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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工作方案(必备十五篇)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我们又将续写新的诗篇,展开新的旅程,来为今后的学习制定一份计划。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计划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自查工作计划1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根据县政府20xx年9月8日会议安排,以及县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重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镇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深入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
镇召开了党委扩大会议,并研究成立“范桥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负责人担任,镇纪委、财政、民政、农经、人社所等镇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自查自纠工作。
二、扶贫项目实施情况:
20xx-20xx年,上级共扶持我镇项目17个,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16个,扶持资金238万元;到户补贴类项目8项,享受人数201人,补贴资金248968元,其中:雨露计划87人,补贴资金130500元;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40人,补贴资金2万元,到户贴息贷款补息27户,补贴资金60542元;贫困家庭子女教育资助行动受助5人,受助资金4416元,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42人,补贴资金33600元。
三、明确责任,强化管理
在财政扶贫项目的管理上,我镇扶贫工作领导组都有明确分工,有具体的财务管理和监管人员,每个项目的申报和实施,都是按县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有序进行,在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上都是按专项资金的要求管理,即按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的.要求进行管理,严格用于财政扶贫项目,及时拨付和报账,没有发现滞留资金等现象。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没有发现我镇违反分配、拨付和立项、审批的程序,也没有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骗取扶贫资金的现象。
四、强化服务,建立队伍
镇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在扶贫项目及资金的管理上,都相应地建立了廉政制度,并结合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执政的水平,力求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让党放心。
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对xx年至xx年2季度公务接待费、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费用、公车购置及运行费进行了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搞好“三公”工作,我局成立了以书记、局长李立安为组长、副局长彭胜辉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三公”经费管控工作领导小组,今年年初重新下发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实行会审联签制度,从制度对全局支持进行规范,确保“三公”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强化工作落实,严控“三公”经费
1、会议及公务接待费用
我局xx年会议及接待费用预算为7.2万元,xx年会议及接待费用预算为6.24万元。我局xx年会议及接待费用为40.5万元,xx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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