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美丽南浔、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xx〕37号)、《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xx-2017年)》(浙政发〔20xx〕59号)、《XX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xx-2017年)》(湖政办发〔20xx〕49号),结合XX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与目标
以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业废气污染整治、城乡废气治理等为突破口,坚持源头治理、综合防治,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构建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局面。通过实施本行动计划,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到20xx年,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细颗粒物(pm2.5)浓度比20xx年下降27%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调整能源结构。
1.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制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通过逐步提高接受外输电比例、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到20xx年,全区煤炭消费总量同比20xx年平均下降10%以上。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除热电联产和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系统(igcc)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区发改经信委牵头,区环保分局配合)
2.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20xx年底前,XX区基本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燃区内不再审批新增燃烧高污染燃料工业锅炉,禁燃区内已建成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要限期拆除或改造使用清洁能源。20xx年底前,除集中供热锅炉外,全面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禁止进口、使用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限制高硫石油焦进口。(区发改经信委牵头,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浔古镇管理委员会、南浔镇人民政府分别负责,区环保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配合)
3.推进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替代。制定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建设方案,积极推行集中供热模式,建设和完善热网工程。20xx年底前,全区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20xx年底前,全区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全面实现集中供热,热网覆盖区域内分散燃煤锅炉全面淘汰。(区发改经信委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环保分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20xx年底前,全区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发改经信委、区环保分局配合)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燃煤锅炉、窑炉的天然气改造任务,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或其他清洁能源。(区发改经信委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环保分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4.加强节能减排。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光伏建筑一体化、“热—电—冷”三联供等技术和装备。(区发改经信委牵头,区住建交通局、区环保分局配合)
(二)治理工业污染。
1.实施脱硫脱硝工程。20xx年底前,全区基本完成热电企业脱硫工程建设。20xx年底前,所有有色金属冶炼企业都要安装脱硫设施,全区所有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完成脱硫设施建设或改造。所有热电企业完成烟气脱硝治理或低氮燃烧技术改造设施建设并投运;所有热电企业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xx)规定的浓度限值。20xx年底前,所有新建、在建热电企业必须采用烟气清洁排放技术。(区环保分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发改经信委配合)
2.治理工业烟粉尘。钢铁、水泥、有色、化工等行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统一执行国家新标准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未达标的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期限完成升级改造。20xx年底前,全区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基本完成除尘设施建设或改造,全面消除烟囱冒黑烟现象。(区环保分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发改经信委、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3.实施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加快实施《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完成印染行业定型机废气整治和加油站、储油罐、油罐车油气回收工作。20xx年底前,完成方案确定的重点整治工程建设,完成重点污染源、重点行业集聚区的综合整治与验收。20xx年底前,完成印染、涂装、合成革、生活服务、橡胶塑料制品、印刷包装、木业、制鞋、化纤等10个主要行业的vocs整治,基本建成vocs污染防控体系,vocs排放量削减20%以上。(区环保分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发改经信委、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调整产业布局与结构。
1.严格产业准入。全区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禁止新建直接燃用非压缩成型生物质燃料锅炉。原则上XX区建成区不新建以生物质为燃料的锅炉,城市建成区以外,鼓励以压缩成型生物质为燃料的锅炉项目建设。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产能过剩行业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者减量置换。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区发改经信委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环保分局、区国土分局、区住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2.优化区域布局。加快对城市建成区内钢铁、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等大气重污染企业实施搬迁改造,推动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XX区建成区于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大气重污染企业关停或搬迁工作,20xx年底前,XX区建成区全面完成大气重污染企业关停或搬迁工作。(区发改经信委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分局、区住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3.淘汰落后产能。20xx年底前完成国家下达的 “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xx年底前,按照《浙江省淘汰落后产能规划(20xx-2017年)》,全面完成落后产能淘汰任务,淘汰产能目录定期向社会公布。(区发改经信委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
4.推行清洁生产。20xx年底前,对全区钢铁、水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到 20xx年,以上重点行业的排污强度较20xx年下降30%以上。推进非有机溶剂型涂料和农药等产品创新,减少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对所有露天煤堆场等实施封闭管理,确实无法全封闭的应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区发改经信委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环保分局、区商务局配合)
5.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到20xx年,全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xx年降低20%,70%以上的国家级园区和50%以上的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主要有色金属品种以及钢铁的循环化再生比重达到40%以上。(区发改经信委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财政局 、区商务局、区环保分局配合)
(四)整治城市烟尘。
1.控制施工扬尘。研究制定扬尘污染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扬尘管理机制,积极创建绿色工地,实施施工工地封闭管理,做到“七个100%”,即施工现场围挡、工地砂土覆盖、工地路面硬化、拆除工程洒水、出工地运输车辆冲净且密闭、暂不开发的场地绿化100%落实,以及外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100%安装。建立对违法违规企业的长效制约机制,施工单位因扬尘污染受到行政处罚的,作为不良行为录入“浙江省建设市场行政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并在浙江省建设信息港予以公示。(区住建交通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城管执法局、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配合)
2.控制道路扬尘。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逐步推行卫星定位系统。(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住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配合)强化道路扬尘治理,逐步减少城区裸露地面积,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道路路面保洁机制,着力提高城镇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到20xx年,区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45%以上,到20xx年,区城市ii级以上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53%以上。(区住建交通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城管执法局、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配合)
