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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土地建房申请书

发布时间:202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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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土地建房申请书

使用土地建房申请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都会用到申请书,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要注意态度要诚恳、朴实。那么写申请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申请土地建房的申请书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使用土地建房申请书 篇1

申请人王__,女,19_8年_8月9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____,住址:乐安县___。联系电话:____

申请事项:

请求确认位于___敬老院和___屋背的`荒山(四向界址为:东至小坑,南至___敬老院、鳌溪镇林场和去鳌溪镇林场小路,西至乐安至抚州油路,北至稀有杉树山齐龙分水和乐安至抚州油路)使用权为申请人所有。

事实与理由:

为了发展乐安经济,______人民政府根据_____县委、县政府有关拍卖“五荒”精神,将坐落于____镇敬老院和____镇林场屋背的荒山拍卖给申请人永久所有,双方于2000年8月24日签订《荒山拍卖协议》,协议中明确约定四至范围为:东至小坑,南至鳌溪镇敬老院、鳌溪镇林场和去鳌溪镇林场小路,西至乐安至抚州油路,北至稀有杉树山齐龙分水和乐安至抚州油路。

现申请人依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及第五十六条之规定,依法向贵府提出土地使用权确权申请,望贵府依法履行法定职能,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申请人:___

20__年__月__日

使用土地建房申请书 篇2

申请人:______男汉族初中文化56岁住界首市____镇赵集行政村赵玉庄157号

被申请人:______男汉族初中文化56岁住界首市____镇赵集行政村赵玉庄

请求事项:请求依法确认,将位于赵玉村东头桥西柏油路南的一宗土地的使用权(东邻赵天现、西邻沟北邻路南邻地)确权给申请人使用。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同住赵玉庄,申请人赵天伦的父亲赵金亮和被申请人赵天现的父亲赵金拔是亲兄弟。申请人赵天伦的父亲赵金亮在世时,因申请人赵天伦的弟弟李修贤(小时候给姓李的了)________—________年在赵玉村桥西路南烧吊窑,占用赵集寨瞿金佳组的荒地,申请人的'父亲赵金亮就把自己的可耕地1.7亩,和同村村民赵天山的可耕地(东地大园子)进行调换,赵天山又和同村村民赵锦金的可耕地(在赵集寨后)进行调换,赵锦金又和瞿金佳进行调换。这样经过四次调整,就把赵集寨瞿金佳组在赵玉村东头的可耕地调到了赵集寨后。________年申请人赵天伦的弟弟李修贤不烧吊窑时,又把此1.7亩可耕地,退还给申请人赵天伦的父亲赵金亮。________年因申请人的父亲赵金亮年老多病,就把此地块交给被申请人赵天现代耕代种至今。申请人的父亲赵金亮死后,有申请人赵天伦一人出钱出物办的丧事,其他人没有出过一分钱,因为申请人的继母曹美荣仍然在世,申请人赵天伦并没有主张使用权,因此地块的收入属于申请人的继母曹美荣受益,现在申请人的继母曹美荣已去世,申请人依法要回此地块的使用权。申请人赵天伦多次找到被申请人赵天现协商解决此事,但被申请人赵天现,以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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