说:“在一切语言甚至最普通的言语之中,都有着某种歌唱的韵味,是打开心灵的窗户。”《围城》里的语言让人细细斟酌,也颇有意味。

钱老先生笔下的语言,让人读过不禁深思,最终只得颔首。如“忠厚老实人的恶毒,像饭里的沙砾或者出骨鱼片里未净的刺,会给人一种不期待的痛。”很哲学式的话语,读罢却觉得很新鲜,既然是忠厚老实人又怎会有恶毒呢?

又怎么会带给人伤痛呢?又如“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里的鸟想飞出去,笼子外的鸟想飞进去,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永无了局。”一个婚姻的围城,即使包裹着金漆也掩盖不了它是一个牢笼的事实。

“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困住的是谁、逃避的是谁?人生就是在这样一个围城里,周而复始。

谁又能真正逃开围城,越过高高的城墙呢?在城里城外徘徊的人啊!到底是迷失了自己还是迷失了他人?

寻寻觅觅,或许这恰恰就是人生吧!

人在旅途,经历得多,看得越多,心自然就越透彻。旅途中所发生的一切都是值得铭记的。有这样一句话:

“没有恰到好处的心情,只有恰如其分的旅程。”《围城》里恰好就有一段旅行,是我最为喜欢的。方鸿渐一行五人由上海到就任学校旅途的经历让我记忆犹新。

他们走得十分艰难,几经辗转才到达目的地。在途中,发生了许多事情:方、赵二人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路费用完;李梅亭偶遇俏寡妇;行路的艰苦与风霜;生活的困窘等。

读罢这一段,我也不禁为他们艰苦的旅程所打动。其中有一段描写他们几人一同挤车的情节特别让我印象深刻,短短几百字竟将各种各样的人搭乘公车的各种姿态描绘出来,表现出车子上的人拥挤非常:“乘客们都蜷曲波折,弯成几何学上有名的角度”。

看到这样的语言,让我不得不佩服钱老的写作功底。如此优美的语言和有趣的文字,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他的话语总是能够使画面再现,总是让人感受到真实的人和物。

文章中对许多图象的描述令人惊叹。明明是很平常的事。用他的语言来说,它在他的心中有着不同的魅力和涟漪。没有过多华丽的辞藻,平实朴素真实更能撼动人心。

品读《围城》,正如品读人生。品牌烙印着一个时代,上演了一场辉煌的时代悲剧。两年忧世伤生,衍出《围城》;几十年风雨飘摇,它仍生命不老。这就是我眼中、心里的《围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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