3.控制餐饮油烟。禁止在未经规划作为饮食服务用房的居民楼或商住楼内新建从事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营活动。所有产生油烟的餐饮企业、单位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建立定期清洗的制度,确保净化装置高效稳定运行。20xx年底前,中心城区全面完成餐饮油烟治理,建立定期清洗和长效监管机制。(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区环保分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4.控制烟尘扰民。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工业边角料。严格控制露天烧烤。(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区环保分局、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配合)加大、烟花爆竹禁燃力度,严禁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外燃放烟花爆竹。(区公安分局牵头,区环保分局、区城管执法局配合)对有烟粉尘排放的港口、物流露天堆场等实施封闭管理,确实无法封闭的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区住建交通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区环保分局配合)20xx年底前,全区全面建成烟控区。
5.控制装修和干洗废气污染。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溶剂含量限值标准,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溶剂。民用建筑内外墙体涂料强制使用水性涂料,家庭装修倡导使用水性涂料。(区住建交通局牵头,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分局配合)干洗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洗染业管理办法》,新开洗染店或新购洗染设备的,必须为全封闭式干洗机并增加压缩机制冷回收系统,在用干洗设施要进行治理,强制回收干洗溶剂。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干洗业废气治理。(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区环保分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五)控制农业农村废气污染。
1.禁止秸秆焚烧。制定秸秆及农作物废弃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秸秆及农作物废弃物综合利用,鼓励秸秆资源化、商品化。力争到20xx年,基本形成秸秆还田和多元化利用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区级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严格执法监管,建立健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长效监管机制。要在秸秆焚烧的集中时段,组织力量深入田间地头,严防随意焚烧。(区农林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环保分局、区发改经信委配合)
2.控制农业氨污染。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减量增效技术,大力推广有机肥,引导农民科学施肥,着力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农田化肥使用量和氨挥发量。(区农林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环保分局、区发改经信委配合)
3.实施绿化造林工程。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加强生态公益林、防护林建设,增强森林生态功能,到20xx年,全区完成新造林0.8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20%以上。(区农林局牵头,区住建交通局配合)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强调要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作为我们工业战线,如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提出的新要求,我认为,就是必须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定不移地抓好节能减排。 长期以来,传统陈旧的发展模式和思路,在我县一部分人的头脑中形成了一些错误的观念和认识。一是“节能减排与地方工业发展不够相互矛盾论”。有的人认为,凡是那些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的地区,工业都相对发达,人民都相对富裕,而是资源大县、经济穷县,足以说明我们目前工业化程度还很低,换句话说,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的企业还发展的不够。二是“节能减排与扩大企业生产成本互为消长论”。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推进节能减排,建立节能减排基础设施,无凝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而在现有技术条件下,肯定要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进而会直接影响到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的发挥和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三是“节能减排与减少地方财政收入不可协调论”。在推进节能减排中,要落实各级的优惠政策,让利于企业,对地方财源建设会直接或间接产生一定影响。因此,一部分人认为,“投资上去了,经济效益下来了”,“节能减排做好了,地方财政收入减少了”。 笔者认为,推进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既是坚持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需要,也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全县人民根本利益的需要。因此,必须走出上述认识的“三大误区”,围绕节能减排正确处理好五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与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关系,把推进新型工业化与节能减排有机统一起来。二是处理好与传统产业发展的关系,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步伐,通过对传统产业进行先进、适用的技术改造,使其逐步达到节能减排目标。三是处理好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关系,用循环经济的理念来规划、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发展对资源的依赖度,在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产业间、不同行业的高新技术产业间实现循环和利用,通过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来促进节能减排。四是处理好与提高经济效益、改善生态环境的关系,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作为发展的前提条件,从节能降耗中求发展,从保护环境中求发展。五是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统一起来,把企业、地方的局部利益与国家的全局利益统一起来。 推进工业领域的节能减排,必须标本兼治,多管齐下。从实际出发,当前应从四个方面采取措施,狠抓落实。 第一,抓好宣传培训。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宣传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减排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和先进典型,弘扬勤俭节约的精神,曝光浪费能源的现象,营造“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浓厚氛围。教育部门要将节能减排知识纳入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在各类学校开展能源、资源、环境、国情和节能减排教育。各级工会、共青团组织要重视和加强广大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的节能减排教育,广泛开展节能减排合理化建议活动。科协部门要围绕节能减排开展系列科普活动,并对重点能耗排污企业实行技术、管理、统计等培训,大力倡导科学用能、节约用能、减少排污、保护环境的新风尚,使节能减排成为每个公民的良好习惯和自觉行动。 第二,强化目标管理。建立节能减排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严格的评价考核体系。工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十一五”期间工业生产的节能减排总体规划,并逐项分解工业企业年度节能减排考核目标。要落实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重点能耗排污企业公报制度,每年对重点能耗排污企业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公布。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把节能减排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与此同时,政府要对在节能减排管理或节能减排科学技术研究、推广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国家节能减排法律法规、严重浪费能源、污染环境的行为,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三,突出重点领域。抓好重点行业节能减排。突出抓好特色选冶、林产化工和建材生产等重点耗能排污行业的节能减排。矿产加工业:采用节能减排新工艺、新技术,提高加工利用水平,加快延伸产品链条,增加品种,提高质量,促进产业升级换代。力争到“十一五”期末,矿产加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15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下降21以上。建材生产业:积极发展新型干法旋窑水泥或新上水泥粉磨站,逐步淘汰技术落后的立窑水泥生产能力,到“十一五”末全县新型干法水泥比例要达到70以上。要加快推广使用废渣砖、砌块砖、页岩砖等墙体材料的生产技术,加强工业炉渣、煤矸石、粉煤灰等工业废渣的开发与利用。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建材产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20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下降25以上。林产化工业:发挥资源优势,以集约化、精细化为方向,促进林产化工、黄姜加工等产业延长产业链,实
一、“十一五”时期,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9.1%,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4.29%和12.45%,基本实现了“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约束性目标,扭转了“十五”后期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上升的趋势,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了重要贡献,也为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充分认识做好“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十二五”时期,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消费结构持续升级,我国能源需求呈刚性增长,受国内资源保障能力和环境容量制约以及全球性能源安全和应对气候变化影响,资源环境约束日趋强化,“十二五”时期节能减排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任务十分艰巨。特别是我国节能减排工作还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进难度增大、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基础工作薄弱、能力建设滞后、监管不力等问题。这种状况如不及时改变,不但“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难以实现,还将严重影响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各地区、各部门要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全局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进一步把节能减排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作为检验经济是否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标准,下更大决心,用更大气力,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加快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进一步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格局。要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着力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进一步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要求。要进一步明确企业的节能减排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细化和完善管理措施,落实目标任务。要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大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推广力度,真正把节能减排转化为企业和各类社会主体的内在要求。要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促进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
