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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贸易合同通用十二篇

贸易合同

格式:DOC上传日期:2023-11-13

个人贸易合同通用十二篇

2023-11-13 09:00:45

个人贸易合同【篇1】

山东服饰有限公司

SHANDONG DRESS CO.,LTD

TEL:86-536-606

FAX:86-536-6066

ADD:DONGWAIHUAN ROAD ZHUCHENG,SHANDONG,CHINA

销 售 合 同

SALES CONTRACT

买方: QINDAO RIYI INDUSTRY CO;LTD。 NO.XL20xx0705

TEL: 86 532-8576 DATE: 20xx-7-5

FAX: 86-532-8576

经双方确认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rade Term:General trade. FOB ZHUCHENG

6)交货日期及运输方式:20xx年8月30日出货18000套,20xx年9月26日出货18000套。以上交期皆为出厂期。 Time of Delivery and Mode of Transportation:18000sets shipment, before 30st, August by sea. 18000sets shipment, before 26st ,September by sea. 但卖方交货的义务以在上述交货日期前收到买方按第8条的规定付款为条件。如按本合同条款运输工具由买方选订,卖方将在上述交货日期将货物备好。

However, the Seller’s obligation to deliver is conditional upon receipt from the Buyer’s payment in accordance with Clause 8 of the Contract 25 days before the time of delivery stipulated hereof, if a carrier is selected and booked by the Buyer itself in accordance with the terms of this Contract, the Seller will have the commodity ready for shipment by such time of delivery.

(7)装运口岸:青岛

Port of Loading: QINGDAO

(8)付款条件: 100%不可撤消可转让即期信用证,在出货前7天收到银行正本信用证。

Payment: 100%L/C at sight,irrevocable and transferable.Have to receive original L/C before 7 days.

(9)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相关单据。

(10)风险:货物的风险在以下时候转移至买方:

a) 海运时在其越过船舷,摘下挂钩时;

b) 空运时在其已交空运承运人或代理人保管时;

c) 铁路运输时在其已交铁路保管时。

Risk of Loss: The risk of the commodity shall transfer to the Buyer:

a) When it has passed over the rail of the vessel and been released from tackle in case of shipment by sea.

b) When it has been delivered into the custody of the air carrier or agent in case of shipment by air.

c) When it has been delivered into the custody of the railway in case of shipment by rail.

(11)品质/数量异议:如买方提出异议,凡属品质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6个月内提出,凡属数量异议应于

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3个月内提出,过期不受理。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属于保险公司、轮船公司、其他有关运输机构或邮递机构所负责者,卖方不负任何责任。理赔只限于卖方在收到买方所在地声誉良好的商检机构或商会出具的商品抽样检查报告,证明货物与合同不符后,对品质不符的货物按一比一更换或按照货物的疵劣程度和损坏的范围将货物贬值,对数量不符的货物给予补足。无论哪种情况下,卖方均不对货物的可销 性

或适用性负责,也不对任何损失赔偿负责包括但又不限于直接的、间接的、附带的损失,如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信用证开到或将预付款汇到,或者开来的信用证不符合合同规定,而在接到卖方通知后,不能按期办妥改证,卖方有权撤销合同或延期交货,并有权提出索赔。

Quality/Quantity Discrepancy: In case of quality discrepancy, claims shall be field by the Buyer within 3—6 month after the arrival of the commodity at the port of destination, while for quantity discrepancy, claims shall be field by the Buyer within1—3 month after the arrival of the commodity at the port of destination. Otherwise no claim will be accepted. It is understood that the Seller shall not be liable for any discrepancy of the commodity shipped due to causes for which the insurance company, other transportation organization or post office are liable. The settlement of such claims is restricted to replacement of the non—conforming commodity on a one—to—one basis or devaluation of the commodity according to degree of inferiority and extent of damage in case of quality discrepancy or supply for the shortage in case of quantity discrepancy, after the Seller has received an inspection report on the commodity by sampling issued by a reputable commodity inspection organization or chamber of commerce at the place where the Buyer is located, certifying the non—conformity thereof. In no event shall the Seller be held liable for the merchantability or fitness for any purpose. Nor shall it have any liability or responsibility for damages of any kind whatsoever,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any direct, indirect or collateral damages. In case the L/C or the advance payment does not reach the Seller within the time stipulated in the Contract or does not correspond to the Contract terms and the Buyer fails to amend its terms within the time limit after being notified by the Seller, the Seller has the right to cancel the Contract or to delay the delivery of the commodity as well as to lodge claims against the Buyer.

(12)不可抗力:本合同内所述全部或部分货物,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以致不能履约或不得不延期交货,卖方概不负责。

Force Majeure: The Seller shall not be held liable for failure or delay in delivery of the entire lot or a portion of the commodity under this Contract in consequence of any force majeure incidents.

(13)仲裁:在执行本合同中所产生的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得提

请仲裁。仲裁在中国进行,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为最终决定,买卖双方都应服从。除仲裁委员会另有决定外,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Arbitration: Any or all disputes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e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shall be settled through

negotiation by both parties, failing which they shall be submitted for arbitration. The arbitration shall take place in China and shall be conducted by the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visional rules of procedures of the said commission. The arbitration award shall be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Buyer and Seller . Unless otherwise awarded by the said arbitration commission, the arbitration fees shall be borne by the losing party.

(14)其他条款:在此合同期间因政府出口政策调整而引起的成本增加,则另外计算合同金额。

Other Conditions: Any increase of cost due to national policy adjustment shall be calculated anew.

买方 Buyer

卖方 Seller

个人贸易合同【篇2】

有关于对外贸易合同

编号: No:

日期: Date :

签约地点: Signed at:

卖方:Sellers:

地址:Address: 邮政编码:Postal Code:

电话:Tel: 传真:Fax:

买方:Buyers:

地址:Address: 邮政编码:Postal Code:

电话:Tel: 传真:Fax:

买卖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The sellers agrees to sell and the buyer agrees to buy the undermentioned goods on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tated below.

1 货号 Article No.

2 品名及规格 Description&Specification

3 数量 Quantity

4 单价 Unit Price

5 总值:

数量及总值均有_____%的增减,由卖方决定。

Total Amount

With _____% more or less both in amount and quantity allowed at the sellers option.

6 生产国和制造厂家 Country of Origin and Manufacturer

7包装: Packing:

8 唛头: Shipping Marks:

9 装运期限:Time of Shipment:

10装运口岸:Port of Loading:

11目的口岸:Port of Destination:

12保险:由卖方按发票全额110%投保至_____为止的_____险。

Insurance: To be effected by buyers for 110% of full invoice value covering _____ up to _____ only.

13付款条件:

买方须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证开到卖方。 信用证议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装运期后15天在中国到期,该信用证中必须注明允许分运及转运。

Payment:

By confirmed, irrevocable, transferable and divisible L/C to be available by sight draft to reach the sellers before ___/___/_____ and to remain valid for ingotiation in China until 15 days after the aforesaid time of shipment. Tje L/C must specify that transhipment and partial shipments are allowed.

14单据:Documents:

15装运条件:Terms of Shipment:

16品质与数量、重量的异义与索赔:Quality/Quantity Discrepancy and Claim:

17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协议一方无法预见、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该方不负责任。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发生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15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

Force Majeure:

Either party shall not be held responsible for failure or delay to perform all or any part of this agreement due to flood, fire, earthquake, draught, war or any other events which could not be predicted, controlled, avoided or overcome by the relative party. However, the party affected by the event of Force Majeure shall inform the other party of its occurrence in writing as soon as possible and thereafter send a certificate of the event issued by the relevant authorities to the other party within 15 days after its occurrence.

18仲裁: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通过友好协商未能达成协议,则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定进行仲裁。该委员会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另有规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Arbitration

All disputes arising from the execution of this agreement shall be settled through friendly consultations. In case no settlement can be reached, the case in dispute shall then be submitted to the Foreign Trad Arbitration Commission of the China Council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 for Arbitr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its Provisional Rules of Procedure. The decesion made by this commission shall be regarded as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Arbitration fees shall be borne by the losing party, unless otherwise awarded.

19备注:Remark:

卖方: Sellers: 买方:Buyers:

签字:Signature: 签字: Signature:

简单版本的对外贸易合同

合同号:______

日期:_______

地点: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地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_______________

转运: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尽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唛 na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或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____%,计_______。中国银行___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通知买方启运日期的电报/电传副本一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收到合同________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_____%,金额为__________。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15、18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一切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卖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过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货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30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31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船按期抵达装运装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备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___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后_____天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_________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13条和第14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费用。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规格、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一百二十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

(1)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4)仲裁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在议付行付款时扣除,但罚款总额不超过延期货物总值的5%,罚款率按每星期0.5%计算,少于七天者按七天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时,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尽管取消了合同,但卖方仍须立即向买方交付上述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如果上述任何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一致时,应以后者为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鉴:

本合同由双方于_____年____月___日用_______文签署。原本一式____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__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  )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_天内,由双方确认生效。

(3)

买方: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

对外贸易合同协议范本

NO.:

DATE:

THE BUYERS:

ADDRESS :

TEL: FAX:

买方:

地址:

THE SELLERS:

ADDRESS:

TEL: FAX:

This Contract is made by and between the Buyers and the Sellers, whereby the Buyers agree to buy and the Sellers agree to sell the under mentioned commodity according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tipulated below:

买方与卖方就以下条款达成协议:

1. COMMODITY:

Item No.

