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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货通知单
尊敬的客户:您好!
您的进口邮件已抵达大连邮政ems快件海关监管仓库,请携带寄达单据和本人身份证(代领请出示收件人身份证和代领人身份证)到站前邮政大厦西侧一楼国际邮件大厅办理通关手续,如提取分运行李请带归国人员护照。请提前了解邮件内物品名称、数量、价格、用途等信息,方便海关验放邮件。
办理邮件通关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地址:
我行咨询电话:
海关服务热线:
温馨提醒:
个人邮寄物品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xx年第43号规定: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个人寄自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予以征税放行。
个人物品完税价格及税率按照海关总署20xx年15号公告执行。
超出规定限值的'个人邮寄物品及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具体办理手续可电话咨询我行。
重要提示:
入境超过90天未向海关申报,按相关规定,邮件将被退回或作放下货处理。
尊敬的客户:您好!
您的进口邮件已抵达大连邮政ems快件海关监管仓库,请携带寄达单据和本人身份证(代领请出示收件人身份证和代领人身份证)到站前邮政大厦西侧一楼国际邮件大厅办理通关手续,如提取分运行李请带归国人员护照。请提前了解邮件内物品名称、数量、价格、用途等信息,方便海关验放邮件。
办理邮件通关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61号(站前邮政大厦西侧一楼国际邮件大厅)
我行咨询电话:836xx126
海关服务热线: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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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货通知书(arrival notice / notice of arrive)
到货通知书是在卸货港的船舶代理人在集装箱卸人集装箱堆场,或移至集装箱货运站,并办好交接准备后,向收货人发出的要求收货人及时提取货物的书面通知。
到货通知书一般分为集装箱进口货到货通知和件杂货进口货到货通知两类。其中集装箱进口货到货通知是集装箱进口五联货运套单中的一联。
送达
根据代理业务章程的规定,来港卸货的船舶,委托方或船长应在船舶到港前七天将进口货物舱单(包括超重、超长货物和危险品清单)、提单副本、货物积载图等寄达卸港的船舶代理人。如果由于航次较短,不能按时寄达,那么应当在船舶到港时提供,并且应当将上述单证的必要内容电告船舶代理。船舶代理人在收到这些进口货物资料和船期信息后,分别将进口资料发送海关、港务局、理货公司,另外还应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书,通知收货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提货手续。如货到一月后仍未有人提货,船舶代理需再次寄发到货通知书或电报催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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