四、要全面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监督检查,严格考核问责。发展改革委负责承担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推动节能降耗工作;环境保护部为主承担污染减排方面的工作;统计局负责加强能源统计和监测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立即部署本地区“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和进度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和中央企业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狠抓贯彻落实,坚决防止出现节能减排工作前松后紧的问题,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
今年以来,国务院、省政府先后印发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国发〔〕15号和鲁政发〔2007〕39号),逐级下达了节能减排任务目标,对有关工作作了具体部署。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指示要求,确保完成我市“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围绕实现 “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动员全社会力量,扎实做好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到,万元gdp能耗由的0.94吨标准煤下降到0.73吨标准煤以下,降低22%;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由20的15.76立方米下降到12.61立方米以下,降低20%;二氧化硫(so2)总排放量由年的5.89万吨减少到5.48万吨,减少6.94%;化学需氧量(cod)总排放量由1.86万吨减少到1.52万吨,减少18%;全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平均不低于8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
(三)有效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继续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信贷政策,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支持节能减排与高新技术项目建设,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和产能过剩行业的信贷投放。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安全和城市规划等规定和要求)。实行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开制度。建立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节能减排指标完成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机制。凡是新上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生产能力的项目,必须由所在地政府和企业提出淘汰相应落后生产能力的具体意见和措施,作为审批项目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的各项政策。落实国家调整出口退税、加征出口关税、削减出口配额、将部分产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等措施,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差别电价标准。自起,加价标准淘汰类企业每千瓦时提高到0.15元,限制类企业每千瓦时提高到0.04元;自起,加价标准淘汰类企业每千瓦时提高到0.20元,限制类企业每千瓦时提高到0.05元。每年组织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禁止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在电价、地价、行政收费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督促其加大节能减排力度,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
(四)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认真落实《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品生产能力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96号),“十一五”期间,全市淘汰落后工艺和装备2大类、11项。其中,关停小火电机组10万千瓦。对列入国家明令淘汰关停的生产能力一律不得进行出租、转让、出售或异地转移生产。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各级政府要依法予以关停,有关部门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停止供电。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市区、开发区,严格控制安排投资项目,实行项目“区域限批”。建立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监督举报制度。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市财政和有条件的市区(开发区)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广泛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工艺改造提升机械、化工、轻工、纺织、建材、食品六大传统产业,着力培植运输设备、电子信息、机电工具、轻纺服装、食品医药五大产业群,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努力降低单位产值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五)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制定促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政策措施和中长期规划,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沼气、生物质能、潮汐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强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的科研、开发和建设,实施示范工程。“十一五”期间,全市用沼气3万户,大中型沼气工程8处,年产沼气0.35亿立方米,适宜地区25%以上的农户、200个畜禽养殖场和农产品加工企业使用沼气能源;太阳能热水器年增0.85万平方米,达到26.18万平方米。加强资源调查评价,研究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热源用于城市区域供热,提高城市热化率。稳步发展替代能源,制定燃料乙醇发展和乙醇汽油推广规划,鼓励使用醇类燃料、燃料电池等节能环保型混合动力交通工具。抓好水煤浆替代重油燃料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采用财政补助、银行贷款贴息、奖励等方式,吸引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和外资支持可再生能源利用共性关键技术与装备的研发及产业化,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六)加快发展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和《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鲁发〔2006〕14号),加快发展服务业,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方向,拓宽领域,扩大规模,优化结构,增强功能,提高水平。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放宽市场准入,允许各类资本进入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以外的所有服务业领域。发展一批现代服务业龙头企业,提高服务业在三次产业中的比重。到20,培植1户年销售额过100亿元的大型连锁经营企业,2—3户年销售额过5亿元的中型连锁企业,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6%以上,到年达到700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32%。突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高新技术产业从加工装配为主向自主研发制造延伸,推动自主创新成果转化,加快建设国家级、省级技术开发中心,尽快形成一批高新技术骨干企业、名牌产品。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海洋技术、新材料四大高新技术产业,到2010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到35%以上。
(七)加快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电力、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以及工业锅炉(窑炉)改造项目;通过上大压小的方式,逐步淘汰服役时间较长、装机规格较小、煤耗较高的热电机组,鼓励建设集中供热项目;组织实施1个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和1个城市绿色照明示范工程;培育5个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省级示范项目,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60万平方米;启动5个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示范推广项目;推广无污染、资源循环型建材产品,着重加快木塑复合材料工业化生产和应用;推广高效照明产品,重点发展led半导体照明产业;积极推广高效节能灯,在市直机关率先更换节能灯;积极组织推荐节能效果好、技术水平高的项目申报省100项重大节能技术、100项重大节能装备、100项重大节能项目,争取政策扶持;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每年支持一批重大信息技术改造项目、重大节能电子信息项目。