Description

名称及规格

Unit

单位

Qty

数量

Unit Price

单价

Amount

总价

CIP XI‘AN Airport

TOTAL VALUE CIP XI‘AN Airport USD

Say U.S. Dollars only.

2. COUNTRY AND MANUFACTURERS:

原产国及造商:

3. PACKING:制

To be packed in standard airway packing. The Sellers shall be liable for any damage of the commodity and expenses incurred on account of improper packing and for any rust attributable to inadequate or improper protective measures taken by the sellers in regard to the packing.

包装:标准空运包装。如果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导致的货物损坏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卖方应对此负完全的责任。

4. SHIPPING MARK:

The Sellers shall mark on each package with fadeless paint the package number, gross weight, net weight, measurement and the wordings: “KEEP AWAY FROM MOISTURE” “HANDLE WITH CARE” “THIS SIDE UP” etc. and the shipping mark:

唛头:卖方应用不褪色的颜料在每个箱子外部

刷上箱号、毛重、净重、尺寸,并注明“防潮”、

“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唛头为:

5. TIME OF SHIPMENT(装运期)within days after receipt of L/C

6. PORT OF SHIPMENT(装运港)

7. PORT OF DESTINATION(目的港) , CHINA

8. INSURANCE(保险)To be covered by sellers for 110% invoice value against All Risks.

9. PAYMENT(付款方式)The buyer open an irrevocable 100% L/C at sight in favor of seller

信用证付款:买方给卖方开出100%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

银行资料:

10. DOCUMENTS:

1. Full set of Air waybill in original showing “Freight Prepaid” and consigned to applicant. 空运提单一套

2. Invoice in three copies. 发票一式叁份

3. Packing list in three copies issued by the Sellers. 装箱单一式叁份

4. Certificate of Quality issued by the Sellers. 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明书

5. Insurance Policy. 保险单一份

6. Certificate of origin issued by the Sellers. 原产地证书

7. Manufacturer‘s certified copy of fax dispatched to the applicant within 24 hours after shipment advising

flight No., B/L No., shipment date, quantity, Gross weight, Net weight, and value of shipment.

制造厂家通知开证申请人有关货物装运的详细资料传真复印件壹份

8. The seller‘s Certificate and waybill certifying that extra documents have been dispatched according

to the contract terms by express airmail.

卖方有关另外用特快邮寄壹套单据给开证申请人的证明书及邮寄底单。

9. Certificate of No Wooden Packing or Certificate of Fumigation.非木包装声明或熏蒸证。

In addition, the Sellers shall, within three days after shipment, send by express airmail one extra sets of

the aforesaid documents directly to the Buyers.

另外,卖方应于货物发运后三天内,用特快专递寄送一套上述的单据给买方。

11. SHIPMENT:

The Sellers shall ship the goods within the shipment time from the port of shipment to the destination. Transshipment is allowed. Partial shipment is not allowed.

运输:卖方应于交货期内将合同货物从装货港运到目的港,不许分批,允许转运。

12. SHIPPING ADVICE:

The sellers shall, immediately upon the completion of the loading of the goods, advise by fax the buyers of the Contract No., commodity, quantity, invoiced value, gross weight, name of vessel and date of delivery etc. In case due to the sellers not having faxed in time, all losses caused shall be borne by the sellers.

装运通知:

卖方应于装货后,立即用传真将有关合同号、货物、数量、发票价值、毛重、运输工具名称、交货日期、货物预计抵达日等资料通知买方。如果由于卖方未能通知买方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13. GUARANTEE OF QUALITY:

The Sellers guarantee that the Commodity hereof is made of the best materials with first class workmanship, brand new and unused, and complies in all respects with the quality and specification stipulated in this Contract. The guarantee period shall be 12 months counting from the date of signing the Acceptance Report of this machine at the end-user's site.

质量保证:卖方保证合同货物采用最好的材料、精湛的做工、全新、未使用过、质量和技术规格均符合合同的要求。质保期为最终用户签定验收报告后12个月内。

14. CLAIMS:

Within 90 days after the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destination, should the quality, specification, or quantity be found in unconformity with the stipulations of the Contract except those claims for which the insurance company or not the owners of the vessel are liable, the Buyers shall, on the strength of the Inspection Certificate issued by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for Entry-Exit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P.R.C. or the site inspection report issued by the seller‘s engineer, have the right to claim for replacement with new goods, or for compensation, and all expenses (such as inspection charges, freight for returning the goods and for sending the replacement, insurance premium, storage and loading and unloading charges etc.) shall be borne by the Sellers. As regards quality, the Sellers shall guarantee that if within 12 months from the date of signing the acceptance report of this machine, damages occur in the course of operation by reason of inferior quality, bad workmanship or the use of inferior materials, the Buyers shall immediately notify the Sellers in writing and put forward a claim supported by Inspection Certificate issued by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for Entry-Exit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P.R.C. .The Certificate so issued shall be accepted as the base of a claim. The Seller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Buyers' claim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the immediate elimination of the defect(s), complete or partial replacement of the commodity or shall devaluate the commodity according to the state of defect(s), . If the Sellers fail to answer the Buyers within one month after receipt of the aforesaid claim, the claim shall be reckoned as having been accepted by the Sellers.

索赔:货物抵达目的地后90天内,如果质量、技术规格或数量发现与合同的规定不符(除过保险公司和运输公司的责任所负),买方应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检验报告或者是卖方的调试人员在安装调试时出具的报告,有权要求替换或补偿,所有的费用(包括商检费、替补件来回的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货物装货卸货费等)均由卖方承担。卖方的质量保证为签定关于此批货物的验收报告后12个月内;由于货物内在的质量、差的做工、选材不当而造成操作中的货物损坏,买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卖方,并同时随附中国商检局出具的检验报告作为索赔依据。卖方在接到买方的索赔后,有责任立即解决相应的质量问题、全部或部分地替换货物或根据货物损坏的程度进行折价; 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的上述索赔后一个月内未能作出答复,则视为索赔已为卖方所接受。

15. FORCE MAJEURE:

The Sellers shall not be held responsible for the delay in shipment or non-delivery of the goods due to Force Majeure, which might occur during the process of manufacturing or in the course of loading or transit. The Sellers shall advise the Buyers immediately of the occurrence mentioned above and within fourteen days thereafter, the Sellers shall send by airmail to the Buyers for their acceptance a certificate of the accident issued by the Competent Government Authorities where the accident occurs as evidence thereof. Under such circumstances the Sellers, however, are still under the obligation to take all necessary measures to hasten the delivery of the goods. In case the accident lasts for more than 10 weeks, the Buyers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cancel the Contract.

不可抗力:对于制造或装船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可以不承担责任。卖方应立即在不可抗力产生的十四日内将有关情况通知买方,并且卖方应用航空邮件将有关政府当局部门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产生的文件寄送给买方。在此情况下,卖方仍应尽最大努力采取各种措施促使货物的发运。如果事故持续十周,买方有权取消该合同。

16. LATE DELIVERY AND PENALTY:

Should the Sellers fail to make delivery on time as stipulated in the Contract, with exception of Force Majeure causes specified in Clause 15 of this Contract. The Buyers shall agree to postpone the delivery on condition that the Sellers agree to pay a penalty which shall be deducted by the paying bank from the payment. The Penalty, however, shall not exceed 5% of the total value of the goods involved in the late delivery. The rate of penalty is charged at 0.5% for every seven days. Odd days less than seven days should be counted as seven days. In case the Sellers fail to make delivery ten weeks later than the time of shipment stipulated in the Contract, the Buyers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cancel the contract and the Sellers, in spite the cancellation, shall still pay the aforesaid penalty to the Buyers without delay.

迟交货和罚金: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了本合同15条款所言的不可抗力),买方同意在卖方付罚金的前提下迟交货。罚金的金额不超过迟交货的合同货物部分的价值的5%,罚金按每7日0.5%计算,少于7日的增加天数按7日计。如果卖方未能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之后的十周内发运,买方有权取消该合同,除此之外,卖方仍要将有关罚金不加拖延地付给买方。

17. ARBITRATION: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which shall be conduc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mmission's arbitration rules in effect at the time of applying for arbitration. The arbitral award is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d. Arbitration fee shall be borne by the losing party.

仲裁:与此合同有关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8.BANK CHARGES: All bank charges outside China will be on the account of the Sellers.

