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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入村申请书12篇
在市场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有各项事务需要申请书,申请书不同于其他书信,是一种专用书信。为了让您不再为写申请书头疼,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户口申请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xxx派出所:
本人xxx,xx岁,户籍为贵辖区xx路xx号(与前妻xxx户籍一致)。20xx年x月xx日,本人因与前妻xxx情感不合而在xxx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或经xx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按离婚协议的约定(或按法院判决书的`判决),xx路xx号的房屋归前妻xxx所有,为此,本人须搬离该处。现本人在xx区xx路xx号xxxx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并于20xx年x月xx日实际入住。根据xx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在贵辖区xx路xx号的本人户口迁移到xx区xx路xx号xxxx小区xx号。望早日批复!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月x日
xxx派出所:
兹有新生儿姓名:xxx,出生日期:x年xx月xx日其父姓名:xxx,身份证号:xxx其母姓名:xxx,身份证号:xxx
现特申请将xxx户籍报入其母xxx户籍所在地:xxx(填写父亲户籍地址),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xx派出所:
本人现用名xx,xx,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出生于xx,身份证号:xx,xx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时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请人现在所有的身份证明文件、学历证书、银行帐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在认真学习和研究了姓名权的有关法律规定后,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现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钱红桃更改为:钱思雅,请予以更改望同意为!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__公安局:
本人___,女,_年_月_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_____,常住户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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