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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弗迪员工试用期总结
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可以使我们更有效率,是时候写一份总结了。总结怎么写才不会流于形式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比亚迪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精选10篇),欢迎大家分享。
x个月的试用期一眨眼就到了最后的时刻,我非常庆幸来到了xx公司,对于我这种毕业没多久的学生来说,xx公司真的是一个很好的发展平台,在这里我掌握了很多的东西,比起x个月前的我,我感觉我自己不管是思想上还是行为上都更加成熟了。
在这x个月里,最大的进步还是工作上的事情了,这x个月我也开始适应了这份工作,原本的我每天至少加班到x点才能完成任务走人,但现在我能够做到x点钟就下班了,这对我来说可是一个极大的进步。除了我的工作效率有了一定的提升外,我的工作质量也有一定的保证,在同期进来的`人中,我的工作综合起来是做的最好的那个,多次得到了领导的表扬。
思想上也有了很大的转变,原先我是不擅长与人沟通,也不打算跟别人有很深的交流,但工作的时候我意识到了,有些事情只靠一个人是解决不了的,尤其是我的这些新员工,很多方面都需要那些老员工的指点,建立起一个有好的人际关系是非常有必要的。意识到这点后,我尽量多与公司的同事们交流,也正是通过与他们的交流,我才知道自己有很多不足的地方,我的工作在很多方面多走了弯路,因此我的效率才很低,通过同事们的指点,改进了我的工作方法,提升了我的工作效率。
有进步自然也有着不足的地方,虽然我得到了领导的表扬,但我并没有因此盲目自大,通过观察公司的老员工,看清自己与人家的差距。有很多地方我确实是比不上那些老员工,可能是我的心还没有完全放在工作上,每次下班时间一到,完成了工作任务后的我恨不得多长两条腿飞奔离开。但那些老员工就不会这样,就算是完成了任务,到了下班时间他们也不会立刻就走,有的给自己加了些工作,有的在检查自己有没有出错的地方,这样的工作态度是非常值得我去学习的。
我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譬如上班偶尔会因为没把握好时间而迟到,譬如工作上不细心,有时候总有些我注意不到的错误,当然还是因为我有些粗心大意,这些都需要我自己一一改正。但总是来说,这x个月我对自己工作上的表现还算是满意,心里上也没有什么感到不适的地方,在以后的工作中,希望这样的心态可以继续保持下去。
从七月八日到比亚迪报道开始,一直在慢慢的感受着比亚迪的魅力,想知道缘何数以万计的大学生会奔向这里,会聚集在公司里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培训,在宏观上对比亚迪有了一定的了解之后,终于有些明了了,是公司的文化、公司的制度把如此之多的人才给吸引过来了。
企业文化
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成长之路,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比亚迪也形成了自己独有的企业文化。它是随着比亚迪发展的脚步,潜移默化逐步积累形成的,它代表了比亚迪的精神面貌、核心价值观、行为风格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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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可以使我们更有效率,是时候写一份总结了。总结怎么写才不会流于形式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比亚迪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精选7篇),欢迎大家分享。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中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是在劳动合同订立的时候就已经确定。而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部分变更其内容都是属于劳动合同变更。 《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按照上述规定,合法的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①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提出或接受变更合同的条件。
②必须遵守协商一致的原则,在变更合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必须对变更的内容进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进行变更。
③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也就是说变更合同的程序和内容都要符合法律和有关规定,不得违法。因此,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企业因生产工作需要,有时确需变动职工工作岗位时,要先同职工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变动,还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若是用人单位与职工在合同变更上无法协商,要进行解除合同,要按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来进行而且必须对职工进行经济补偿。综上,比亚迪公司在未曾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作出职工分流的决定,实质上已更改了劳动合同,甚至采取降薪离职方法强迫职工同意变动,这样做显然侵犯职工合法权益,也是一种违约行为。建议该厂职工不要自行离职,积极与公司协商,让公司按照合法的渠道来解决职工分流事件,若是协商破裂,比亚迪公司采取原来或者侵犯职工利益的方式处理,则员工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补偿自己的经济损失。
如果我是劳动仲裁成员,我会要求责令工厂归还肖某5月12日到6月12日的劳动工资。试用期没有工资在我看来明显就是不合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
三个月的时间很短暂,从20xx年9月10号入司的第一天算起,三个月的试用期已接近尾声。来到比亚迪工作是我结束学生时代走向社会的第一步,我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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