银行费用:所有中国之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19.OTHER: This contract signed in three copies, the seller holds one copy and the buyer hold two copies.

其它:本合同一式叁份,卖方执壹份, 买方执贰份。

THE BUYERS THE SELLERS

个人贸易合同【篇3】

补偿贸易协议书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本合同由________公司,主营业所在中国________(以下称甲方),与________公司,主营业所在____国________(以下称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国________签署

兹证明

鉴于乙方拥有现用于制造________的机器设备,并愿意将机器设备卖给甲方

鉴于乙方同意购买甲方用已方提供的机器设备生的________,以补偿其机器设备的价

鉴于甲方向意向乙方出售________,以偿还乙方的机器设备价款;

因此,考虑到本协议所述的前提和约定,甲、乙双方物此立约:

1.购买协议

甲方同意从乙方按一下列条款购买下述商品:

1.1商品、规格及其生产能力:

商品:________

规格:________

生产能力:________

1.2 数量:____台。

1.3 价格:________

________港FOB价:________

单价:________

总价:________

1.4 支付:

机器设备价款以甲方的产品--________偿还,全部价款在边疆三年内平均三次付清,自________日开始支付。

1.5 装运:

装运期:________

装运港:________

目的港:________

装运唛头:________

1.6 保险:

由甲方保险。

1.7 检验:

1.8 保证:

乙方保证其机器设备从未用这,性能先进,质量好,并保证该机器能生产________规格________,产量每________。

2. 销售协议

甲方以________偿还购买乙方机器设备的价款。

2.1 商品及规格:

商品:________

规格:________

2.2 数量:

________每年________。

2.3 价格:

________的价格按交货时国际市场CIF价确定

2.4 装运:

每年____次装运,一次在____月,另一次在____月,每次货价为________。

装运港:________

目的港:________

法语运唛头:________

2.5包装:

________。

2.6支付:

凭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允许转船。信用证必须于装运日期前15天到达甲方,有效期不少于90天。

信用证要与本合同完全一致,否则,乙对迟装负责;而且,甲方有机就其中的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修改信用证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 7保验:

甲方保险,投保水渍险和战争险,投保金额为发票金额加10%

2.8 检验:

甲方出具的品技检验证书为最后依据。若货到后乙方发现质量与上述规定不符,乙方在货到目的港后45天内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有争义的问题。

3.不可抗力

若因不可抗力事故,甲方或乙方对未交或迟交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货物不负责任。

4.仲裁

有关或执行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应该友好协商解决。若达不成协议,有关争议案则提交________仲裁。仲裁决定为终局的,并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5.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和履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

6.正本条款

本合同以英文书写,正本两份,每方各持一份。

7.有效期________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转 发发邮件

注:①点击页面右下角“操作”键,可选择操作本页面多项功能。

个人贸易合同【篇4】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甲    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乙    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经过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软件技术服务内容

应甲方的需求,乙方利用自主知识产权的 技术和甲方提供的 双语语料 ,为甲方开发 1套,该系统的全部知识产品归 方所有。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1.为保证乙方有效实施本项目,甲方须配合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软件系统开发所需的有关数据准备和系统安装的相关设备准备。

甲方须准备的项目具体包括:

1) 双语句对

2) 双语词典

3) 分词工具

4) 单语语料

5)根据乙方提供的设备要求,甲方准备好机器翻译云平台部署所需的硬件设备。

2.未经乙方事先同意,甲方不得对乙方的软件系统进行代码复制、修改和反编译操作。

3.未经乙方事先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所提供的软件系统或其中任何一部分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不得将其出租、销售或转让他人。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1.乙方为甲方提交 系统的时间、地点、方式如下:

1)提交时间:                         。

2)提交地点:由甲方指定1处,具体为                         ;

3)提交方式: 乙方指派专人负责 机器翻译系统的设计与开发,并派专人负责基于云平台的硬件环境搭建,并在甲方指定的地点训练部署该系统,使其正常运行。

2.乙方负责对甲方指定的软件系统使用人提供必要的培训。

3.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提供的数据和其它技术资料保密,不得进行复制、销售或转让。

第四条 系统的维护与升级

1.系统的维护期限及维护责任范围

自本合同规定的 机器翻译云平台在甲方指定的地点成功运行之日起,乙方为其提供 个月的系统维护。此维护期满后,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系统的后续维护问题。

维护的范围仅限于该软件系统本身,如因下述原因引发该软件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乙方对问题的解决实施有偿服务:

—甲方未经乙方授权擅自修改该软件系统程序代码产生的问题;

—甲方未经乙方授权擅自对该软件系统数据库进行违规操作而产生的问题;

—甲方未经乙方授权采用非乙方开发的插件以及由于安装此类插件造成的系统故障;

—甲方未经乙方授权对该软件系统自行二次开发造成的系统故障;

—甲方未经乙方授权违规将该软件系统用于搭建其它用途的翻译系统;

—有证据证明系因甲方的网络不稳定或甲方的服务器等硬件原因造成的系统故障。

2. 维护方式

1)免费的远程维护:对 机器翻译云平台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在接到甲方的维护请求后,乙方需进行快速响应,并在甲方的配合下着手制定远程解决方案;

2)收费的现场维护:如果无法远程解决系统故障,乙方须派技术工程师赴系统的部署现场进行解决,此种情况下甲方需支付乙方 名工程师的差旅费用。

3. 系统升级

在本合同规定的系统维护期内,如甲方推出 系统升级版,乙方应主动通知甲方,并向甲方免费提供系统升级技术服务。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及支付方式为:

1. 费用总额为:                        

2. 支付方式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为:

1)合同签订之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 (大写:                         ) 元人民币;                        

2) 机器翻译云平台在甲方指定的地点成功部署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 (大写:                         )元人民币。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                        

账  号:                        

开户名称:                        

税务登记号: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准备好翻译系统构建所需的数据和设备,由此导致乙方无法进行翻译云平台按时交付,则所有违约责任由甲方独自承担。

2. 甲方须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及时付款。如甲方未按期向乙方支付费用逾期超过30日,乙方所承担的与本合同相关的工作将自动终止,所有违约责任由甲方独自承担。

3.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向甲方提交 机器翻译云平台,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而定,但总赔偿额不超过甲方向乙方就本项目已经支付的费用总额。

第七条 知识产权的约定

甲乙双方确定,甲方为完成本项目所准备的语言数据和技术工具,其全部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在本项目之前开发的翻译软件系统及云平台,其全部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其全部知识产权归 甲 方所有。

第八条 申请项目的约定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如甲方向国家、自治区各部门申请机器翻译系统的有关项目,必须与乙方合作申请,获得资金后,与乙方共同开展研发工作,向乙方支付研发费用,所取得技术成果,归 甲 方所有。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调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不可抗力导致项目开发不能正常进行 。

第十条 有关争议的解决

所有由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同意将纠纷提交由本协议签署地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商业秘密

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甲、乙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的内容及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但甲乙双方允许对方将自己作为商业合作伙伴进行对外宣传。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个人贸易合同【篇5】

贸易公司用工合同范本一

甲方(用工单位)名称:____

性质:____

地址:____

电话: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

性别:____

年龄:____

籍贯:____

现住址:____

乙方属性:(在□打上√号)

原固定工 □

合同制工 □

临时工  □

身份证号码:____

×劳合 号    单位劳同书  号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用工有关规定考核后,同意招、聘、雇  为本公司员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  ,同意签订本合同,并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工作任务及工种: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  岗位,承担  工作任务,为  工种,因生产情况变化,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岗位工种,如乙方认为难于适应调整的岗位、工种、可申请离职。

二、合同期和试用(熟练)期:

合同期从一九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试用(熟练)期满,甲方应及时对乙方进行考核,合格者定级定薪,不合格可延期或辞退(延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如过期不考核,视为合格,履行合同。合同期届满,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三、劳动时间、报酬、保险、福利和政治待遇:

1.劳动时间:每周实行  日工作制,每日为  小时制,每月预计加班 小时,月加班时间不超过36小时。

2.劳动报酬:

(1)按规定甲方结汇后的职工工资部分,由甲方依照政府现行有关规定办理实行,根据乙方的岗位、责任、技术水平、工作(业务)性质,暂定为每日工资 元×25.5=月工资  元。晋级加薪每年的月工资增  元至  元不等。

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按计件单价结算,具体办法可在本合同双方约订栏中约定,甲方因故停工连续  天以上,或月累计  天以上,每天发给乙方  元作为基本生活费。甲方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每月  日为发薪日,超过规定日期的从第六日起生意安拖欠工资的  %赔偿乙方损失。

(2)奖金:应按单位的经济效益和乙方的劳动贡献定,一般每月  元至 元;年终奖金每年视效益另定。

(3)加班工资:法定节日为  %。公休假日和平时为  %。从事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工作的,每班发给  元作为夜餐津贴。