(八)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全市新XX市污水处理能力14万吨/日、再生水利用能力3万吨/日,形成化学需氧量(cod)年削减能力8400吨;20,全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5万吨/日,形成化学需氧量(cod)年削减能力1500吨。加大工业废水治理力度,组织排污企业开展新一轮限期治理,进一步提高外排废水标准和稳定达标率。加快城市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把污水管网作为城市建设的重点,尽快配套完善。制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监督管理办法。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开展全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和划分工作,编制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九)推动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十一五”期间,全市投运脱硫机组297万千瓦,其中新建燃煤电厂同步投运脱硫机组150万千瓦,二氧化硫削减率达到6.94%;2007年,投运脱硫机组42万千瓦,二氧化硫削减率达到1.5%。到“十一五”末,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
(十)多渠道筹措节能减排资金。节能减排资金主要依靠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和社会资金投入。建立以企业、社会等投资为主体,政府投资为辅助的多元节能减排投资机制。整合土地出让、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农业等相关资金,集中财力支持节能减排项目。地方政府是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大力推进市场化融资,加大对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投入力度,并积极争取省里对重点建设项目给予支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企业承担污染治理责任,加快工业污染源治理。各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要制定年度污染减排实施计划,对列入年度污染减排实施计划的工业企业治理项目,给予必要的支持,并对污染减排计划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度检查。
(十一)深化循环经济试点。按照《XX省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围绕省循环经济“123” 工程工作部署,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遵照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着力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和产品,降低经济发展对资源的依赖度。从资源开采、生产消耗、废弃物利用和社会消费等环节,加快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着力抓好列入省重点培育的循环经济市、园区、企业循环经济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指导全市循环经济工作深入开展。在电力、化工、酿造、建材、食品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推进循环经济发展,重点抓好三角华达轮胎复新有限公司30万条全钢子午胎翻新和100万条胎面翻新等项目建设。开展农业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作。建立健全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发布各市区、开发区循环经济发展情况。
(十二)实施水资源节约利用。全面实施《XX省“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XX省地表水水功能区划》、《XX省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划》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海水利用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07〕32号)、《XX省节约用水办法》(省政府令第160号)。加快实施电力、化工、纺织等重点行业节水改造及矿井水利用、海水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十一五”期间,新增海水淡化能力265万立方米/年、直接利用海水25亿立方米/年;重点抓好XX金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XX市大业金矿矿井水利用,增加矿井水利用量。大力推广农业节水灌溉。在城市强制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力争“十一五”末实现节水器具的全覆盖。
(十三)推进资源综合利用。认真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加强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认定管理和日常监管。总结推广一批资源综合利用先进技术和工艺。大力开展以共伴生矿和工业废渣、废水、废气为重点的资源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建设功能齐全、覆盖城乡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规范再生资源市场秩序。到2010年,全市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提高到65%。严格执行《XX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81号),按照有关规划要求完成“禁实”目标,扶持一批优质新型墙体材料示范生产线。实施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加快开发秸秆利用新技术,推进作物秸秆燃料、化肥、饲料产业化步伐。到2010年,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其中高速公路等主要交通干线沿线、机场周边地区、大中城市郊区及粮食主产区等重点区域,利用率达到93%以上。
(十四)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制订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加强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城乡、区域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各市区、开发区要建立健全垃圾收集系统,建设规范的无害化垃圾处理厂。大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实行村收集、镇转运、市区(开发区)集中处理的流程模式,实现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共享。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充分回收垃圾中的废旧资源,发展垃圾综成处理系统,鼓励垃圾焚烧发电和供热、填埋气体发电和供热,发展垃圾综合利用技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十五)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依托专家和专业机构,扩大清洁生产审核面,提高审核质量。积极指导企业进行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对污染物总量负荷较高以及使用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抓好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评估,督导企业严格按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提出的实施方案,搞好节能减排项目建设。加快研究支持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的配套政策。科学合理地使用化肥、农药,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搞好农业标准化建设,加大测土配方施肥财政补贴力度,逐步提高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和肥料利用率,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推进建筑业清洁生产工作。
(十六)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加快建设节能减排技术支撑体系,在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和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中,优先安排一批节能减排重大技术项目,攻克一批节能减排关键和共性技术。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支撑平台建设,发挥高校、科研单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的研发优势,研发一批先进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优化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转化的政策环境,积极推动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建设。
(十七)加快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实施一批节能减排重点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及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和循环经济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加快采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对冶金、水泥、有色金属、电力、化工、造纸等行业进行技术改造。落实节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节能减排技术。加强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及农业节水、节肥、节药等资源节约技术推广。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探索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投入新机制,鼓励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十八)加快建立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制定加快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的政策措施,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培育节能服务市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重点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以及党政机关办公楼、公共设施和学校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
(十九)推进环保产业健康发展。按照《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2007年修订)》,培育一批环保骨干企业,推广一批环保先进设备和技术。积极推进环境服务产业发展,研究提出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的政策措施。在工业污染源防治、城市环境基础建设、固体废弃物处理等经营活动领域,积极推进环保设施的企业化、社会化、专业化运营。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或设施运营。建立环保设施社会化运营单位激励制度和自行运营不达标企业退出及淘汰机制。
(二十)加强国内外交流合作。充分利用各种对外交流渠道,积极推动我市与国内外科研机构、企业、院校在节能减排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追踪当代国际前沿技术,做好国外先进节能环保技术、管理经验和设备的引进、消化、吸收、推广工作。在搞好科技项目合作的基础上,推进人才、信息、培训等方面合作,不断拓宽节能环保国际合作的领域和范围,提高节能环保国际合作水平。
