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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抵押借款协议书(分享12篇)
甲方:
代表人:
通讯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人:
通讯地址:
电话:
为确保 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乙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乙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小写____(大写) ____ ,贷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条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甲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甲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 ____元,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抵押期间,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第九条乙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单证由甲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应在三十天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期间,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甲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乙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甲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借款人违约事件及处理
1、乙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甲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甲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乙方在甲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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