3.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①甲方必须按规定为乙方办理退休养老保险、待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按规定缴纳保险金(临时工的社会保险每月自付  元,先由甲方支付,后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临时工不享受待业保险待遇,在未实行工伤保险前及甲方没有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时,乙方在合同期间因工伤、残、亡的,按现行规定、办法执行);②乙方在合同期患疾病或合同期满但在治疗期内的,甲方应根据其工龄或累计投保工龄发给一定比例的工资:根据其工龄或累计投保工龄发给一定比例的工资:  年以下的  %,  年至  年为  %,  年至  年为  %;  年的以上为  %,其医药费报销  %,或每月发给乙方  元包干使用。需住院治疗的应经公司批准,其住院的医药费应实报实销。③乙方为已婚女工的,产假期间甲方发给100%的月工资及生活补贴和全勤奖。④在合同期内,乙方服务每满一年,甲方应根据有关规定每年为其安排探亲假一次,共  天,夫妻生活在一地,与父母异地的,每满四年为其安排探亲假一次,共  天。临时工在甲方工作满一年以上再续签合同的可安排探亲假,其探亲假为  天;满一年以上的,每年探亲假为  天,在批准探亲期间,均发给月工资及各种补贴(不影响年终奖);路费按规定报销或实行包干制。⑤法定节日及遇乙方婚、丧假期,甲方必须将乙方按规定所休假天数视为有薪假期;如超过几天数经批准可作事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4.政治待遇:乙方在合同期间,有权参加员工大会和经选举的员工代表大会,参加政治活动、技术文化学习、评选先进、晋级提拔及申请参加工会、党、团组织。在不影响生产(工作)的情况下,甲方应允许乙方参加上述组织的活动。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生产厂地和生产工具,乙方个人专用工具应妥善保管,丢失应按使用年限折旧赔偿。2.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岗位工作需要发给劳动保护用品:____丢失不补;保健食品(费):____。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电费由乙方自付。如房租按商品化标准收取的,甲方应给乙方住房补贴。每月为  元;如乙方自行解决住房的,甲方应给乙方住房补贴。每月为  元;4.膳食:甲方自办食堂的,按饭菜成本收费;不办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费由甲方支付。甲方给乙方膳食补贴每月  元。

五、劳动纪律:

乙方在合同期必须遵守如下纪律;1.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3.爱护单位财产,不得无故损坏,不得贪污、盗窃单位财物;4.上班工作时间,不得做私事,不得看无关书报;5.保质保量(合理的)完成当班、当月任务,不得投机取巧;6.听从指挥,服从调配,不得打、骂、吵闹,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7.有事要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主张。

六、合同的解除及其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①双方一致同意的;②符合本合同本条下述第3项和第5项规定的;③乙方试用期满,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本人不愿意供职的;④乙方患病(不含职业病)或非因工负伤,经治疗不能复工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⑤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重整(整顿)期间需要裁减人员的;⑥甲方因生产、经营、技术条件发生变化,经劳动主管部门确认无法调剂的富余人员;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①甲方宣告破产;②乙方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处徒刑的。

3.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辞退:①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②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③服务态度恶劣,损害消费者利益,影响甲方声誉的;④有贪污、赌博、营私舞弊等违法行为尚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⑤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4.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①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第3项所列情形的;②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未能治愈恢复健康的;③患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的;④女工在孕期、产假或哺乳期内的;⑤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探亲在规定假期内的。

5.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辞职:①调整工种后所从事专业不对口,不能发挥技术特长的;②人格受到甲方负责人侮辱的;③甲方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④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分割工人合法权益的;⑤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的保护措施,严重损害工人身体健康的;⑥经甲方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⑦经有关部门批准,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定居的。

6.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或是否续订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并按有关程序解除或续订合同手续。

7.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根据其责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对方直接经济责任;如赔偿培训费或补偿给对方  个月工资。

8.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发给补偿金:①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②依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一、四、五、六项和第五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拖欠工资的还应补发所欠工资及利息)。补助费标准按乙方在甲方服务的工龄计算:每满一年的,计发解除劳动合同当年本人一个月的平均工资;满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工龄计发;不满半年的,计发半个月的平均工资。

9.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第④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发给乙方  个月平均实发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七、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____

2.____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劳动法规、政策规定有出入的,按现行劳动法规和政策执行。

九、本合同从签订日起,经劳动部门鉴证后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鉴证人员签名:

注:(1)常年性生产的岗位,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得少于三年,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

(2)本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续订合同的,要重新办理合同签订、鉴证手续。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贸易公司用工合同范本二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业务发展的需要,雇佣乙方为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劳务服务,经双方协商订立正式《劳务雇佣合同书》如下: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期限_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如双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签劳务雇佣合同。如合同期已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但受雇方从事的有关工作和业务尚未结束,则合同应顺延至有关工作业务结束。

二、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该岗位职责的要求和甲方对该岗位之特别规定(详见《岗位责任书》)的标准。

第四条 乙方每周工作时间为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小时;乙方应按照工作职责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第五条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

第六条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承接与乙方职责相关的个人业务。

第七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八条 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劳动保险费用及乙方档案,均由乙方原单位保管缴纳。

第九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条款。

三、劳务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11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务报酬,标准为_______元/月或按董事会拟定的标准额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劳务报酬为转正后的80%-90%或双方约定 。

甲乙双方对劳务报酬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以下情况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额度的劳务报酬:1.因乙方的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2.乙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四、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第十一条 合同期满如未续签,则视为《劳务雇佣合同书》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定及按照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与相关证明,并如实填写《劳务人员登记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给予经济补偿。

(二) 甲方有权对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内容对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 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范围,劳务报酬等事项也将做出相应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

(四) 乙方在合同期内承担的甲方工程项目中的工作及责任的,在该项目未结束前,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

(五) 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六) 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时,乙方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员工手册》中的离职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或拒绝支付乙方劳务报酬。

第十五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附件一 《保密协议》;

附件二 《岗位职责书》;

附件三 甲方制定的《员工手册》及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贸易公司用工合同范本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本合同的期限

固定期限:自劳动合同签定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三 年(36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

1.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

2. 乙方保证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和工艺操作制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和领导交派的工作。

三、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劳动用工合同书1. 劳动报酬:公司采用计件制,多劳多得,核算工资。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并告知乙方,计件单价以甲方的制定的标准为准。

2.乙方在工作中应发挥积极主动性,进行工作创新和提出合理化建议,能使甲方增加效益和减少损失的,甲方会给予奖励。

3. 甲方于每月 31 号以前,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4. 甲方可以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可以调整变更乙方工作岗位。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应提前三十日向甲方提出书面解除合同,在乙方办理了工作交结后可以解除合同。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并终止本合同:

1.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以暴力、威胁、监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段强迫劳动的。

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当场解除并终止本合同。

1.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4、未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并终止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符合下列情形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薪水与任何经济补偿:

1. 乙方擅自离职的;2. 乙方旷工十天以上的;3.由他人代领薪水的;4.乙方上班怠工以消极思想给生产带来严重影响的;4.偷窃;5.属于技术骨干,承担某项重点工程的建设、改造任务或科研项目而任务未结束的;6、因生产特殊性乙方在合同期间均要接受甲方提供的专项技术培训,约定为甲方服务的期限为合同签定之日起36个月。乙方若违反本条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参照企业相关管理制度偿付甲方培训费用。

五: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并向甲方出具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后,结清应支付的报酬,结清工资后双方合同自动失效。

六、 劳动争议 处理

1.甲、乙双方因合同而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2.乙方在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应向甲方如实告知自己身体的重大疾病,已患其它伤痛的基本情况,甲方许诺保证不歧视。如有隐瞒,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本企业相应规章制度视同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员工进厂前必须认真阅读,理解企业制度。合同签定时,视同乙方对企业相关制度知悉并认可。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用人单位: 职工姓名:

联系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个人贸易合同【篇6】

需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单位:

甲方因开发《湘潭国际企业中心》在建设本项目期间,需向乙方采购钢材,经甲乙双方协商钢材全部由乙方提供并达成如下条款,并签订本合同,已约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承建《湘潭国际企业中心》项目需向乙方购钢材5000吨,允许偏差在5%内,并自开工之日起至20xx年2月1日前,甲方在乙方购钢材须达到合同约定量,如未满,甲方须按乙方已供货款的6%作为赔偿补给乙方(以弥补乙方垫资过大的损失),本项目甲方所购钢材品牌暂不指定,由乙方完全自主供货。但需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在签定本合同时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房产证、身份证、该项目的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的复印件,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送进本项目的全部钢材,螺纹钢价格均以当日天贸钢铁网报价每吨上浮230元结算,线材、盘螺每吨上浮300元,另加运费50元/吨、吊装费20元/吨,星期六按星期五计价,星期日不供货,此价格为双方协议价,不包含税费,甲方必须另向乙方支付与税票相等金额的税费。钢材由乙方送至甲方工地,卸车及费用由甲方负责,螺纹钢按理论计重(点支),线材、盘螺按过磅计重,并按乙方提供的厂家磅单为准计量,甲方复磅时,重量偏在千分之八以内的为合理磅差,由甲方承担,超出千分之八的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购钢材时,需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组织货源供应,并由乙方送货到工地,甲方应及时安排卸货,并负责卸货的费用和安全。在货车进入工地后,或在卸货的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无正当理由退货、不受货,拖延付款、或不付款,或是单方终止合同,或是甲方未付清乙方货款前又与其它钢材供应商发生购销和赊购关系的,视甲方违约。

