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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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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的通知4篇

督查通知

督查的通知 篇1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山腰盐场,区直各单位,石化产业开发建设公司、投资总公司、建设发展公司、石化工业区建设发展公司: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杜绝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发生,推动改进作风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根据泉州市委反腐办《关于开展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泉委反腐办〔xxxx〕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1.学习贯彻情况:学习贯彻中央、省、泉州市和区委反腐办落实八项规定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区两办关于《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泉港委办发〔xxxx〕1号)的情况。

2.查找问题情况: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委《实施意见》开展检查的情况,特别是在公款吃喝、公款宴请、公款送礼、公款旅游或变相旅游、公车私用、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纠正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情况。

3.制度建设情况:主要是出台制度规定、改革措施,健全和加强长效管理制度的情况。

1.明察暗访。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各高档酒店、礼品商行、大型商场、ktv娱乐场所和景区、公园、学校等重点场所进行随机抽查,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公款消费、公车私用的问题。

2.重点检查。在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3.专项检查。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检查活动,认真纠正接待费管理使用中违反政策规定的问题。

4.信访受理。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和电视曝光台等方式,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积极发现和回应网络等媒体的曝光和监督,坚持依靠群众,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一要落实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坚决克服各种等待观望、麻痹松懈、“避风头”的心理,增强落实八项规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坚持负总责、亲自抓,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以高度政治责任感,持之以恒抓好落实。

二要自查自纠。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总体工作部署,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要严肃查处。要加大惩戒力度,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投诉和举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特别是漠视规定、顶风违纪的行为,要综合运用行政问责、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并视情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要健全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不报,并针对自查自纠和明察暗访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整改,着力建章立制,不断建立健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长效工作机制。

督查的通知 篇2

崇川区农工局:

你辖区跃进河、红庙子河局部河坡垃圾堆放较为突出,虽经我局多次督查通报,目前仍存在如下问题,望接整改通知书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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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的通知必备9篇

督查通知

督查的通知 篇1

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基地教育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市属各职业院校、局属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鲁教督函〔20xx〕1号,见附件),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拟于2月27日至3月3日,开展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各县区、市属各职业院校、局属各学校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牵头,根据督查重点内容明确职责、密切协调,确保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扎实做好相关工作。

二、抓好自查总结。该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和时间节点,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积极做好迎接国家对我省进行督导检查的准备工作。各县区、市属各职业院校、局属各学校务于2月27日上午10点前将自查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报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邮箱:,联系电话:xxxxxx,联系人:李xx)。

三、市级督查。市教育局将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适时组织督查(局属学校必查,重点督查学校安全工作)。

督查的通知 篇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xx〕2xx号)要求,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定于20xx年5月至8月在全国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进一步督促各地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30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深入查找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监管工作整体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推动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宣传学习《意见》的情况;

(二)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意见》贯彻实施意见、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以及相关配套措施或制度的'情况;

(三)各地区按照《意见》的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安全工作的总体情况;

(四)各地区推动贯彻落实《意见》的有效做法和经验;

(五)各地区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形势分析研判及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一)各地自查阶段(5~6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要立即组织本地区开展检查督查活动,及时形成自查报告,并于6月28日前以省级安委会文件形式将自查报告及电子文档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二)抽查检查阶段(5月中旬~6月)。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派出检查组,对各地区情况进行抽查和暗访检查,并通报各地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集中督查阶段(7~8月)。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督查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公安部、监察部、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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