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更多内容
生猪合同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几乎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优秀的合同都具有以下撰写内容: 1.明确的合同目的和双方身份:合同应清晰地表明合同的目的和缔约各方的身份,以确保双方的权益。 2.详细的合同条款和项目描述:合同中应包括详细的条款和项目描述,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规定具体的合作内容和要求。 3.合同期限和终止条件:合同应规定合作的起止时间和合同终止的条件,以便双方在合同期满或特定情况下能够有明确的处理方式和解除合同的权利。 4.支付方式和费用条款:合同应明确支付方式和费用条款,包括付款方式、金额、付款期限等,确保合同履行期间的支付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5.违约责任和补偿措施:合同中应明确违约责任和补偿措施,包括违约方需承担的经济赔偿、违约方责任承担的法律后果等,确保双方能够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6.保密条款和知识产权保护:如果合同涉及商业秘密或知识产权等敏感信息,应在合同中包含保密条款和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条款,确保合同履行期间相关信息的保密和权益的保护。 请将本网页的链接保存起来以备将来使用!详细信息请点击链接:[网页链接]
市场开办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
市场经营业户(乙方):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生猪肉的入市安全,有效控制质量不合格的生猪肉流入市场,规范双方的经营行为,根据《青岛市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应严格审查乙方的经营资质,包括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等。并可对乙方的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和经营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随访,乙方应给予配合。
2.甲方应根据不同批次建立入市台帐。
3.甲方对乙方入市销售的生猪肉,疑有“瘦肉精”、“注水肉”、病死猪肉、过期变质等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向相关执法部门报告。经复检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协助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4.甲方应保证市场内设施设备齐全,负责维护治安和管理,建立确保食品安全的市场管理制度,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
5.乙方应按《青岛市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的规定依法经营。入市销售的生猪肉应符合国家标准gb18406.3-20xx《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产品安全要求》,并持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畜禽产品销售凭证等证明,确保证货相符。
6.乙方应根据食品安全索证索票的有关规定,建立入市档案,并妥善保管所有资料和验收证明,以备查验。
7.乙方入市经营,不得有短斤少两、假冒侵权、哄抬物价、欺诈垄断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8.乙方出现违法经营行为,情节恶劣,被有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的,甲方有权解除双方的经营场所租赁合同。
9.本协议作为双方经营场所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签...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