四、甲方授权本项目工作人员或为工地收货员,负责收货并代表甲方签署送货单,上述任意壹收货人一经在送货单据上签名,则视为甲方对送货单据上内容的全部认可,包括钢材的品牌、数量、单价、金额、装运费等。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不得另有异议,送货单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原件留乙方作为结算依据,复印件留甲方备查。

五、乙方供给甲方的钢材需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并随货提供厂家材质证明书复印件,并加盖材质书公章,钢材到工地后,甲方须先检验合格后再使用。甲方如未检先用或是在送检不合格后仍使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钢材到达工地三天后,以乙方送货单日期为准,甲方未送检又未提出异议的,乙方视本批钢材为合格产品,如有损失由甲方承担。如经检产品不合格,由乙方无条件退回,并承担退货的运输费用,乙方不另承担其它责任。

六、(1)本项目由乙方向甲方先期垫供钢材折人民币伍佰万元,在满额时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人民币两佰万元,乙方在收到该笔款后,再向甲方提供钢材。以后乙方每向甲方供钢材满人民币两百万元时,甲方均须在三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两佰万元,以此方式供钢材直至甲方本项目主体完工。

七、(1)本项目除军事、地震、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外,无论任何原因停工、停建,或是甲方在乙方处停购钢材满30天的(以乙方最后一次送货单的日期为准)。甲方需按欠乙方的实际欠款,按月两分支付利息。支付日满两个月时,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视甲方所欠债务全部到期,甲方需一次性付清欠乙方全部钢材款及其利息和违约金。

(2)甲方欠乙方的所有钢材款、利息、违约金必须在20xx年2月20日前付到只欠乙方叁佰万元整,余欠款付清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0xx年6月30日,并从20xx年3月20日起,按月两分计息。

八、甲方如未按本合同上的约定,如期足额付清或是违反本合同其中之任意一条,视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欠付金额为基数,从逾期付款日起,按每日千分之1.5计处。甲方如未按本合同如期足额支付钢材款,视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甲方自愿以在建厂房栋,作抵扣给乙方,抵扣钢材款的厂房价格以当期同类销售价格(双方认可的权威评估机构评估后的价格)下调800元/平方结抵。

九、甲方确认本合同委托代理人,为项目负责人,并行使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相关的全部权利,包括结算、结息、结付违约金,指定收货人,结算人变更合同等。乙方确认本合同委托代理人:徐义兵、廖坤山为合同执行人,

十、凡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到乙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人民法院)任何一方为实现债权、债务所支付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差旅费均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

甲方委托签收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贸易合同【篇7】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范》及相关规范,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山西晋煤集团晋圣鸿升煤业有限公司10KV电气设备试验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承包形式:

甲方负责停电,提供继电保护整定值,提供工作场所,乙方依据《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范》,安全、及时、按项保质完成所有实验项目,并对文明施工负全面责任。

二、工作内容:

本工程电气设备试验,具体包括:高压中置柜24台、变压器4台、两组低压柜、两套电容柜、高压熔丝、避雷器、接地系统、安全用具、设备简易清扫等

三、合同工期要求

工期要求:2个工作日内完成,甲方需提前安排试验日期。

四、质量标准:

工作质量标准:依据《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范》标准为准则,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五、合同承包价款:

项目承包总价:大写:捌万元整 (¥: 元整)

六、付款方式:

合同价款支付:乙方进驻工地后,完成所有试验工作内容,甲方付清所有款项,乙方方可将实验报告交予供电公司部门和甲方。

七、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1、经鉴定不合格的设备、仪器由甲方负责购置更换;

2、项目所消耗材料和鉴定仪器均有乙方承担;

八、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1、依据有关管理制度对本工程项目质量、工期、安全和文明施工等进行有效的管理、控制和监督;

2、由于现场条件的限制,甲方无条件的协助乙方进行现场试验设备的搬运;

3、及时支付合同价款的义务;

4、协助乙方解决工作存在的问题。

(二)乙方:

1、对本项目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工作负全面责任;

2、依据规范要求进行操作;

3、及时提交电气设备检测报告。

十、争议:

合同执行过程中,当双方发生争执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确定,协商不成时由晋城市仲裁机构仲裁。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

法定代表或委托负责人:

账 户:

账 号: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方:

法定代表或委托负责人:

账 户:

账 号:

行 号: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20__年 月 日

个人贸易合同【篇8】

甲、乙双方就 工程外墙铝质装饰工程所需钢材的订购,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a、b、c、d、

e、f、甲方的加工图纸。

7、钢材本体的生产厂家为:

8、钢材表面处理材料(热镀、冷镀、油漆)的生产厂家:

□10、乙方在批量生产前,必须提供样品给甲方确认,样品一式三份,甲、乙方及业主各

□乙方自收到甲方订货清单及图纸之日起 天交货。

a、准确无误。

b、型号、规格无差错。

c、符合甲方的交货顺序及配套要求。

6、交货资料 ① 交货清单。② 质量保证书(如系热镀锌,应保证50年不生锈)。 ③ 钢材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成分分析单。 □ ④热镀锌厂家的生产合格证、膜厚检测单。 □ ⑤冷镀锌厂家的生产合格证

⑥油漆厂家的产品合格证及厂家给乙方的授权证明书。

1、订金:

合同签订后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订金 %。

2、货款分批支付:

乙方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目的地后 天内支付该批货款的 %,剩余货款(除质保金外)待整个工程项目完工,甲方与建设方结算完成后进行结算,并于结算后 天予以支付。材料最终用量及价格需甲方总公司企管部审核后方可作为结算付款的依据。

3、质保金,质保期满后天内全额支付(不计利息)。

4、付款形式:□汇票;□电汇;□承兑汇票;□支票;□信用证。

3、税务发票:每次付款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

1、甲方如对乙方的产品质量提出异议,乙方必须在天内派人进行处理。

2、因乙方的产品质量问题或提供的有关资料错误而导致甲方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延迟交货: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期限及时间向甲方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如下违约责任。每延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 %的违约罚金。

①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在数量、质量、规格及原产厂方面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乙方应在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的合理期限内采用最快的运输方式自负一切费用及风险,补足数量不足的部分或更换质量、规格、原产厂不符的部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延迟交货的罚金。

② 在质量保证期届满之前,如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在性能/内在质量等方面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乙方应予以更换,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业主对甲方的索赔及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③ 货物不符合甲方的批次、顺序及配套要求,甲方将不会按第四条的支付条件付款。

乙方负责自负费用办理全部货物从 发运至交货目的地全过程的保险及保护事宜。

1、修改:经本合同各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才可得以修改。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本合同双方的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本合同得以终止:

①如本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可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终止本合同;

②如本合同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其合同义务超过60个公历日,另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迟延履约的一方赔偿相关的损失。。 ③ 至办完货物交接手续与货款结算后,本合同终止。

3、至办完货物交接手续与货款结算后,本合同终止。

凡因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均应首先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一切进出口许可及手续均由乙方负责自费办理;

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部分业务进行分包,但并不因此解除乙方在本合同项目下的任何责任。

3、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予以解释。

4、生效:本合同自甲、乙方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乙双方各持 份,效力均等。

个人贸易合同【篇9】

出租人与承租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一经签订,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一条 租赁物的购买、交付和验收

1.本合同项下的融资租赁方式为售后回租。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与承租人签订《租赁物转让协议(售后回租)》(附件一,下同),向承租人购买其拥有完全所有权的租赁物,再由出租人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租赁物清单》(附件三,下同)中列明的租赁物为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

2.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提供承租人及其主管机构对售后回租业务的批准文件、租赁物所有权归承租人的权属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买卖合同、产品合格证、设备发票及机动车登记证等)。

3.出租人向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收款人支付租赁物转让价款之时,租赁物的所

有权即转移至出租人,但租赁物不转移占有,出租人将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由承租人继续占有和使用。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收款人收到租赁物转让价款后,承租人应及时向出租人出具《设备所有权转移证明》,承租人未出具的,不影响出租人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4.除租赁物转让价款由出租人支付外,转让及使用租赁物应交纳的其他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项税费、购置附加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及注册登记费等)均由承租人承担和支付。

第二条 首期租金、租赁费用

1. 本合同签署后,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首期租金,首期租金由出租人在应付的租赁物转让价款中予以扣除。

2.承租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按照本合同附件《合同主要成交条件明细表》(附件二,下同)中约定的金额向出租人支付如下款项(统称“租赁费用”):租赁手续费、抵押公证费、租赁保证金、保险费、保险保证金。