(二十一)建立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级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对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对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对政府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进一步完善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和污染物削减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二十二)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监测和考核体系。对所有耗能单位和污染源进行调查摸底。市统计局要建立健全涵盖全社会的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区域间流入流出及利用效率的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体系,实施市和市区、开发区单位gdp能耗指标季度核算制度。建立完善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能耗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加强能源统计巡查和监测。市环保局要制定并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统计和监测办法,完善统计和监测制度,建立环境统计系统。建立并逐步完善污染物排放数据网上直报系统,落实污染减排定期调度制度。抓好市和市区、开发区在线监测联网,对重点监管企业污染排放、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水质、主要河流断面的水质、主要水源地水质、中心市区建成区空气质量等五个方面,实施在线自动监控,构建污染物排放立体监测体系并向社会公布监控数据。市统计局要会同市经贸委、环保局、水利局等部门,继续做好单位gdp能耗、工业增加值能耗、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公报工作,进一步完善建设节约型社会统计公报制度。
(二十三)建立健全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执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42号)有关规定,在项目审批过程中,严格审查节能评估情况;对达不到能耗准入条件的高耗能企业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备案。市经贸委要加强对“能评”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把排污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性条件。对超过总量指标、重点项目未达到目标责任要求的地区,要实行区域限批,暂停审批该区域与削减污染物排放无关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建立实施“企业限批”、“局部限批”、“区域限批”制度。加强“三同时”管理,严把项目验收关。对建设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运、久拖不验、超期试生产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并暂停审批其新上项目的环评文件。
(二十四)强化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管理。研究制定重点企业节能管理办法,加强百户重点用能企业和百户重点排污企业管理。“十一五”期间,全市百户重点耗能企业实现节能54.41万吨标准煤,其中45户省重点企业实现节能43.06万吨标准煤;其中到2007年底前,实现节能21.77万吨标准煤,45户省重点企业实现节能17.23万吨标准煤。加强对重点企业节能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和节能第一责任人制度。完善节能计量、统计等基础工作,落实《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加强对企业节能管理人员和重点用能岗位操作人员的节能培训。组织开展用能设备检测,编制节能规划。重点耗能企业要按照要求,组织实施能源管理师制度。实行能源审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公告制度,定期公布重点企业能源消耗与节约情况,对未完成节能目标责任任务的企业,强制实行能源审计。开展节能对标活动,对照国际国内同行业能耗先进水平和节能标准,加大节能管理和技术进步力度,提高企业的节能管理和技术水平。总结推广节能减排先进经验,开展创建节约型企业活动。建立重点排污企业档案,所有重点监管企业凡在技术上能够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要尽快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实现与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联网。加强对重点监管企业污染减排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将“十一五”污染减排指标分解到每一个重点企业,指导编制分年度污染减排计划,全面落实污染减排责任,加强内部污染减排管理,定期对各生产工艺(环节)进行污染减排的量化考核。实行重点监管企业污染排放定期报表统计制度,对未完成年度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的企业,当地政府要予以限产限排直至停产整顿;对整顿后仍不能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的,要依法予以关停。限产限排及停产整顿期间,不得审批该企业与减排任务无关的项目。
(二十五)加强节能环保发电调度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强差别发电量计划管理,优先安排清洁、高效和资源综合利用机组发电,按照《XX省发电量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加强对计划执行的考核监督。研究制定有利于节能减排的发电调度办法,提出我市电力工业优化资源配置的意见,抓紧出台替代发电管理办法,鼓励高效环保机组替代低效机组发电。研究推行发电权和排污权交易,逐年削减小火电机组发电上网小时数,实行按边际成本上网竞价,通过市场竞争将小火电机组的排污总量指标交易给大型发电机组。建立电力需求侧管理长效机制,提高终端用电效率,设立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加强热电机组管理,实施现役热电机组在线监测。继续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鼓励全社会自觉通过避峰、移峰等用电措施削峰填谷,制定配套政策推进能效电厂试点工作。
(二十六)严格建筑节能管理。大力推广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能耗限额标准全过程监督管理,实施建筑能效专项测评,严把施工许可关,完善施工图建筑节能专项设计审查制度,对施工图节能设计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实施建筑节能评审认定,未经节能评审认定的工程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备案,不得销售使用。自20起,所有新建商品房销售时,在买卖合同等文件中要载明耗能量、节能措施等信息。以党政机关办公建筑为突破口,启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建立并逐步完善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监管体系。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实行供热计量收费。新建建筑全部达到按热计量收费条件,既有建筑逐步实行热计量节能改造,重点是对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热计量节能改造,逐步实行用热计量收费。2007年,着力抓好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能耗限额标准的监管工作,完成采暖费补贴“暗补”变“明补”改革,建立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能耗定额制度。
(二十七)强化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管理。实施公交优先战略,逐步建立以公共汽车为主体、出租汽车等其他交通方式为补充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积极发展“节能公交”,完善公交节能体系。控制高耗油、高污染机动车发展,严格执行乘用车、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建立汽车产品燃料消耗量申报和公示制度。严格实施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并适当提高排放标准。继续实行财政补贴政策,加快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公布实施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推进替代能源汽车产业化。运用先进科技手段提高运输组织管理水平,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的协调和有效衔接。
(二十八)加大实施能效标识和节能节水产品认证管理力度。加强引导,提高节能节水产品认证及能效标识社会认可程度,扩展认证范围,落实能效标识制度,建立扶持激励机制,提高节能产品生产与利用的普及率。强化监管,杜绝虚假认证、恶意逃避认证行为。建立健全举报和投诉处理等社会监督机制。实施专项市场监督检查,推动节能节水和能效标识、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规范认证行为。加快节能认证技术开发、示范和推广,建立以认证机构为主体的节能认证技术创新体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吸收引进国外先进的节能认证技术。
(二十九)加强节能环保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节能监管监察体制,整合现有资源,规范各级节能、环保监管监察机构设置。进一步健全节能管理体系,充实节能管理人员队伍。建立健全市监管、单位负责的污染减排监管体制。重点加强对市区、开发区基层环保部门监测能力和执法能力的标准化建设。大力支持各级环境监测和监察机构标准化、信息化体系建设。扩大国家重点监控污染企业实行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实施“XX数字环保工程”,建设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加强节能监察、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及环境监测站、环保监察机构、城市排水监测站建设,适时更新监测设备和仪器,开展人员培训。各级节能减排监察监管机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支持国家节能产品质检中心建设。加强节能减排统计能力建设,充实统计力量,适当加大投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作用。
(一)主要目标。到20xx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按XX年不变价格计算)从XX年的0.79吨标煤/万元下降到0.66吨标煤/万元,比十五期末下降16%。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区城市和列入国家、省循环经济试点的城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总体水平下降18%;东西两翼地区和粤北山区城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总体水平下降16%;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总体达到21世纪初国际先进水平。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20%;全省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在XX年的基础上均削减15%,分别控制在89.9万吨和110万吨以内;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60%以上,其中山区达到50%以上,5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市区达到7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
