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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通知

更新时间:202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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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通知

财产保全通知

所谓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生效的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照职权作出保全裁定,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与本案有关财物采取保全措施的一种制度。下文是申请书网整理收集的执行财产保全申请书,供大家参考。

财产保全通知 篇1

申请人:闵**,男,汉族, 1949年7月3日生,住南京市鼓楼区xx,身份证号码xxxxxx,联系电话139xxxxxx。

被申请人:南京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号*层,

法定代表人:陈** 职务:董事长。

请求事项

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撤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贵院作出确认的保全事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接受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作出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保全:

户名:南京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320xxxxxxxxx,

开户行:交行三元巷支行。

现因被申请人已履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宁商终字728号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9条之规定,依法申请贵院解除对上述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

此致

申请人:

特别授权代理人:xxx律师

二0xx年十一月 日

财产保全通知 篇2

申请人:刘某某,男,汉族,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某市某区某镇x号。

被申请人:王某某,男,汉族,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某市某区某小区四区x号楼x单元x号。

申请事项:

立即冻结被告银行存款人民币144000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当于人民币144000元的其他财产。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已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争议向贵院提起诉讼。为了防止被申请人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等相关规定,特申请贵院对被申请人采取冻结其银行存款人民币144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当于人民币144000元财产的'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房产(位于某市某区某某小区四区7号楼1单元601号,房产证号:xxx135600)。如因采取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此致

某市某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财产保全通知 篇3

申请人: ;

住所地 ;营业执照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

被申请人: ,男,汉族,1990年11月19日生,无固定职业,身份证号;住所地。

请求事项:

1. 请求依法扣押被申请人车牌号为贵b重型解放牌车一辆,申请保全的数额为人民币195390.96万元(该车辆现停放于,车牌号贵1,车架号,发动机号,车辆型号)。

2. 被申请人承担全部的`保全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xx年9月25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借款人民币25万元用于购买汽车,贷款到期后,被借款人拒绝偿还,截止20xx年8月22日尚有贷款本息合计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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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通知十六篇

保全通知

随着社会在进步,我们每个人都可能要用到申请书,写申请书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相信许多人会觉得申请书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本(精选16篇),一起来看看吧!

保全通知 篇1

____:

申请人:经济开发区建筑有限公司,住所地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22号。

法定代表人:周,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___,男,汉族,__年2月17日出生,住____市____区淮城镇竹巷街64号。

被申请人:___,男,汉族,__年7月12日出生,住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场路162号。

请求事项:

请求撤销(_____)民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解除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____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户__万元存款的冻结;

事实和理由:

贵院立案受理的陈(原告)诉刘(被告)、经济开发建筑有限公司(第三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于_____年12月30日作出了(_____)民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冻结了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____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户__万元存款,现申请人对陈申请财产保全以及贵院作出的冻结裁定提出异议。

一、申请人与陈无任何经济往来或纠纷,陈无权要求申请人支付工程款,更无权请求冻结申请人的账户存款

从陈提供的证据材料来看,没有证据显示申请人曾经和陈签订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者有其他的经济往来,申请人以第三人的'身份作为本案诉讼主体不适格,因此陈无权要求申请人支付工程款,更无权请求冻结申请人的账户。

二、陈和刘之间合伙关系不成立

《民法通则》第三十条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根据该规定,个人合伙首要条件是合伙人之间签订书面合伙协议,本案中,陈除了提供的一份《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协议书》(该协议的真实性且不论)中有其签字外,陈和刘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两人之间存在合伙关系,因此陈和刘之间合伙关系不成立。

另外,陈和刘之间是不是合伙关系,申请人不清楚,也与申请人没有任何关系,申请人加入该诉讼对查明案件事实没有任何意义和作用,故本案将申请人列为第三人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

三、申请人与刘之间工程款支付条件没有成就,申请人没有拖欠____程款

根据申请人与刘签订《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第六条规定,工程款的支付需要以审计为前提,同时需要发包方开发区管委会将工程款支付到位,申请人方可向刘支付工程款。目前黄元小区三期工程和南方花园小区五期工程发包方开发区管委会尚未审计结束,也没有支付相应的工程款,按照合同约定,申请人与刘之间工程款支付条件没有成就,申请人没有拖欠____程款。

四、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主张两个案由

陈主张确认和刘之间存在合伙关系属于合伙纠纷,主张申请人支付工程款(实际上无权主张)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陈在同一案件中主张两个案由,法律明确禁止,贵院应该驳回陈诉讼请求。

五、陈如果不立即申请解除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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