3.承租人支付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证。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最后一期租金到期时,自动冲抵该期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部分或者全部,如有剩余则退还给承租人。

4.若承租人在起租日前,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提出撤销本合同或在租赁期限内因承租人违约而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则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5.如承租人将上述租赁费用支付给出租人认可的第三人,承租人应向出租人出具相关支付凭证,则出租人视同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了该款项。

第三条 起租日、租赁期限、期数、租金支付日、租金支付方式及提前履行

1.本合同的租赁起租日、租赁期限、期数、租金支付方式等详见《合同主要成交条件明细表》中的相关约定。

2.每期租金的金额及租金支付日详见《合同主要成交条件明细表》及《租金支付表》(附件四,下同)中的相关约定。

3.若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前要求提前履行完毕,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出租人,并支付完租赁本金余额、以租赁本金余额为基数根据租赁年利率计算所得的为期一个月的利息、以及其他应付款项,承租人履行完前述义务后双方可提前终结本合同。

第四条 租赁本金、租金及其计算方法

1.本合同中租赁本金=租赁物总价-首期租金。(具体金额详见《合同主要成交条件明细表》中的相关约定)

2.本合同租赁年利率=起租日当日中国人民银行颁行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1+利率上浮百分比),利率上浮百分比以《合同主要成交条件明细表》中的约定为准。若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则对租赁年利率按上述公式进行相应调整,分段计算租金。租赁年利率的调整时间选择适用以下任一方式,具体适用方式以《合同主要成交条件明细表》中选定的方式为准:

(1)自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后的第一个租金支付日的次日起调整;

(2)自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后的次年的一月一日起调整;

(3)自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后的次日起调整。

3.租金根据租赁年利率、租赁本金、租赁期限等条件,按照下述任一方法计算,具体方法以《合同主要成交条件明细表》中的约定为准:

(1)等额年金法:

每期租金=租赁本金期租息率1期租息率租赁期数

1期租息率租赁期数 -1

(2)等额本金法:

n1 每期租金=租赁本金+期租息率租赁本金1租赁期数租赁期数

注:①期租息率=租赁年利率/年租赁期数;

②年租赁期数=租赁期数/租赁年限;

③n为期数(如,第1期,n=1;第2期,n=2)。

4.出租人以《合同主要成交条件明细表》中约定的起租日为基础,按照上述租金计算方法,制作《租金支付表》,列明每期租金金额及租金支付日,在起租后及时通知承租人。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出租人按照本条第2款、第3款的约定,相应调整租赁年利率制作新的《租金支付表》通知承租人即可,无需征得承租人同意,如计算公式、数据、日期等确有错误,承租人需及时通知出租人予以更改。

5.承租人应按本合同及《租金支付表》所约定的金额、时间和支付方式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同时承租人应自行负担支付租金时所发生的费用。

6.承租人应在每期租金支付日之前或者当日(如遇节假日则提前至前一个工作日)将租金足额支付到出租人或出租人指定的收款人账户,否则视为逾期支付。

第五条 租赁物的所有权

1.在承租人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前,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出租人可以在租赁物上附设标明出租人所有权的标志。

2.非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租赁物的整体或部分予以转让、赠与、转租、抵押、质押、出资、放弃占有或采取其他侵犯出租人所有权的行为。

3.租赁物附着于其他动产或不动产上时,不改变出租人就租赁物享有的权利。

4.如承租人已在租赁物上添加、更换零部件或对租赁物进行升级、更新,添加物、更换物或更新物为租赁物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出租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或通过司法途径处置租赁物实现债权时,承租人无权就添加物、更换物或更新物主张任何权利。

5.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应将一切有损于出租人所有权和其他权益的情况立即(24 小时内)向出租人通报。

6.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或出租人委托的代理人有权检查租赁物,包括检查租赁物的存放位置、运转情况及承租人对租赁物的维护情况和保养记录等,承租人应提供一切方便。

第六条 租赁物的占有、使用、保管、维修和维护

1.在租赁期限内,租赁物由承租人占有和使用,因租赁物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运营所发生的一切税费或罚款由承租人负担。

2.在租赁期限内,如租赁物毁损或发生事故等,相应的后果均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仍应按时足额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并应将租赁物恢复至能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

3.在租赁期限内,如租赁物被盗、灭失或严重毁损至无法修复时,承租人应立即向出租人支付到期未付租金、租赁本金余额、留购价款等应付款项, 出租人收到上述款项后,将租赁物(以其现状)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4.在租赁期限内,对租赁物的维护、保养和维修由承租人负责并直接承担相应费用。承租人应按照说明书的规定合理使用和操作租赁物,并就任何损坏或不当操作及时通知出租人和维修服务商;在租赁物出现故障时,只允许经制造商或原出卖人授权的维修服务商维修租赁物,承租人应为维修服务商提供便利,使其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对租赁物进行检查和维护。有关租赁物维护、保养或维修所产生的争议,由承租人自行与租赁物原出卖人、维修服务商协商解决或提起索赔,不论此类争议是否处于协商或诉讼中,也不论其协商或诉讼的结果如何,承租人均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

5.因维护、保养或维修等而安装或更换于租赁物上的部件为租赁物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均属于出租人所有。

6.因租赁物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运营中致使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因第三者向出租人索赔,导致出租人赔偿或其他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出租人因此而支付的赔偿金、处理该纠纷的诉讼费、律师费用及其他合理费用和支出等),则该赔偿和损失均由承租人赔偿给出租人。

第七条 租赁物瑕疵及索赔权

1.鉴于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系由承租人转让给出租人,因此,出租人对租赁物的任何瑕疵均不承担责任。

2.承租人不得以租赁物瑕疵、维修或更换、保养等为由拒付、迟延或不足额支付租金。

3.若租赁物原出卖人迟延交付租赁物、迟延安装调试租赁物,或提供的租赁物与《产品买卖合同》(注:承租人与原出卖人签订)所约定的内容不符,或在安装、调试、操作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间有质量瑕疵等情况,仍由承租人根据《产品买卖合同》的相关约定向原出卖人提出索赔。索赔产生的费用和一切法律后果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人对此不承担责任。无论索赔是否正在进行中,也无论承租人是否能够通过索赔得到补偿,承租人均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

第八条 租赁物的登记

1.为方便承租人管理及运营租赁物,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注册登记在承租

人名下,注册登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登记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由承租人承担。

2.承租人应在起租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设备发票、产品合格证或机动车登记证等权属证明交还出租人保存。承租人如需临时借用上述权属证明,则需与出租人办理权属证明借用手续。

3.双方在此确认,即使租赁物登记在承租人名下,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以前租赁物所有权亦属于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此登记来对抗出租人的所有权及收取租金的权利;承租人不得利用该登记所带来的便利向第三人转让、赠与、转租、抵押、质押、出资,或采取其他损害出租人所有权的行为,否则,由承租人向出租人全额赔偿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保险

1.承租人必须为租赁物购买保险,保险第一受益人为出租人或出租人指定的第三人,保险期限应覆盖整个租赁期限,并延续至承租人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义务之日止。保险费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可以选择自行为租赁物购买保险,也可以将保险费先行支付给出租人,委托出租人代为购买保险。

2.承租人选择自行为租赁物购买保险的,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提交《自购保险承诺书》,并于租赁物交付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指定的险种。承租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增设指定险种之外的其他险种。

3.承租人委托出租人代购保险的,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提交《代购保险确认书》,并按本合同附件二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出租人支付保险费,且在租赁物交付后及时向出租人提供购买保险所必须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发票、产品合格证等)。出租人在收齐保险费及办理保险所必须的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代为投保指定的险种,同时承租人负有提示保险是否办理、跟进保险办理进展的义务。

4.由出租人代购保险时,由于保险费率的调整、承租人怠于支付保险费或者未提供相应资料等非出租人原因导致出租人未能及时代为投保或者续保的,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5.出租人对于险种的选择以及由于险种选择不当所导致的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承租人认为指定险种不足以覆盖全部风险的,承租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增设指定险种之外的其他险种。

6.若将原拟定的由出租人代购保险更改为承租人自购保险,由此产生的退保等相关费用及相应责任由承租人承担,并由承租人签署《自购保险承诺书》。若将原拟定的由承租人自购保险更改为出租人代购保险,承租人应签署《代购保险确认书》并支付保险费。由于变更保险购买方式导致保险未及时办理所产生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7.对于上牌类租赁物,没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临时移动证,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承租人不得上道路行驶租赁物,否则出险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8.在租赁期限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人应立即(24小时内)通知出租人和承保的保险公司,并向出租人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出租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如因承租人过失而贻误定损检验和索赔,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9.若租赁物发生尚可修复的一般保险事故,保险赔偿金可由第一受益人授权承租人领取,用于将租赁物修复至能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