(二)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落实责任分工,突出重点难点,建立节能减排的长效工作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扎实做好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实现十一五期间我省节能减排目标,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相结合,形成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倒逼机制;坚持强化责任、健全法制、完善政策、加强监管相结合,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坚持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技术进步、强化工程措施、加强管理引导相结合,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显著减少污染物排放;进一步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格局,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主要目标。到,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869吨标准煤(按价格计算),比的1.034吨标准煤下降16%,比20的1.276吨标准煤下降32%;“十二五”期间,实现节约能源6.7亿吨标准煤。20,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47.6万吨、2086.4万吨,比20的2551.7万吨、2267.8万吨分别下降8%;全国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8.0万吨、2046.2万吨,比年的264.4万吨、2273.6万吨分别下降10%。
(三)合理分解节能减排指标。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节能潜力、环境容量及国家产业布局等因素,将全国节能减排目标合理分解到各地区、各行业。各地区要将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层层分解落实,明确下一级政府、有关部门、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排污单位的责任。
(四)健全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加强能源生产、流通、消费统计,建立和完善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制度以及分地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指标季度统计制度,完善统计核算与监测方法,提高能源统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修订完善减排统计监测和核查核算办法,统一标准和分析方法,实现监测数据共享。加强氨氮、氮氧化物排放统计监测,建立农业源和机动车排放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完善节能减排考核办法,继续做好全国和各地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公报工作。
(五)加强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把地区目标考核与行业目标评价相结合,把落实五年目标与完成年度目标相结合,把年度目标考核与进度跟踪相结合。省级人民政府每年要向国务院报告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有关部门每年要向国务院报告节能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国务院每年组织开展省级人民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和国有企业业绩管理,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并对成绩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六)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强化节能、环保、土地、安全等指标约束,依法严格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审查,严格贷款审批。建立健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责任制,严肃查处越权审批、分拆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出口。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必须坚持高标准,严禁污染产业和落后生产能力转入。
(七)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抓紧制定重点行业“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将任务按年度分解落实到各地区。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指导、督促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安排资金,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央财政统筹支持各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对经济欠发达地区通过增加转移支付加大支持和奖励力度。完善淘汰落后产能公告制度,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严格控制国家安排的投资项目,暂停对该地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核准、审批和备案手续;对未按期淘汰的企业,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对虚假淘汰行为,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和地方政府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重点支持对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大的重点项目和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提高加工贸易准入门槛,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合理引导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
(九)调整能源结构。在做好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基础上发展水电,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发展核电,加快发展天然气,因地制宜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到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1.4%。
(十)提高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分别达到47%和8%左右。
(十一)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实施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节约替代石油、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节能改造工程,以及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和节能能力建设工程。到2015年,工业锅炉、窑炉平均运行效率比2010年分别提高5个和2个百分点,电机系统运行效率提高2-3个百分点,新增余热余压发电能力万千瓦,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4亿平方米以上,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6000万平方米,高效节能产品市场份额大幅度提高。“十二五”时期,形成3亿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
(十二)实施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改造提升现有设施,强化脱氮除磷,大力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加强重点流域区域污染综合治理。到2015年,基本实现所有县和重点建制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全国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4200万吨,新建配套管网约16万公里,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形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削减能力280万吨、30万吨。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程,形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削减能力140万吨、10万吨。实施脱硫脱硝工程,推动燃煤电厂、钢铁行业烧结机脱硫,形成二氧化硫削减能力277万吨;推动燃煤电厂、水泥等行业脱硝,形成氮氧化物削减能力358万吨。
(十三)实施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再制造产业化、餐厨废弃物资源化、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示范推广等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建设100个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80个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示范城市、50个“城市矿产”示范基地、5个再制造产业集聚区、100个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示范工程。
(十四)多渠道筹措节能减排资金。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所需资金主要由项目实施主体通过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社会资金解决,各级人民政府应安排一定的资金予以支持和引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的主体责任,严格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和管理,国家对重点建设项目给予适当支持。
(十五)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建立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把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地方政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加大考核和监督力度。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作为控制地区能源消费增量和总量的重要措施。建立能源消费总量预测预警机制,跟踪监测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和高耗能行业用电量等指标,对能源消费总量增长过快的'地区及时预警调控。在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以及城乡建设和消费领域全面加强用能管理,切实改变敞开口子供应能源、无节制使用能源的现象。在大气联防联控重点区域开展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试点。
(十六)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依法加强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现节能2.5亿吨标准煤。落实目标责任,实行能源审计制度,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建立健全企业能源管理体系,扩大能源管理师试点;实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加快实施节能改造,提高能源管理水平。地方节能主管部门每年组织对进入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的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公告考核结果。对未完成年度节能任务的企业,强制进行能源审计,限期整改。中央企业要接受所在地区节能主管部门的监管,争当行业节能减排的排头兵。
