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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技能教学计划

发布时间:2024-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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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技能教学计划十三篇

国家职业技能教学计划

时间过得真快,总在不经意间流逝,我们的工作同时也在不断更新迭代中,此时此刻我们需要开始制定一个计划。想学习拟定计划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国家职业技能教学计划 篇1

为确保xx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避免培训违纪违规情况的发生,切实让参加技能培训的城乡劳动者学习到真正的就业技能,培训工作计划如下:

1、培训前期准备工作。xx年继续按照德人社办【xx】1314号文件开展今年招投标任务。预计职业技能培训任务2600人,其中青年劳动者(35岁以下)技能培训1800人,其他城乡劳动者培训800人。每班要求青年劳动者必须达到80%,具体培训项目为:

2、培训计划申报制度。申报培训班必须是经过招投标确定的项目,开班计划(职业培训计划书)必须附上教学内容及日程安排以及参加培训学员名册,审核《职业培训计划书》相关人员(就业局工作人员)在“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核实参加培训学员信息正确并签字批准后,方可开班,否则不予认可。《职业培训计划书》一式四份(人社局、行政审批科、就业局、培训机构各一份)

3、培训教学及日程安排。为了确保职业技能培训的质量,保证参加培训的学员真正能够学到一技之长,要求各定点培训机构必须保证教学时间落实、教学人员落实、教学设备落实。培训教材须使用相关专业(工种)正版教材,并报就业局备案。做到参加培训的学员有书看、有笔记、有实作。每天上午必须保证两个小时(9:00-11:00)理论学习或者实际操作时间。实行每次实名签到登记制度,严禁代签、补签等现象。上课时间达不得60%的学员视为培训不合格学员。

4、常态巡查制度。对经审批同意开办的培训班,就业局或人社局相关部门将进行不定期的现场随机抽查,核查清点培训人数,检查教学计划执行及考核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开班检查重点要结合培训机构提供的设备清单、师资等认真核对是否到位、场地是否能满足培训需要;检查教材是否发放;检查培训是否按计划执行。中途检查要重点检查教学过程是否按照教学计划,有序组织和进行。质量检查记录表必须现场填写,请培训机构老师确定签字。若参加培训学员达不到50%以上,将责令其进行整改。若参加培训学员达不到30%,本培训班将视同作废。如检查中有其他问题,将以书面形式向机构进行通报。

5、考核鉴定制度。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或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就业技能培训结束,所有人员必须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含专项能力考核),职业技能鉴定(含专项能力考核)的理论知识考试由什邡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实施进行统考。实际操作技能考核由德阳市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照“考培分离”的原则安排鉴定机构实施考核工作。要严格实行鉴定质量督导制度,做好考核现场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鉴定质量。一旦发现有违规现象,情况严重的,取消其代为申请培训补贴资格。考核时培训机构应做好充分准备工作。要求参加技能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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