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更多内容
最新送货通知单(集锦10篇)
尊敬的电力客户:
欢迎您成为我们的客户,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请您了解下列有关事宜:
1、请您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建委批文、或规划许可证)各一份到所在地营业厅填写居民生活用电申请表;
2、营业勘测人员接到申请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勘测,并答复供电方案;
3、若您的用电符合供电条件,勘测人员通知您到营业大厅缴纳装表工料费并填写委托银行代收电费申请书;
4、若您申请用电现场暂不具备供电条件,需进行相应电网改造具备 条件后接电;
5、若您申请用电现场不具备供电条件无法装表,我们将以“退件“形式告知您,并进行否定报备。
6、我们将在您缴费后3个工作日内为您安排装表接电;
7、您可凭委托银行代收电费申请书到银行办理电费储蓄。
温馨提示:
1、 如果您在用电过程中需要我们帮助,可拨打24小时电力服务热线95598。
2、“为了您和他人的`用电安全,请及时安装、使用经国家3c认证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xx
20xx年xx月xx日
为进一步加强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规范煤炭生产经营秩序,防止非法违法煤炭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根据《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及《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煤炭生产企业
1、各企业销售原煤时,应当向购买方出具同等数量的煤炭销售票,同时建立煤炭销售票使用明细及台帐。
2、各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煤炭销售票管理机构和使用制度,有专人负责;票据开具必须规范正确,加盖本企业印章;按照规定认真填写煤炭销售票使用台帐。
3、严禁销售煤炭时不按规定出具煤炭销售票;严禁转让、倒卖、套开煤炭销售票。违反管理规定将依据《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及《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煤炭加工转化、经营企业和用户
1、煤炭加工转化企业、煤炭经营企业和煤炭用户购买煤炭时必须从煤炭生产企业取得同等数量的煤炭销售票,并随煤炭流转,持票运输,同时建立煤炭销售票回收明细及台帐。
2、煤炭加工转化企业、煤炭经营企业和煤炭用户必须建立健全煤炭销售票管理机构和回收、使用制度,有专人负责;票据开具必须规范正确,加盖本企业印章;按照规定认真填写煤炭销售票回收、使用台帐。
3、严禁收购、经营、使用无煤炭销售票的非法煤炭;严禁转让、倒卖、套开煤炭销售票。违反规定将依据《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及《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并停止换票企业的`换票处理。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单位),市属事业及各民办学校:
根据郑州市大气污染应急办公室监测预报,20xx年12月19日至22日,我市空气质量将持续严重污染。为保护学生健康,郑州市教育局决定,继续加强红色预警响应措施,20xx年12月20日、21日,实施部分停课措施。
一、全市小学停课两天。停课期间,对因...
查看详情>>搜索更多内容
推荐栏目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