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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征地申请书
在法律不断完善的社会中,申请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要注意态度要诚恳、朴实。为了让您不再为写申请书头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征地申请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复议请求:_________________
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省道s268线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粤发改【__________】788号)的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20__________年10月19日,申请人知悉,被申请人于__________年9月29日作出了《关于省道s268线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粤发改【__________】788号)的具体行政行为,核准省道s268线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
因该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包括申请人享有合法使用权的厂房,故与申请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申请人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错误,依法应予撤销。具体理由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涉案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有关立项的法律法规。
1、未经用地预审核准立项,程序严重违法。《国务院关于严格改革深化土地管理的决定》第九条规定,“……发展改革等部门要通过适当方式告知项目单位开展前期工作,项目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后,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审查。
项目建设单位向发展改革等部门申报核准或审批建设项目时,必须附国土资源部门预审意见;没有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
《广东省企业投资核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项目申请单位向项目核准机关提交申请报告时,应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定,附送以下文件:_________________(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然而,被申请人作出粤发改《关于省道s268线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粤发改【__________】788号)的具体行政行为前,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并没有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这严重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规定。
2、欠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城市规划意见等核准立项的法定要件。
《广东省企业投资核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项目申请单位向项目核准机关提交申请报告时,应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定,附送以下文件:_________________
(一)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三)根据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被申请人作出《关于省道s268线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粤发改【__________】788号)的具体行政行为前,并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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