10.若租赁物发生无法修复的重大保险事故或全损事故,依照本合同第六条第3款的约定处理,保险赔偿金用以冲抵承租人的应付款项,如有剩余则返回给承租人。

11.发生与保险有关的下列情形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租赁物发生已投保范围内的事故,保险公司因为各种原因不予理赔的;

(2)租赁物发生已投保险种承保范围外的事故的;

(3)在租赁物交付后至保单生效前发生事故的;

(4)租赁物在保单到期后至续保前发生事故的。

12.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否则承租人自行承担责任,造成出租人及其他方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3.保险保证金作为承租人及时投保和续保的保证,保险保证金不计利息。承租人未及时按上述约定投保或续保的,保险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人按上述约定投保和续保的,则保险保证金冲抵租金。由出租人代购保险的,如承租人支付给出租人的保险费多于实际投保保险费的,则剩余保险费可冲抵租金。

第十条 免责

1.除本合同有特别约定外,承租人在经营中发生的商业损失、利润损失,以及租赁物在供货、更换、维护、保养、维修服务或保险理赔过程中导致的经营损失,出租人概不承担责任。

2.若承租人占有和使用租赁物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安全事故,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和所有责任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出租人因此受到损失,承租人应全额赔偿给出租人。

3.出租人不受制造商或原出卖人向承租人所作的任何声明、承诺、担保的约束,也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4.双方在此确认:承租人并未依赖出租人的技能和判断选择租赁物,出租人也未干预承租人选择租赁物;出租人未曾对租赁物及其零部件的设计、符合规格、运行及状况、租赁物对特殊目的的适用性、适当性、有关专利侵权或类似事项进行任何明示或默示的声明或保证。

5.若承租人享有国家规定的减免税待遇,则承租人应当提供相关文件并办理享有减免税的相关手续。为避免疑问,双方在此确认,由于减免税是以承租人身份和其提交有关文件为条件,因此出租人对于承租人能否取得减免税待遇不承担责任。

6.无论承租人选择自行购买保险还是由出租人代为购买保险,租赁物在投保前发生毁损、灭失、被盗、交通事故或安全事故等,或在投保后发生投保险种理赔范围以外的其他事故,或保险公司因各种原因不予理赔的,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均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对此概不负责。

第十一条 陈述和承诺

1. 出租人作出如下陈述和承诺,该陈述和承诺在本合同终止前持续有效:

(1)出租人是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正式组建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出租人签署本合同的代表经公司正式授权;

(2)鉴于出租人出租给承租人的租赁物系由承租人转让给出租人,出租人对租赁物的任何状况,包括适用性、是否存在质量瑕疵、是否存在权利瑕疵、是否能为承租人盈利等,不作任何陈述和保证。

2. 承租人作出如下陈述和承诺,该陈述和承诺在本合同终止前持续有效:

(1)如签订本合同、使本合同生效或履行本合同需要取得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并进行相关登记的,承租人承诺办妥相关审批和登记手续;

(2)承租人保证对转让给出租人的租赁物享有完全所有权,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查封、扣押、被强制执行、被保全、被监管、投资入股等权属瑕疵或障碍,不存在任何质量瑕疵,也未涉及任何争议或者纠纷;

(3)承租人保证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前,依出租人要求,向出租人报送承租人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并且报送的报表符合中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承租人的财务状况;

(4)承租人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签名盖章均是真实、有效、完整、准确而无任何隐瞒;

(5)承租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如发生公司或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变更、法定地址变更等事项应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出租人;

(6)承租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如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合资、分立、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进行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权责关系变化或者可能足以影响出租人权益的行动时,应提前3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出租人,并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落实提前还款责任;

(7)承租人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为其他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承担足以影响承租人偿还本合同项下租金能力的债务,或提供足以影响承租人偿还本合同项下租金能力的保证担保,或以承租人资产、权益设定足以影响其向出租人偿还本合同项下租金能力的抵押、质押或者其他担保。

3.担保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承租人应及时告知出租人并提供经出租人认可的新的担保:

(1)经营或财务状况严重恶化;

(2)在其他金融机构有到期债务未能偿还;

(3)担保人或担保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卷入或即将卷入刑事案件或其他法律纠纷的;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措施,或者主要资产被采取了财产保全或其他强制措施;

(4)抵(质)押物灭失、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的;

(5)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被申请)破产、破产、分立、合并等丧失担保能力的情形。

4.在租赁期限内,如国家政策变化,租赁物被强制淘汰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提前解除合同或要求承租人提供等值的经出租人认可的租赁物。

5.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出租人可以随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查询承租人的信用信息。

第十二条 违约和补救措施

1.双方保证严格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若承租人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租金,则承租人应按本合同附件《合同主要成交条件明细表》中约定的逾期利率标准向出租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从承租人支付的款项中优先扣除。

3.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严重违约:

(1)月付累计两期或季付一期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支付租金,经催告仍不及时支付的;

(2)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出租人未取得租赁物所有权或所有权有瑕疵的;

(3)提供虚假的租赁申请材料的;

(4)非法转移财产或抽逃注册资金的;

(5)未通过当年工商年检,或因违法经营行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6)承租人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重大情形,且出租人送达有关通知后10日内承租人未能对此等情形提供出租人认可的担保的;

(7)承租人向出租人借用租赁物的相关权属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发票、产品合格证、机动车登记证等),经催告7日内仍未归还的;

(8)违反本合同第五条和第八条的约定侵犯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的;

(9)承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租赁物保险的;

(10)承租人不配合出租人办理车辆类租赁物抵押登记手续的;

(11)法律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其他情形。

4.承租人发生本条第3款所列举的严重违约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或几种补救措施:

(1)出租人有权采取必要措施控制租赁物的使用和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制造商或原出卖人停止售后服务、停机、锁机等),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人承担。

(2)要求承租人一次性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到期未付租金及其逾期利息、未到期租金、留购价款等应付款项。

(3)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支付解除合同之日到期未付租金及其逾期利息,并向出租人返还租赁物。承租人未于合同解除之日向出租人返还租赁物的,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占有期间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该期间自解除合同之日起至租赁物实际返还出租人之日止,损失赔偿额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计付)。

5.承租人应赔偿出租人因追究承租人违约责任而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停机费、诉讼费、公证费、出租人所支付的律师费用、出租人收回和处分租赁物而发生的全部费用等)。

6.若租赁期限届满时承租人未支付完全部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虽未达到本条第3款第一项约定的严重违约情形,但在出租人发出书面通知后15日内承租人仍未支付的,则出租人有权收回并处分租赁物,收回和处分租赁物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第十三条 租赁物所有权转移

承租人支付完毕全部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并履行完相关义务后,则有权以人民币100元留购租赁物。在收到留购价款后,出租人应及时向承租人出具《所有权转移证书》,并移交租赁物相关权属证明(设备发票、产品合格证或机动车登记证等)。租赁物过户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劳资纠纷、罢工、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矿难、火灾、洪水、游行示威、暴乱、政府限制等。

2.在租赁期限内,对任何因不可抗力事件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出租人不负责任,承租人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

第十五条 出租人权利转让

在不影响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前提下,出租人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进行保理、转让、融资、联营(合)租赁、质押等事项。

第十六条 租赁担保

1.为确保本合同的履行,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或承租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其合法财产为本合同项下承租人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等)提供担保。

2.若承租人或担保人的信用度下降、担保物价值下降或发生可能严重影响出租人收取租金权利的其他事件,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提供其他担保,作为上述担保的补充或替代上述担保。

第十七条 标题、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所含标题仅出于行文方便考虑,并不对任何条款的含意或语义构成影响。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及附件构成一个完整的合同。本合同有如下附件:

1.《租赁物转让协议(售后回租)》(附件一);

2.《合同主要成交条件明细表》(附件二);

3.《租赁物清单》(附件三);

4.《租金支付表》(附件四)。

第十九条 合同修订及补充协议

1.除非有特别约定,双方不得在本合同的条款上直接删改,若有删改,仍按未删改条款执行;如需修订本合同部分条款,则应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修订。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十条 本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六份,出租人五份,承租人一份,一方如需增加份数,则可经双方同意制作副本,各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在签署本合同时,出租人已就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向承租人进行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双方对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议,并对双方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签字) (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贸易合同【篇10】

贸易合同又称契约或合约,是进口出口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律通过协商就各自的在贸易上的权利和义务所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合同对当事人构成的约束力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因此,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范才能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各国的法律对于合同的成立,都要求具备一定的条件,即所谓合同有效胪立的条件,但各国的要求不完全相同。综合起来看。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一致

这种意思表示一致是通过要约(Offer)和承诺(Acceptance) 而达成的。也就是说,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要约,另一方对该项要约表示承诺,双方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合同即告成立,对双方均产生法律约束力。如果有要约,没有承诺,合同就不成立。即使双方相互要约(Cross Offer),意思表示正好一致,合同仍不成立。