(十七)加强工业节能减排。重点推进电力、煤炭、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工、建材、造纸、纺织、印染、食品加工等行业节能减排,明确目标任务,加强行业指导,推动技术进步,强化监督管理。发展热电联产,推广分布式能源。开展智能电网试点。推广煤炭清洁利用,提高原煤入洗比例,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实施工业和信息产业能效提升计划。推动信息数据中心、通信机房和基站节能改造。实行电力、钢铁、造纸、印染等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新建燃煤机组全部安装脱硫脱硝设施,现役燃煤机组必须安装脱硫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要进行更新改造,烟气脱硫设施要按照规定取消烟气旁路。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全部加装脱硝设施。钢铁行业全面实施烧结机烟气脱硫,新建烧结机配套安装脱硫脱硝设施。石油石化、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实施脱硫改造。新型干法水泥窑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配套建设脱硝设施。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重金属污染防治,以湘江流域为重点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
(十八)推动建筑节能。制定并实施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从规划、法规、技术、标准、设计等方面全面推进建筑节能。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提高标准执行率。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实施“节能暖房”工程,改造供热老旧管网,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和能耗定额管理。做好夏热冬冷地区建筑节能改造。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推广使用新型节能建材和再生建材,继续推广散装水泥。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完善能源审计、能效公示,推动节能改造与运行管理。研究建立建筑使用全寿命周期管理制度,严格建筑拆除管理。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严格防止和纠正过度装饰和亮化。
(十九)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加快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交通运输结构。积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科学合理配置城市各种交通资源,有序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提高铁路电气化比重。实施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城市试点,深入开展“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推广公路甩挂运输,全面推行不停车收费系统,实施内河船型标准化,优化航路航线,推进航空、远洋运输业节能减排。开展机场、码头、车站节能改造。加速淘汰老旧汽车、机车、船舶,基本淘汰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加快提升车用燃油品质。实施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在有条件的重点城市和地区逐步实施第五阶段排放标准。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探索城市调控机动车保有总量,积极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二十)促进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加快淘汰老旧农用机具,推广农用节能机械、设备和渔船。推进节能型住宅建设,推动省柴节煤灶更新换代,开展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发展户用沼气和大中型沼气,加强运行管理和维护服务。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的比例达到50%以上,鼓励污染物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分布式、低成本、易维护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鼓励使用高效、安全、低毒农药,推动有机农业发展。
(二十一)推动商业和民用节能。在零售业等商贸服务和旅游业开展节能减排行动,加快设施节能改造,严格用能管理,引导消费行为。宾馆、商厦、写字楼、机场、车站等要严格执行夏季、冬季空调温度设置标准。在居民中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家电、照明产品,鼓励购买节能环保型汽车,支持乘用公共交通,提倡绿色出行。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限制过度包装,抑制不合理消费。
(二十二)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实行更加严格的建筑节能标准。加快公共机构办公区节能改造,完成办公建筑节能改造6000万平方米。国家机关供热实行按热量收费。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创建2000家示范单位。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格用车油耗定额管理,提高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比例。建立完善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加强能耗监测平台和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支持军队重点用能设施设备节能改造。
(二十三)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的宏观指导。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意见。编制全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重点领域专项规划,指导各地做好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研究制定循环经济发展的指导目录。制定循环经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深化循环经济示范试点,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建立完善循环经济统计评价制度。
(二十四)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编制清洁生产推行规划,制(修)订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发布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方案。重点围绕主要污染物减排和重金属污染治理,全面推进农业、工业、建筑、商贸服务等领域清洁生产示范,从源头和全过程控制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降低资源消耗。发布清洁生产审核方案,公布清洁生产强制审核企业名单。实施清洁生产示范工程,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技术。
(二十五)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共伴生矿产资源及尾矿综合利用,建设绿色矿山。推动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冶炼和化工废渣、建筑和道路废弃物以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林废物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利废新型建筑材料。废弃物实现就地消化,减少转移。到2015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2%以上。
(二十六)加快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加快“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再生资源规模化利用。培育一批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矿山机械、办公用品等再制造示范企业,发布再制造产品目录,完善再制造旧件回收体系和再制造产品标准体系,推动再制造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加快建设城市社区和乡村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二十七)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健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制度,完善分类回收、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鼓励开展垃圾焚烧发电和供热、填埋气体发电、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鼓励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泥。
(二十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定区域、行业和产品用水效率指标体系。推广普及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加快重点用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加强城乡生活节水,推广应用节水器具。推进再生水、矿井水、海水等非传统水资源利用。建设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创建示范城市。到2015年,实现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30%。
节能减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根据淮资源环境办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我校节能减排工作和节约型校园建设,结合我校实际于2017年9月份开展节能低碳进校园活动,为了更好的把活动实施下去,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本着“节约资源,降低能耗,保护环境,和谐发展”的原则,,在全校范围大力开展节能减排活动,使节约意识深入人心,成为全体师生的自觉行动。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任务
为把节能低碳进校园活动活动工作落到实处,学校领导十分重视这项活动,学校成立了“节能减排”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每个部门的负责人为节能低碳环保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第二负责人,把节能工作职责层层落实到人。
三、节能减排主要内容
(一)节约用电
1.杜绝长明灯、白昼灯。办公室、教室、实验室等场所光线好时不宜开灯,少开灯,人走路时要关灯;通过在楼梯间等公共场所安装声控、灯光控制开关等措施,达到节电的目的。
2降低办公设备的电耗和备用能耗。合理开启和使用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电器设备,最大限度地减少能源消耗。
3.加大道路、教学楼等公共区域照明设施的整体规划和技术改造力度,在能够使用节能灯具的地方一律采用节能灯具,实施绿色照明。
4办公室、值班室严禁使用电炉、电暖器、火炉等电器。
(二)节约用水
1加强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严格检查跑、冒、滴、漏现象,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2自觉养成节约用水的习惯,随意关水龙头,杜绝长时间流水现象。
三。学生们被要求在教室里用饮水机喝水,并按需索取,不得浪费。
4加强对现有节水设备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做到物尽其用;有计划地改造洗漱拖把和传统冲厕厕所,逐步安装节水计量装置。
(三)节约用材
1加快校园网建设步伐,积极推进校园网上办公,使学校文件资料尽可能通过校园网提交,推进无纸化办公。
2学校的复印、印刷等办公用纸要严格管理和控制。学校交付的纸质材料和日常文件应双面打印。
三。严格采购、管理和使用各类办公用品、化学品、试剂、实验材料等耗材,避免盲目性。
(四)资源综合利用
1科学管理和调配设备,加强设备共享,提高设备完好率和利用率。
2.加强实验室及现代化教学设施的管理,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构建面向全校的教学服务体系,实现教学资源的开放和共享。
