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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施工应急预案(汇编13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难免会突发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往更坏的方向发展,预先制定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应当如何编制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解决供暖问题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目标:
为保证小区突发火灾事故的应急工作能及时有序的开展,确保小区居民在救灾中能及时疏散、救援、逃生自救,将火灾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指挥部
(1)突发火灾事故总指挥:
工作职责: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策和指挥。
(2)现场指挥:服务处经理:秩序维护部主管:
工作职责:根据总指挥的命令,负责对火灾事故现场指挥,组织协调抢险救援。
2、工作机构及职责
(1)报警及补救组
组长:秩序维护部一班班长
成员:报警员:一名,主力灭火员:三名。
职责:负责扑救初起火灾,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并根据指挥部命令,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
(2)疏散组
组长:综合事务部主管:
成员:着火现场周围疏散员:秩序维护员二名,车库疏散员:一名,安抚员:客户人员一名。
职责:负责组织并引导火灾发生部位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
(3)引导组
组长:秩序维护部二班班长。
成员:秩序维护员一名。
职责:负责区外救援车辆及人员引导。
(4)警戒组
组长:当班秩序维护部长。
成员:秩序维护员二名。
职责:在火灾发生部位周围进行警戒,保护现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5)医疗救护组
组长:环卫班班长。
成员:保洁员二名(负责包扎),秩序维护员二名(负责抬担架)。
职责:负责伤员的救护及转往医院。
(6)后勤组
组长:前台接待员。
组员:保洁员2名。
职责:负责及时提供救护工作开展所需的物力。
(7)通讯联络组
组长:综合服务部内勤。
职责:负责相关人员的及时联络。
(8)工程技术组
组长:维修员。
职责:负责小区断电工作(应救护工作需要)。
三、应急处理
当发生火情时,发现者应立即向安全部报警,秩序维护部接到报警后要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并及时向服务处领导报告,根据火情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根据现场情况应遵循一定的处理原则:先人员,后财产;先贵重,后次要;先灭大,后灭小;先隔断,后集中的方法和原则扑救。
(一)入局部发生火险,火势很小,极易扑灭时,发现人员在及时向保卫处报警同时,利用现场器具进行扑救,安全人员到场后,可视情况调集其它部位的灭火器进行扑救。
(二)如火势较大,有可能蔓延时,安全部要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同时向服务处领导报告,并通知有关人员启动应急预案,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各工作小组自动组成,迅速到位,按各自职责展开工作。
(1)报警及扑救组要立即调集所属成员和灭火器具扑救和控制火灾,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火情。
(2)疏散组要迅速打开起火部位疏散门组织火场人员按疏散线路撤离至安全地带。
(3)引导组要派出人员车辆到东大门迎接消防车并引导至现场。
(4)在公安消防对到场后,扑救组撤出火场,转为警戒组,协助公安部...
查看详情>>供暖环境应急预案必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难免会突发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往更坏的方向发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那么应当如何编制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供暖保供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分享。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依法规范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确保及时、有序、妥善、科学、有效地应对自治州范围内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并在必要时实施紧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治区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新政办发〔20xx〕122号)、《自治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博州政发规〔20xx〕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影响正常生产生活或危及公共安全,需要采取措施予以应对处置的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人民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自治州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由县市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县市住建局按照职责和权限具体组织指导辖区内的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1.4.3响应迅速、协同应对。充分发挥自治州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和应急专家作用,建立州、县市协调联动应急处置机制。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各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密切配合,保证重大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
1.4.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完善住建系统应急平台体系,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1.4.5长效管理,落实责任。以保障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强化政府监管与企业规范经营相结合的长效管理原则。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人口、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确定不同级别的情况报告、预案启动、应急响应程序,落实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事故应急责任机制。
1.5突发事件分级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按照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以及事件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1.5.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⑴造成30人以上人员死亡(含失踪);
⑵危及30人以上人员生命安全;
⑶造成100人以上人员中毒(重伤);
⑷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
⑸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⑹造成5万户以上城镇居民连续停止供气、供水、供热,且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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