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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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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心得体会(集锦16篇)

消防法心得体会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将其记录在心得体会里,让自己铭记于心,这么做能够提升我们的书面表达能力。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习消防法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消防法心得体会 篇1

消防是每个公民的义务,确保消防安全可以极大地保障人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必须始终注意消防安全。

在防火方面,要了解“防火安全知识”。其中重要的一点是:不乱扔烟头或火种,遇到火灾明白拨打110、学会使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不要超负荷用电,记得关掉煤气、天然气开关等。如果你严格遵守这些,引起火灾的可能性就会很低。

但总有疏忽,不经意间引起火灾。因此,我们还应该学习“逃生自救常识”,以确保我们的生命安全。异常情况下,要注意安全通道的'位置,火灾时不要贪财,一切以自身安全为主。如果发现火灾隐患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以拨打96119消除隐患。

“消防”主要是“预防”,“消防”是一种补救措施。因此,我们必须做好预防工作,使我们的生活更加完美。

消防法心得体会 篇2

消防工作总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1998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消防原则是:“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2008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原则作了修改,规定:“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这是实行责任制的规定。政府、部门、单位、公民都是消防的主体,缺一不可,任何一方都非常重要,不可偏废,有机结合,共同构筑消防安全格局。这是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10年后经验总结得出的共识,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更有利于消防工作的全面开展。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所规定的新原则,可以说是将消防工作具体落实到人,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消防灭火工作的义务。但是,应当提醒注意的是:任何一级政府、任何单位、任何人都不能任意组织未成年人、孕妇、老年人、有较原重身体缺陷的残疾人参加消防灭火工作。这些人,由于智力、体力、身体等方面可能有这方面或那方面的缺陷,往往行动不便,不但不能有效灭火,还缺乏逃避火灾伤害或次生灾害的能力,还需要别人帮助、保护他们。因此,一旦发生火灾,任何一级政府、任何单位、任何人都应该在第一时间积极组织人员有效的将他们疏散到安全的地方,加以保护,不能将火灾灾害人为扩大。要做好此项工作,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平时应积极参加知识学习及消防演练,提高消防灭火工作能力;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积极增加消防灭火设施、设备,平时应加强火灾隐患的排查,减少火灾的发生率及火灾的危害。

消防法心得体会 篇3

火,给予人光明;火,给予人温暖;火,给予人美食。然而,火也能吞噬一个个鲜活的生命。

大家在看电影之前一定会听到这样的声音:“大家好,我是一名消防员……我们的目标是:远离火灾不受伤。”就这么短短的消防公益片,却在每一次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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