3.加大对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元素等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层层落实责任,从源头上杜绝有毒有害物品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加强实验室危险废物**和处置,杜绝废液直接排放和随意处置的现象。
4加强医务室管理,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规定》,杜绝医疗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四、任务分解及工作措施
我校节能减排活动要紧密结合“创建节约型校园”工作,在广大师生中广泛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教育大家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扎实做好节能减排各项工作。
(一)政教处、团支部要利用校园网、校报、校园广播等宣传平台,加大对节能减排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充分认识学校开展节能减排活动的重要意义,努力将节能减排工作变为师生的自觉行动。
(二)学校工会要围绕“创建节约型校园”活动主题,组织广大职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教育大家从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粒粮食、每一张纸、不乱抛乱撒生活垃圾做起,共同创建文明、优美的校园环境。
(三)教导处要结合教育教学改革,在有关课程中增加节能、节水、节粮、节材、环境保护等教育内容,认真落实节能环保教育进入课堂教学,采取专题报告会、课外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学生节能减排教育的力度,真正将节能环保进学校工作落到实处。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同事: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关于节能减排的号召,提高我公司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实践能力,更好地应对资源短缺和环境污染问题,公司特制定了一套综合性工作方案,旨在全面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该方案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1.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单位能源消耗。
2. 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推动低碳经济发展。
3. 减少对资源和环境的损害,倡导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
二、具体措施
1. 强化能源管理
(1)成立能源管理小组,负责能源使用情况的监测、数据分析和节能措施的制定。
(2)建立能源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能源指标和责任。
(3)加强对能源消耗的监测和统计,定期进行能源审计,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2. 推广节能技术
(1)建立节能技术数据库,收集和推广各种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
(2)鼓励员工学习先进的节能技术知识,提高节能意识和技能。
(3)开展节能技术培训活动,提供专业指导和支持,推广应用先进的节能设备。
3. 加强能源管理和消耗的监控
(1)安装能源监控系统,实时监测各个部门的能源消耗情况。
(2)建立能源消耗警报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能源消耗异常情况。
(3)对能源消耗高的重要设备和环节进行重点监控和调整。
4. 提倡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
(1)推动产品绿色设计,减少使用有害物质和能源的产品。
(2)倡导员工绿色出行,鼓励步行、骑行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组织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引导员工垃圾分类、节水节电和回收利用。
5. 完善评价机制和激励措施
(1)建立能源节约和减排的评价指标体系,对各部门进行考核和评比。
(2)设立节能减排优秀单位和个人奖励制度,激励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工作。
三、机构设置与任务分工
本次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将由能源管理小组牵头推进,具体任务分工如下:
1. 能源管理小组
负责制定和实施节能减排方案,监测和统计能源使用情况,协调各部门的节能措施。
2. 各部门
每个部门需要成立自己的节能小组,负责本部门的能源管理和节能工作,监测和控制能源消耗情况。
3. 人力资源部
负责组织节能减排技术培训、环保宣传和动员活动,协助能源管理小组做好节能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四、实施与督导
1. 本综合性工作方案将于即日起开始实施,各部门需根据分工计划和时间节点,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
2. 能源管理小组将定期召开会议,对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和督导。
3. 评估和评价将由能源管理小组负责,按照约定的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价,并向公司领导报告。
我们坚信,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和积极参与,本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顺利实施将能够有效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推动公司在节能减排方面的持续发展,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通知。
公司领导
办公室的能源消耗也许看起来不值一提,但天长日久,每一种微不足道的浪费都会成可观的数字,正所谓滴水成河,聚沙成塔。现就办公室节能减排方面谈一点个人看法和建议:
一、电脑使用方面
很多人下班的时候,电脑关了机,就认为没事了,其实不然,关了电脑后,请一定记得要拨下电源,或者按掉插座上的电源开关。实例数字证明关机后不关总电源,会额外消耗30%左右的电能。而且,没有拨除电源的话,夜晚如果有雷击也会通过在户外的电话线网线来烧掉电脑主板,造成硬件损伤。
另外,应为办公电脑设置合适亮度,将电脑显示器亮度调整到一个合适的值。显示器亮度过高既会增加耗电量,也不利于保护视力。
二、空调使用方面
办公室应在下班前20分钟关闭空调。因为办公室内的温度在空调关闭后将持续一段时间。下班前20分钟关闭空调,既不会影响室内人员工作,又可节约大量的电能。
三、通迅工具使用方面
如何降低办公通讯费用,花更少的钱,办更多的事呢。其实,有一个很好的方法,哪就是xx,用xx和好友家人常联系已经是不可少一项生活项目,基本上现在每个部门也都有专职xx挂在线上,可能偶尔的打字联系一下大家会做,但是,真正有很多话要说时又会忍不住拿起手机打长途。其实,只要给电脑装上一只小小的耳麦,大约8-10元,特好的也才15元左右。就可以不花钱用长途了,xx的语音通迅比手机的信号要好,而且音量又可以自己调节,甚至支持多人同时语音,开个电话会议都没问题。传真机也可以用xx取代,给要发送的非电子档文稿用数码拍下后,转存在电脑里存为JPEG格式,然后利用xx的文件传输功能传给对方。然后接收方再根据需要或直接浏览,或打印出来。
四、纸张使用方面
机关打字室是吃纸的大户,每天都要用到纸张,这方面的节约大有文章可做。
1、贯彻“不可印的坚决不印,可印可不印的尽量不印,必须印的尽量少印”的原则。在打印机旁的醒目位置贴上“节约用纸,善待资源”之类的提示语,提醒人们时时刻刻不要忘记保护资源;
2、大家要养成在电脑上阅读而不是打印出来的习惯,大力推进电子化办公;
3、双面用纸。除了正式的公文外,单位内部流通的文件尽量使用双面打印;给复印机和打印机配备一个托盘,以便于再利用只打了单面的纸张。同时将使用说明置于打印机和复印机上,以告知使用者将空白的一面朝上或朝下。但有关财务、个人或者通讯录等纸张不得再用;
4、打印时,适当将字体缩小、页边距缩窄,这样每页纸能容纳更多内容;
5、各类图纸认真审核无误后打印,减少错误图纸打印;
6、打印各类文档前要先设置好打印区域(尤其是EXCEL表格)并预览,确认无误后再打印;
7、无法再印的单面纸不要丢弃,作为草稿纸使用;
8、推行电子政务,尽量使用电子邮件代替纸类文档,减少传真用纸。或者将纸质传真扫描成电子版,发电子邮件,节约纸张和电话费;
9、不要把废纸扔到垃圾桶,而是放到废纸回收箱。在办公室中设置废纸回收箱,将已经充分利用的纸张、废报纸、废书等放入回收箱中,积满一定数量即可卖废品,既回收了纸张,又为办公室创造了经济效益;
10、常用的表格应该统一印刷;
11、改掉原有的“使用——丢弃”模式,采取“使用——回收”模式,把用过的单面纸和双面纸分开整齐放置,以便回收再利用。
节约是意识,节约是责任,节约是品质,节约是美德,节约是境界!
一、竞赛主题:
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
二、竞赛形式:
分预赛和决赛两种形式
三、竞赛内容:
《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影响评估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可再生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市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三比两降”节能减排竞赛活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省、市关于干部职工节能减排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活动由县政府办公室、县总工会负责,为确保竞赛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成立竞赛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总工会,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知识竞赛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五、参赛范围
各乡镇(场、办、产业集聚区)、县直各单位
六、时间安排
此次竞赛活动分为2个阶段:
1、安排部署阶段(20__年5月至6月)
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要通过召开会议、宣传报道等多种形式,推动本单位、本行业、本部门积极组织参加竞赛活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深入学习节能减排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干部职工节能减排意识。
选拔赛由单位负责组织,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节能减排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确保做到全员参与。
2、预决赛阶段(20__年7月至8月)
比赛由县竞赛组委会负责组织。各单位要至少选取一支表现突出的代表队,代表单位参加全县比赛,并将参赛队伍名单于6月30日之前报县节能减排知识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报名表格见附件)。预赛采取笔试办法产生前12名进入决赛(决赛的有关要求见附件)。
七、奖励办法
本次知识竞赛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对获奖代表队颁发奖杯证书和奖品。
设立组织奖3名,对竞赛活动组织有力,表现突出的单位颁发组织奖。
八、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要充分发动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竞赛活动中来,力争通过节能减排知识竞赛,进一步强化节能减排意识。
2、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要以节能减排知识竞赛活动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推动所属单位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节能减排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迅速掀起学习热潮,扩大竞赛的知晓率与参与面。
各单位要统筹兼顾,确保达到“以竞赛促学习,以竞赛促提高”的目的。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的单位,将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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