要约和承诺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分别被称作发盘和接受。在有关国际贸易法律中,对发盘和接受这两个行为的定义非常严格。判定国际贸易合同是否成立,不仅要看有无发盘和接受,还要看发盘和接受这两个行为是否成立。

(二)对价和约因的规定

对价(Consideration)是英美法中有关合同成立所必须具备的一个要素。按英美法解释,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着我给你是为了你给我的关系。这种通过相互给付,从对方那里获得利益的关系称作对价。例如,在货物买卖合同中,买方付款是为了获得卖方的货物,而卖方交货是为了获得买方的货款。

约因(Cause)是大陆法中提出的合同成立要素之一。它是指当事人签订合同所追求的直接目的。例如,在货物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签订合同都要有约因。买方的约因是获得货物,卖方的约因是获得货款。

在国际贸易合同中,要有对价或约因,法律才承认合同的有效性;否则,合同得不到法律的保障。

(三)合同当事人必须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国际贸易合同一般是在法人之间签订的。我国《对外贸易法》规定我国的涉外经济合同当事人必须是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但是,法人是由自然人组织起来的,它必须通过自然人才能进行活动,因此,代表法人的自然人必须具备订立合同的能力。另外,法人本身也必须具有一定的行为和能力。法人采取的最普遍的具体形式是公司。

(四)合同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各国法律都规定合同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反公共政策和公共秩序。我国《合同法》规定:订立合同,必须遵守法律,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里的公共利益是广义的,包括公众安全、优良习惯和道德规范。在国际贸易中对违禁品,如毒品、走私物品、严重败坏社会道德风尚的物品等签订贸易合同是不合法的;与敌国或国家明令禁止的贸易对象国签订贸易合同也是不合法的。

对于不合法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没有权利和义务关系。一旦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或纠纷,任何一方都不能上诉。法律对这种合同不予承认和保护。同时,如果法律认为必要时,还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没收买卖的货物。

(五)当事人必须在自愿和真实的基础上签订合同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根据各国的法律规定,如果由于各种原因或事实,构成当事人表示的意思不是自愿和真实的,合同则不成立。这些原因和事实大致有以下几种:

1.胁迫(Duress)

各国法律都一致认为,凡在胁迫下订立的合同,受胁迫的一方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因为在受胁迫的情况下所作的意思表示,不是自愿表达的意思。在英美法中,除普通法中有胁迫的法律原则外,在平衡法中有“不正当影响”(Undue Influence)的原则。“不正当影响”主要适用于滥用特殊关系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从中谋取利益的场合。在大陆法中,除有胁迫的法律原则外,还有“绝对强制”的法律原则。前者是指施加心理上的压力;后者是指除施加心理压力外,还对其人身加以强制。在“不正当影响”和“绝对强制”下订立的合同都是无效的。

2.欺诈(Frand)

欺诈是指以使他人发生错误为目的的故意行为。各国法律都认为,凡因受欺诈而订立合同时,蒙受欺诈的一方可以撤销合同。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采取欺诈或者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无效。英美法把欺诈称为“欺骗性的不正确说明”(Frandulent Misrepresentation)受欺骗的一方,可要求损害赔偿并撤销合同。对某种事实保持沉默是否构成欺诈的问题,国外一般认为,只有当一方负有对某种事实提出说明的义务时,不作说明才构成欺诈;如果没有此项义务,则不能仅因沉默而构成欺诈。以买卖合同举例,在磋商过程中,当事人没有提供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的义务,因此没有必要提供说明,不能认为是欺诈。但对于买卖标的物的情况一定要如实说明,因其与对方决定是否订约有关,买方必须告知。若明知一旦告知买方,买方就不会订约,因而采取沉默的办法隐瞒,这就构成欺诈。

3.错误(Mistake)

错误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错误。错误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从而影响合同的有效性。各国法律都认为,任何意思表示的错误,都使合同无效,交易就会缺乏必要的保障。所以,对此问题应采取谨慎的态度。英美法认为,订约当事人一方的错误,原则上不能影响合同的有效性,只有当该项错误导致当事人之间根本没有达成真正的协议,或者虽已达成协议,但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标的物的存在、性质、数量或有关交易的其他重大事项存在分歧时,才可主张合同无效。

(六)合同形式的法律规定

在大陆法中,把合同形式分为要式合同(Formal Contract)和不要式合同(Informal Contract)。所谓要式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应按其规定的形式和程序成立的合同。例如,必须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由证人或公证机关证明的合同。不要式合同,可以用口头,或者书面,或者包括人证在内的其他证明形式的合同,而无须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在英美法中,虽没有要式和不要式的划分,但也有相同的概念,如,在英美法的分类中,有签字蜡封的合同。该合同应属于一种按要求的形式和程序订立的合同,它与大陆法中的要式合同相似。美国的《统一商法典》规定,凡是价金超过500美元的货物买卖合同,须以书面形式作成,但仍保留了例外,如卖方已在实质上开始生产专为买方制造的,不宜于售给其他买方的商品,则该合同虽然没有采取上面的形式,但仍有约束力。

《公约》对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原则上不加以任何限制。《公约》第11条明确规定,买卖合同无需以书面订立或证明,在形式方面不受任何其他条件的限制。《公约》的这一规定既兼顾西方国家的习惯做法,也是为了适应国际贸易发展的特点。因为许多国家贸易合同是以现代通讯方法订立的,不一定存在书面合同。但《公约》允许缔约国对该条的规定提出声明予以保留。我国对此做了保留。

买卖双方在以函电成交时,任何一方当事在人为如果要以签订书面合同作为合同成立的依据,都必须在发出要约或在承诺通知中提出这一保留条件。这时,合同的成立而不是以双方函电达成协议时成立,合同应于签订书面合同时成立。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没有提出签订书面合同作为合同成立的依据,则按合同法的一般原则,合同应于双方的函电达成协议时成立,即当载有承诺内容的信件、电报或电传生效时,合同即告成立。

个人贸易合同【篇11】

甲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根据平等互利原则,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与 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友好协商特约签定本合同。

一、双方承诺:由乙方提供不作价设备______ 美元(港币)给甲方用于加工生产______之用,(详见设备清单)。产权归乙方所有。使用期限为________年,在监管期限内,不得擅自在境内销售、串换、转让、抵押或者移作他用。到期后如不续签,则由甲方协助乙方申报海关核准后处理。乙方以方式提供设备,不需甲方办理付汇进口,也不需用加工费或差价偿还设备款。

二、甲方向乙方购买原料、辅料  原料  辅料编码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三、甲方供乙方制成品的数量及金额  原料辅料编码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四、乙方供料于____________________ 起运抵 _______________  甲方制成品于____日前运往______________

五、运输方式及运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保险费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包装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仲裁: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本合同一式八分,由签字双方各执一分,其余六分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个人贸易合同【篇12】

销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发展甲、乙双方长期、稳定、互惠的贸易合作关系,本着等价有偿、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规定,达成如下框架合同:

一. 采购计划

乙方向甲方分批次采购【商品名称】,乙方就每一批次以书面订单的形式与甲方约定具体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和方法、交货期限、交货地点、运输方式等条款。该等条款一经双方约定,具有本合同同等约束力。

二. 定价原则

甲方向乙方销售的【商品名称】,其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本原则。具体执行时,由甲方结合地区市场、批量、付款条件等确定销售价格。同等条件下,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价格或条件不应偏离其提供给第三人同样货物的价格或条件。

三. 结算方式

乙方当月收到甲方供应并经乙方验收合格的产品的货款(包括运杂费等双方约定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在下月____号之前全部支付给甲方,除非甲方书面同意延期支付。

四. 品质担保

1、 甲方应保证提供给乙方的【商品名称】符合乙方在各批次订单里所载明的各项品质要求。

2、如甲方所交货物规格、数量、品质要求不符合规定或约定,但乙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因包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 如因【商品名称】存在品质缺陷导致乙方受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

五.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封锁、冲突、叛乱、内乱、骚动、政府对铝行业的限制、暴动、严重火灾或水灾或人们所不能控制的其他因素。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六. 违约责任

1、本合同当事人双方应本着诚信、互利互惠、按时、按质、按量共同完成本合同项下之交易,若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本批次订单规定的进货数量,超期____天以上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就其本批次订单未完成部分货物总值支付____%的违约金(乙方可直接在支付给甲方的款项中扣除),并有权取消该批订单余下的供货量。若乙方未在规定时间支付款项的,就其未支付部分,甲方有权收取____%的滞纳金。具体订单中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本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因违反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违反本合同或违反双方就本合同达成的其它约定造成对方实质上的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地赔偿责任。

3、 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七.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变更后的合同需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1、 继续履行本合同将导致甲方或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时; 甲方生产的各种品种规格的【商品名称】均无法满足乙方的实际生产经营,合同已无履行必要;

2、 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书面同意。

八.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 本合同及其项下各批次订单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如本合同及其项下各批次订单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双方就本合同达成的其它约定与本合同效力一致,但其他约定的有效期不超过本合同的有效期。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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